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服務保證內容
(限用#92 無鉛汽油)
經銷商茲向購買中華產品新車車主,憑本手冊所記載之車輛編號,在品質保證期限或里程內,
如發現原裝零件或裝配有瑕疵且經由經銷商服務廠之認定,經銷商負責予以免費檢修或更換零件。
■品質保證範圍:
正常新車於品質保證期限或里程內,在正常使用之下,任何因材
質、製造或裝配等瑕疵所致之故障或損壞,可獲免費維修,所有
補償修復作業,概不以現金支付。
■基本保證:
新車自領牌日起三年或行駛 100,000 公里之內,視何者先到為準。
■車身防銹、漆面及貨車貨台保證:
在正常使用下,噴漆的車身鋼板因材質或製造不良發生表面生銹
或漆面不良,其保證期間與基本保證相同。但貨車貨台為二年或
50,000公里以內,視何者先到為準。
若因外物、小石撞擊所致之損壞,不在保證範圍內,為防止此項
原因造成之銹蝕,新車每一年或二萬公里必須返廠檢查,否則停
止車身防銹及漆面之保證。
■電瓶之保證:
自領牌日起,一年或 20,000 公里,視何者先到為準。
■輪胎保證:
自領牌日起一年且 30,000 公里內,輪胎因製造品質不良發生損
壞,依損壞時殘餘溝深比例補償:(1)磨損 15%以內,賠償新胎。
(2)磨損75%以上不賠償。(3)磨損15%∼75%按溝深殘留比例賠償。
■影音系統雷射讀取頭保證:
自領牌日起二年或行駛 50,000 公里之內,視何者先到為準。
■廢氣排放控制系統保證:
如廢氣排放控制系統功能保證書。
■申請保證修理的方法:
如需向本公司申請保證修理或更換零件時,請攜帶本保證書,車主逕行前
往本公司指定之服務廠提出申請,合於本規則之條件者,即予受理。
■拖車費用:
新車於品質保證期限或里程內,因保證之零件損壞致車輛無法行駛時,以
拖吊到達距離最近之中華三菱汽車體系服務廠之費用給付。
■不適用新車品質保證之事項:
1.未於中華三菱體系經銷商服務廠,依本手冊規定週期項目實施定期
保養者。
2.自然環境造成之損壞或銹蝕,諸如:酸雨、空氣中的化學物質、樹
之汁液、鹽份、冰雹、暴風雨、雷電、水災等。
3.使用不當(如賽車、超載等)、未依本手冊使用須知操作、自行改裝、
加裝其他設備、拆裝、不當的調整或修理、意外事件等所造成之損
壞。
4.未依本手冊規定,使用規定燃油、水箱冷卻防鏽劑及其他指定油料
或品質不良油品導致損壞。
5.正常之噪音、震動、磨耗、物性變化(如皮件皺折、變色、退色、
變形等)。
6.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實際行駛里程。
7.正常消耗性零件,如:皮帶、皮帶張力器、雨刷片、煞車來令及離
合器片、各種濾芯、保險絲、燈泡(含色衰)、各種油料等。
■車主應自行負責之事項:
1.例行性保養之工資,如:引擎調整、冷卻及燃料系統之清潔、前後
輪定位、輪胎調換平衡、煞車調整及其他定期保養應執行之工作。
2.因故障而導致之其他損失,如:電話費、租車費、旅館費、營業損
失或其他直(間)接損失及交通違規罰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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