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機殼頂端邊緣中央顯示
45 mm (1¾ in)
標示刻痕(中央)
位於兩側
接收器自動斷電 偵測不到雷射光束:5 min
規格
151 mm X 78 mm X 31 mm (5.9" x 3.1" x 1.2")
重量
含電池:0.231 kg (0.4 lbs)
電源
區塊:9 V
電池壽命
鹼性電池,溫度+20°C (+68 °F):40 h
操作溫度範圍
-20…+50°C (-4 °F - 122°F)
貯放溫度
-25…+60°C (-22 °F - 140°F)
防護等級
IP 64
依據IEC 529
接收器線路 規格: 5 X 10 mm (0.4 in)
4 安全說明
除各節操作說明所提供的安全相關資訊外,應隨時嚴格遵
守以下規定。
4.1 一般安全規定
a) 不可讓其他人員,尤其是兒童,接近工作進行區域。
b) 使用前請檢查機具的狀態。 如果發現機具受損,將機
具送至Hilti維修服務中心修理。
c) 只可將機具送至Hilti維修服務中心進行維修。
d) 不可停止安全裝置運作,亦不可移除其資訊及警告標
示。
e) 機具掉落或受其他機械物體撞擊後,必須將機具送
至Hilti維修服務中心檢測。
f) 如果將機具安裝在轉接器上,檢查機具是否穩固旋
緊。
g) 為避免測量錯誤,接收區必須保持潔淨。
h) 雖然本機具設計可在不良的工作環境中使用,但仍應
像其他光學器材(如雙目鏡、眼鏡、相機)般謹慎使
用。
i) 雖然本機具有防潮設計,但在放入運送箱前,應將本
機具擦乾。
j) 握持機具時盡量遠離您(以及他人)的耳朵,以避免
聽力受損。
k) 請檢查確認鄰近區域沒有使用中的其他相同或類似機
具,以避免混淆。
4.1.1 電力
a) 將電池放置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b) 不可讓電池過熱,且不可將電池暴露在火中。 電池可
能會爆炸或釋出有毒物質。
c) 不可將電池充電。
d) 不可將電池焊入本機具內。
e) 不可用短路的方式為電池放電,因為這會使電池過熱
而膨脹。
f) 不可嘗試打開電池,且不可讓電池受到過大機械應
力。
g) 不可使用受損電池。
h) 不要把新的電池和舊電池混在一起使用。不可將不同
廠牌或不同型號的電池混合使用。
4.2 適當的工作場所配置
a) 在梯子或腳手架上工作時,請避免採取不當的姿勢。
工作時,站立姿勢須安全無虞並且身體須保持平衡。
b) 僅可在指定的使用限制範圍內,使用本機具。
4.3 電磁相容性
本機具雖符合適用指示的嚴格要求,但Hilti不完全排除本
機具因巨大電磁輻射而受干擾的可能性,而這將導致不
正常運作。在此工作狀況下或是您不確定時,請使用其他
方法進行測量以檢測本機具的準確度。同樣地,Hilti亦不
排除與其他裝置發生干擾現象的可能性(如航空器導航設
備)。
4.4 液晶螢幕
電池若不當使用可能會滲出液體。 請避免接觸該液體。
若不慎接觸,請以清水沖洗。若接觸滲出液體,請以大量
清水沖洗眼睛並就醫。 從電池中滲出的液體,可能會導
致疼痛或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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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ed: 07.07.2013 | Doc-Nr: PUB / 5140600 / 000 /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