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TAT4506BK/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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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系列
TAT4506
耳机
CN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纯无线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纯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首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6
4 使用耳机 7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7
控制 ANC(主动降噪) 7
管理通话和音乐 8
LED 指示灯状态 8
语音助手 9
5 将耳机恢复出厂设置 10
6 技术数据 10
7 注意 11
符合性声明 11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11
拆除集成式电池 11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12
环保信息 12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12
8 商标 14
9 常见问题解答 15
目录
CN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危险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
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
收听的时间越短。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
音量。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
周围的声音。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
暂停使用。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佩戴耳机,而且
在某些地区这样做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出于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其它存在潜
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通话
分散您的注意力。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包含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
剂清洁产品。
如果需要,请使用软布清洁产品,可用少量的水
或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
处、明火或类似环境。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仅使用相同
或同等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
如果将电池投入火中或热烤箱中,或将其机械压
碎或切割,会导致爆炸;
如果将电池放在极高温度环境中,会导致爆炸或
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
如果将电池放在极低气压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爆
炸或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
关于工作和存放状态下的温度以及湿度
在温度介于 -20°C (-4°F) 50°C
(122 °F) 之间、相对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存放产品。
在温度介于 0°C (32°F) 45°C
(113 °F) 之间、相对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操作产品。
高温或低温环境可能会缩短电池寿命。
更换型号不正确的电池可能会破坏安全
措施(例如,某些类型的锂电池);
CN
2 纯无线耳机
包装盒内物品
Philips 纯无线耳机 Philips TAT4506
3 对可互换橡胶耳盖
快速入门指南
其他设备
支持蓝牙并与耳机兼容的手机或设备
(例如笔记本电脑、PAD、蓝牙适配
器、MP3 播放器等)(请参阅第 10
的“技术数据”)。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若要充
分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注册您的
产品。
使用这款 Philips 纯无线耳机,您可以: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欣赏并控制无线音乐;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轻松切换。
USB-C 充电线(仅用于充电)
全球保修单
安全手册
CN
纯无线耳机概述
麦克风
多功能触控
LED 指示灯(耳机)
LED 指示灯(充电盒)
USB-C 充电插槽
CN
3 使用入门
电池充电
充电盒
耳机
注意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将耳机放入充电盒中,并
为电池充电 2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
量和寿命。
只能使用原装 USB-C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
损坏。
连接耳机进行充电时会关闭耳机,因此请先结束
通话再为耳机充电。
USB 充电线的一端连接到充电盒,另一
端连接到电源。
充电过程由前面板上的蓝色 LED 指示
灯确认。
充电盒充满电后,蓝色指示灯亮起。
充电过程可通过耳机上的蓝色 LED
示灯进行确认。
耳机充满电后,蓝色指示灯熄灭。
提示
提示
充电盒用作便携式备用电池为耳机充电。充电盒
充满电后,可为耳机提供 3 次完整的充电周期。
通常,通过 USB 给耳机或充电盒充满电需要 2
小时。
将耳机放在充电盒中。
耳机开始充电。
充电盒开始充电。
CN
两个耳机上的 LED 指示灯呈白色和
蓝色交替闪烁。
首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打开充电盒上盖。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且已关闭电源。
单耳机(单声道模式)
从充电盒中取出右耳机或左耳机用于单声
道模式。耳机会自动开机。耳机会发出
“开机”的声音提示。
注意
注意
开机后,如果耳机找不到之前连接的任何蓝牙
设备,它将自动切换到配对模式。
注意
从充电盒中取出第二个耳机,它们将自动配对。
耳机可存储 4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备超过
4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早配对的设备。
将耳机与另一个蓝牙设备
配对
耳机现在处于配对模式,可以与
蓝牙设备(例如手机)配对。
打开蓝牙设备的蓝牙功能,选择
Philips TAT4506
打开蓝牙设备的蓝牙功能。
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请参考蓝牙设备的用户手册。
以下示例展示如何将耳机与蓝牙设备
配对。
如果您有其他蓝牙设备要与耳机配对,请确
保之前已配对或已连接的任何其他设备的蓝
牙功能均已关闭。
戴上耳机后,同时长按左侧和右侧的耳机
5 秒钟,听到配对语音提示后松开。
如果提示输入耳机密码,请输入“0000”
4 个零)。对于那些具有蓝牙 3.0
更高版本的蓝牙设备,无需输入密码。
Philips TAT4506
CN
通过连按两下右耳机可切换不同的 ANC
模式。
耳机当放入耳朵时,ANC 功能自动
激活。
触摸 MFB 按钮两次,将切换到感知
模式。
再次触摸 MFB 按钮两次,将关闭 ANC
功能。
提示
注意
耳机无法同时连接到多个设备。如果您有两个配
对的蓝牙设备,请仅打开您要连接的设备的蓝牙
功能。
如果在打开耳机后再打开蓝牙设备的蓝牙功能,
则必须转到设备的蓝牙菜单,手动将耳机连接到
设备。
提示
如果拔出耳机,耳机会自动切换到睡眠模式。如果
放回耳机,耳机将返回活动模式。
如果耳机在 5 分钟内未能连接到任何蓝牙设备,
耳机将自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在某些蓝牙设备中,可能不会自动连接。在这种情
况下,您必须转到设备的蓝牙菜单,手动将耳机连
接到蓝牙设备。
蓝色 LED 指示灯将闪烁。
耳机将搜索最后一次连接的蓝牙设
备并与其自动重新连接。如果上次
连接的设备不可用,耳机将进入配
对模式。
4 使用耳机
打开蓝牙设备的蓝牙功能。
打开充电盒上盖。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任务
ANC 开启
右耳机
右耳机
连按两下
连按两下感知模式
ANC 关闭
右耳机
右耳机
连按两下
按住不放
注意模式
多功能键
操作
控制 ANC(主动降噪)
启用 ANC
ANC 开启
感知模式
ANC 关闭
CN
任务
打开耳机。
从充电盒中
取出耳机以
接通电源
将耳机放回
充电盒以关
闭电源
关闭耳机。
开机/关机
多功能键 操作
控制音乐
播放或暂停
音乐
快进 右耳机 连按三下
调节音量
通过手机
控制
右耳机
按住 1
管理通话和音乐
任务
多功能键
操作
耳机状态
指示灯
切换 ANC 模式
蓝色 LED 指示灯将
亮起
ANC LED 指示灯状态
通话控制
接听/转接
来电
挂断电话/
拒绝来电
右耳机 按住 1
右耳机 连按两下
任务 多功能键 操作
LED 指示灯状态
耳机连接到蓝牙设
耳机配对准备就绪
耳机已打开但未连接
至蓝牙设备
电池电量低(耳机) 蓝色 LED 指示灯每
5 秒闪烁两次
蓝色和白色 LED
示灯交替闪烁
白色 LED 指示灯
1 秒闪烁一次
3 分钟后自动关闭)
白色 LED 指示灯每
5 秒闪烁一次
耳机状态 指示灯
电池已充满电
(充电盒)。
请参考充电盒
LED 指示灯
CN
蓝牙设备上的电池 LED 指示灯
连接到耳机后,蓝牙设备上将显示电池指
示灯。
任务
按钮
操作
左耳机
触发语音 (Siri/
Google) 助手
按住 2
语音助手
佩戴方式
充电盒(4 个蓝色 LED
指示灯)
充电盒 LED 指示灯
USB 接通)
指示灯
USB 接通时长亮
提示
在断开 USB 的情况下,充电盒打开或关闭后,指示灯将亮
30
充电盒 LED 指示灯
USB 断开)
指示灯
如果遇到任何配对或连接问题,可以按照以
下步骤将耳机恢复出厂设置。
CN
转到蓝牙设备的蓝牙菜单,从设备列表
中删除 Philips TAT4506
关闭蓝牙设备的蓝牙功能。
将耳机放回充电盒,并打开充电盒盖。
短按两次充电盒上的按钮。
按照“使用耳机 -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
设备”中的步骤进行操作。
将耳机与您的蓝牙设备配对,选择
Philips TAT4506
5 将耳机恢复出厂
设置
6 技术数据
注意
规格随时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音乐播放时间:6 小时
通话时间:6 小时
待机时间:200 小时
充电时间:2 小时
两个耳机均装有 50 mAh 锂离子电池,
充电盒装有 500 mAh 锂离子电池
蓝牙版本:5.0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 HFP(免提配置协议)
• A2DP(高级音频传输协议)
• AVRCP(音视频远程控制协议)
支持的音频编解码器:SBC
频率范围:2400-2483.5 MHz
发射器功率:< 10 dBm
有效距离:最长为 10 米(33 英尺)
自动关机
USB-C 充电端口
电量不足警告:提供
5
6
CN
7 注意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声
明,本产品符合指令 2014/53/EU 中的基本
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www.p4c.philips.com 找到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产品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组件设计和制造,
可以回收再利用。
产品上的此符号表示该产品受欧洲指令
2012/19/EU 的管制。
本符号表示本产品包含受欧盟指令
2013/56/EU 管制的内置充电电池,该电池
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强烈建议您
将产品送至官方回收点或飞利浦服务中心,
让专业人员拆除充电电池。
请自行寻找当地适用于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
充电电池的专门回收系统。请遵守当地法规
,切勿将本产品和充电电池与普通家庭垃圾
一起处理。正确处理旧产品和充电电池将有
助于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拆除集成式电池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收
/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和回
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耳机已与充电盒
断开连接。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充电盒已与 USB
充电线断开连接。
CN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本产品符合有关电磁场暴露的所有适用标准
和法规。
环保信息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
易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塑料
(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板)。
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
由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材
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规定。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
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
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干扰。
FCC 规则
本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
中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这些限
制规定旨在针对住宅设施中的有害干扰提供
合理的防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无
线电射频能量,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进行
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
害干扰。
但是,无法保证在特定设施中不会发生干
扰。如果此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
产生有害干扰(可以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
确定),则鼓励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或多
种措施来消除干扰:
重新调整或摆放接收天线。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的
电路上的插座。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
人员以寻求帮助。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射暴露限制。
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
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加拿大:
本设备包含的免许可证发射器/接收器符合“加拿
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的免许可证 RSS
准。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1) 本设备不会
造成干扰。(2) 本设备必须能够接受任何干扰,
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干扰。
CAN ICES-3(B)/NMB-3(B)
警告: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
改或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
作权限。
CN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辐
射暴露限制。
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
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CN
8 商标
Bluetooth®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注册商标,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对此类标记的任何使用均
已获得许可。
其他商标和商品名称均为其各
自所有者的商标和商品名称。
蓝牙
Siri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
的注册商标。
Siri
Google Google Play Google LLC.
注册商标
Google
CN
9 常见问题解答
蓝牙耳机无法打开。
电池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打开蓝牙设备并开
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无法配对。
· 将两个耳机放入充电盒。
· 确保已禁用之前连接的任何蓝牙设备的蓝牙
功能。
· 在蓝牙设备上,从蓝牙列表中删除“Philips
TAT4506”。
· 将耳机配对(参见第 6 页的“首次将耳机与蓝牙
设备配对”)。
蓝牙设备无法找到耳机。
· 耳机可能连接至之前配对的设备。关闭已连接的
设备,或将其移出连接范围。
·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之前已与其他设备配
对。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说明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重
新配对。(参见第 6 页的“首次将耳机与蓝牙
设备配对”)。
我的蓝牙耳机已连接至支持蓝牙立体声的手机,但
音乐只能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
请参考手机的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收听音乐。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缩短耳机与蓝牙设备
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障碍物。
给耳机充电
手机传输很慢时,或者根本无法进行音频传输时,
音质非常差。
确保您的手机不仅支持(单声道)HFP,而且还支
A2DP,并且兼容 BT4.0x(或更高版本)(请参
阅第 10 页的“技术数据”)。
右耳机和左耳机之间的连接断开。
将两个耳机放入充电盒,并将充电盒盖保持
打开。
短按 3 次充电盒上的按钮。
Philips Philips 盾牌微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使用已获
许可。本产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联属公司制造并负责
销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为本产品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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