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等級
IP 54
三腳架線
⁵⁄₈" x 11
不含電池重量
1.55 kg (3.5 lbs)
規格(長 x 寬 x 高)
188 mm x 188 mm x 194 mm (7.4" x 7.4" x 7.6")
5 安全說明
除各節操作說明提供的安全相關資訊外,應隨時嚴格遵守
以下規定。
5.1 基本安全相關資訊
a) 請依機具之用途使用,並使用狀況良好之機具。
b) 勿使用任何失效的安全保護裝置,勿刪除任何標示或
警告標誌。
c) 在指定溫度範圍內操作機具
d) 本雷射眼鏡無保護功能,且無法隔離雷射光以保護您
的眼睛。 因本雷射眼鏡會限制對顏色的反應,故僅能
搭配此機具使用,不可於公路駕駛時配戴。
e) 將雷射機具放置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f) 開啟機具時若未能遵守正確程序,可能會使射出的雷
射超出3R (IIIa)等級。 僅可將機具交付Hilti維修中心
修理。
g) 考量週遭環境可能造成之干擾。不要在有可能發生火
災或爆炸危險的地方使用。
5.2 適當的工作場所配置
a) 確保您正在進行工作的區域安全,並小心架立機具,
避免將雷射光束對著他人或自己。
b) 在梯子上作業時,應避免不良的操作姿勢。隨時確定
以安全的姿勢進行工作並保持身體平衡。
c) 穿過玻璃或其他物品所取得的測量值,可能不正確。
d) 確實將本機具架立在穩定、水平的表面上(不會晃
動)。
e) 僅可在指定的使用限制範圍內使用本機具。
5.3 電磁相容性
雖然本機具符合應用指示的嚴格要求,但Hilti無法完全排
除本機具因巨大電磁輻射而受干擾的可能性,而這將導致
不正常運作。在工作狀況許可或是您不確定時,請使用其
他方法進行測量以檢測本機具的準確度。同樣地,Hilti亦
無法排除與其他裝置發生干擾現象的可能性(如航空器導
航設備)。
5.4 雷射等級3R(IIIa)機具
a) 等級3R及等級IIIa的機具僅能由經訓練的人員操作。
b) 機具使用的範圍應標示雷射警示標誌。
c) 雷射光束平面應高於或低於視線高度。
d) 應事先確定雷射光束不會意外投射到高反射表面。
e) 應事先確定人員不會直接注視光束。
f) 雷射光束不可投射在控制範圍之外。
g) 雷射機具不使用時,應貯放在未經授權的人員無法取
得之處。
5.5 一般安全規範
a) 請針對工作使用正確的機具。請勿將機具使用於非
其設計用途上。僅在符合規定及無故障狀態中使用機
具。
b) 使用前先檢查機具的狀況。如果發現機具受損,將機
具送至Hilti維修中心修理。
c) 機具掉落或受到其他機械物體撞擊力後,使用者應檢
測其準確度。
d) 使用本機具時,應進行數次檢查測量值準確度。
e) 在將機具從很冷移到溫暖的環境中時,或是在將機具
從很熱移到冰冷的環境中時,使用前應先讓機具適應
溫度。
f) 如果將機具安裝在轉接器上,檢查機具是否穩固旋
緊。
g) 保持雷射光束孔潔淨,以避免誤測。
h) 雖然本機具設計可在不良的工作環境中使用,但仍應
像其他光學器材(如雙目鏡、眼鏡、相機)般謹慎使
用。
i) 雖然本機具有防潮設計,但在放入攜帶盒前,應先將
機具擦乾。
j) 請檢查確認鄰近區域沒有使用中的其他相同或類似機
具,以避免混淆。
5.6 電力
a) 將電池放置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b) 不可讓電池過熱,且不可將電池暴露在火源附近。
電池可能會爆炸或釋出有毒物質。
c) 不可將電池焊入本機具內。
d) 不可用短路的方式為電池放電,因為這會使電池過熱
而導致人員受傷(燙傷)。
e) 不可嘗試打開電池,且不可讓電池受到過大機械應
力。
f) 必須將電池整組更換。
g) 為避免環境污染,必須依照現行適用的國家法規對
本機具進行處置。如果不確定如何處理,請諮詢製造
商。
h)
不可使用受損電池。
i) 不可將新舊電池混合使用。不可將不同廠牌或不同型
號的電池混合使用。
5.7 液體
電池若不當使用可能會滲出液體。 請避免接觸該液體。
若不慎接觸,請以清水沖洗。若接觸滲出液體,請以大量
清水沖洗眼睛並就醫。 從電池中滲出的液體,可能會導
致疼痛或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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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ed: 19.11.2013 | Doc-Nr: PUB / 5137236 / 000 /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