Nunctm IVF 中心孔培養皿使用說明 (修訂第 3 版,2022 年 6 月 24 日)第 3 頁,共 3 頁
符合 ISO 15223-1:2021 和其他標準的符號術語表
製造商 表示歐盟指令 90/385/EEC、93/42/EEC 和
98/79/EC 中定義的醫療裝置製造商。 5.1.1
歐洲共同體授權代表 表示歐洲共同體的授權代表。 5.1.2
有效期 表示過後不得使用該醫療裝置的日期。 5.1.4
批次代碼 表示用於識別製造商批次或批的批次代碼。 5.1.5
目錄編號 表示用於識別製造商醫療裝置的目錄編號。 5.1.6
已經過輻射滅菌 表示已經過輻射滅菌的醫療裝置。 5.2.4
包裝損壞時勿用 表示包裝損壞或開啟時不應使用的醫療裝
置。 5.2.8
請勿重複使用 表示僅供一次性使用或同一程序期間僅供一
名患者使用的醫療裝置。 5.4.2
查閱使用說明 表示使用者需要查閱使用說明。 5.4.3
在美國僅憑處方 表示美國聯邦法律限制本裝置僅可由執業醫
師銷售或憑執業醫師的指示銷售。 21 CRF 801.15(c)(1)(i)F
歐洲合規性標誌 表示歐洲技術合規性。 Reg (EU) 2017/745
醫療裝置
表示本項目為
醫療裝置
。 5.7.7
不含致熱原 表示醫療裝置不含致熱原 5.6.3
單一識別碼 表示包含單一識別碼信息的載體。 5.7.10
單一
無菌
屏障系統 表示單一屏障系統。 5.2.11
製造日期 表示醫療裝置的製造日期 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