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SHB8000BK/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

SHB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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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yTurqoise Duotone
Black / PMS300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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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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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
聯絡 Philips
ZH-TW 1
目錄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無線耳罩式耳機
3
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無線耳罩式耳機概覽
3
3
開始使用
4
為耳機充電
4
配對耳機與手機
4
4
使用耳機
5
將耳機連接至藍牙裝置
5
管理通話與音樂
5
配戴耳機
6
搭配音訊線使用
6
5
技術資料
7
6
注意
8
遵守宣告
8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8
歐盟注意事項
8
商標
9
7
常見問題集
10
目錄
2 ZH-TW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聽力安全
危險
為避免損害聽力,請盡量不要以高音量使用耳機,
並將音量設定至安全音量。
音量愈大,安全聆聽時
間愈短。
使用耳機時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音量適中,適時休息。
注意勿因聽覺適應而不斷調高音量。
勿將音量調高至聽不到週遭聲音的程度。
在有潛在危險的環境應提高警覺或暫不使
用本產品。
如果耳機聲壓過高,可能導致聽覺喪失。
不建議在駕駛時使用此耳機包覆雙耳;在
某些地區,開車時戴耳機甚至可能是違法
行為。
為您的安全著想,在車流中或其他有潛在
危險的環境中,請避免分心聆聽音樂或接
聽來電。
一般資訊
若要避免損壞或故障情況發生
注意
請勿將耳機暴露於高溫環境。
請勿讓耳機掉落。
請勿將耳機置於滴水或濺水的環境。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酒精、氨水、苯或具磨蝕性的清潔
劑。
如果必須清潔,請使用軟布。必要時,用少量稀釋過
的溫和肥皂水沾濕軟布清潔產品。
內建電池請勿暴露在過度的熱源下,例如日照或火
焰等。
關於操作及存放溫度和濕度
操作或存放環境的溫度應介於
-15ºC (5ºF)
55ºC (131ºF)
;相對濕度最高
90%
在高溫或低溫狀態下,電池壽命可能會縮
短。
Philips
產品符合所有電磁波暴露的相關適用
標準和法規。
ZH-TW 3
2
無線耳罩式耳機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使用
Philips
請至
www.philips.com/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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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
Philips
的完整支援。
Philips
無線耳罩式耳機可讓您:
享受便利的無線免持通話;
以無線方式聆聽並控制音樂;
在通話與音樂之間切換;
使用音訊線享受非藍牙裝置上的音樂。
內容物
Philips
藍牙無線耳罩式耳機
SHB8000
USB
充電纜線
(
僅供充電用
)
音訊線
快速入門指南
其他裝置
支援藍牙且與耳機相容的手機或裝置
(
例如:
筆記型電腦、
PDA
、藍牙轉接器、
MP3
播放
機等
)
無線耳罩式耳機概覽
e
d
b
c
a
f
a
LED
指示燈
b 麥克風
c 音訊線插孔
d 充電插槽
e 音量
/
曲目控制按鈕
f
通話
/
音樂按鈕
4 ZH-TW
3
開始使用
為耳機充電
備註
首次使用耳機前,電池需充電
5
小時,以利電池電量
和壽命達到最佳狀態。
請僅使用隨附的
USB
充電纜線,以避免發生損害。
請先結束通話,再為耳機充電;因為連接耳機進行充
電時,耳機電源會關閉。
將隨附的
USB
充電纜線連接至:
耳機的
USB
接頭和;
USB
電源。
» 充電期間會亮起白色
LED
燈,並在耳
機充滿電時熄滅。
秘訣
通常需要
3
小時才能充飽電。
即使電池電量耗盡,您仍可使用音訊線繼續聆聽音
樂。
請先確認耳機已關閉
(
且不處於閒置模式
)
後再
使用音訊線。
配對耳機與手機
首次搭配手機使用耳機前,請先進行配對。
對成功後,即會在耳機和手機間建立獨特的加
密連結。
耳機會將最後使用的
8
個裝置儲存於
記憶體內。
如果您嘗試配對
8
個以上的裝置,
最早配對的裝置會被最新的那個裝置取代。
1
確認手機已開啟,且已啟用藍牙功能。
2
確認耳機充滿電並已關閉。
3
按住
直到藍色和白色
LED
燈交替閃
爍。
» 耳機會維持配對模式
5
分鐘。
4
配對耳機與手機。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下列範例顯示該如何配對耳機與手機。
1
啟動手機上的藍牙功能,選擇
Philips
SHB8000
2
出現提示時,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
(4
個零
)
具備藍牙
3.0
或更高版本的手機則
不需要輸入密碼。
Settings
Devices Found
Select
10:36
Settings Connectivity
Select
Back
10:37
Enter Password
****
0000
Settings
Bluetooth
Select
Back
10:35
Connectivity
Add
Bluetooth
device
Back
Philips SHB8000
ZH-TW 5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至藍牙裝置
1
開啟您的手機
/
藍牙裝置。
2
按住
開啟耳機。
» 藍色
LED
燈會閃爍。
»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手
/
藍牙裝置。
如果上次連線的裝置無
法使用,耳機會嘗試重新連線到倒數
第二個連線的裝置。
秘訣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才開啟手機
/
藍牙裝置或啟動
藍牙功能,則您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與手機
/
藍牙
裝置。
備註
如果耳機在
5
分鐘內無法與範圍內的任何藍牙裝置連
線,即會自動關閉電源,以節省電池壽命。
管理通話與音樂
通話
/
音樂按鈕
工作 操作 聲音或
LED
指示燈
開啟耳機。 按住
1
秒。
1
聲短嗶聲
閃爍白色燈
3
次:電
池電量不足
< 25%
閃爍白色燈
2
次:電
池電量
< 50%
閃爍藍色燈
1
次:電
池電量
> 50%
關閉耳機。 按住
4
秒鐘。
1
聲長嗶聲
長閃爍白色燈
1
播放或暫停
音樂。
按一
次。
1
聲短嗶聲
接聽
/
掛斷
來電。
按一
次。
1
聲短嗶聲
拒絕來電。 按住
1
聲短嗶聲
重撥上一個
號碼。
連按兩
次。
1
聲短嗶聲
在通話中切
換來電者。
連按
兩次
1
聲長嗶聲
音量
/
曲目控制按鈕
調整音量。 調高
/
向前跳。 按一次
1
聲短嗶聲
向後跳。 連按兩次
1
聲短嗶聲
在通話中將麥克風靜
/
解除靜音。
按一次
2
聲短嗶聲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耳機在待機模式或正在
聆聽音樂時,耳機連接
至藍牙裝置。
藍色
LED
燈每
8
秒閃爍一次。
耳機已準備好可配對。 藍色和白色
LED
交替閃爍。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接至
藍牙裝置。
藍色
LED
燈快速
閃爍。
有來電。 藍色
LED
燈每秒閃
爍一次。
電池電力不足。 白色
LED
燈閃爍。
電池已充滿電。 白色
LED
燈熄滅。
6 ZH-TW
配戴耳機
調整頭帶以配合您的頭型。
秘訣
使用後,旋轉耳機即可方便收納。
搭配音訊線使用
備註
請確認藍牙耳機已關閉後,再連接音訊線。
您可以使用隨附的音訊線來搭配非藍牙裝置,
或是在飛機上使用耳機。
耳機與音訊線搭配
使用時,無需使用電池電力。
將隨附的音訊
線連接至
耳機和;
外接音訊裝置。
ZH-TW 7
5
技術資料
最少
9
小時的音樂或通話時間
最少
200
小時的待機時間
充滿電通常需要
3
小時
充電式鋰聚合物電池
(200 mAh)
3.5
公釐音訊插孔
(
適用於有線耳機模式
)
藍牙
3.0
,藍牙單一支援
(
耳機設定檔
-
HSP
、免持設定檔
- HFP)
,藍牙立體聲支
(
進階音訊傳送設定檔
- A2DP
;音訊視
訊遙控設定檔
- AVRCP)
操作範圍:長達
15
公尺
(50
)
數位回音與降噪
自動關機
備註
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ZH-TW
6
注意
遵守宣告
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特此聲明
SHB8000
符合
1999/5/EC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相關
條款。
您可在
www.p4c.philips.com
找到合規
聲明。
本產品之設計、測試及製造,均依照
European
R&TTE 1999/5/EC
法規。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您的產品是使用高品質材質和元件所設計製
造,可回收和重複使用。
當產品附有打叉的附輪回收筒標籤時,代表
產品適用於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2/96/EC
請取得當地電子產品分類收集系
統的相關資訊。
根據當地法規處理,請勿將廢棄產品當作一般
家庭垃圾棄置。
正確處理廢棄產品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
康帶來潛在的負面影響。
您的產品包括了符合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6/66/EC
的電池,不得與其他一
般家用廢棄物一併丟棄。
請注意有關電池分類收集的當地法規,正確處
理廢棄產品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
負面影響。
移除內建電池
備註
確定已中斷耳機與
USB
充電纜線的連接,再取出電
池。
如果您所在國家
/
地區沒有電子產品收集
/
回收
系統,您可以先拆下並回收電池,再棄置耳
機,以保護環境。
ab
環境保護資訊
所有非必要之包裝材料均已捨棄。我們嘗試讓
包裝可以輕易拆解成三種材質:厚紙板
(
外盒
)
、聚苯乙烯泡棉
(
防震
)
以及聚乙烯
(
包裝袋、
保護性泡棉膠紙
)
產品本身含有可回收並重複使用的材質,但是
需由專業公司拆解。請根據各地法規丟棄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機器。
歐盟注意事項
0890
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特此聲明
Philips
SHB8000
符合
1999/5/EC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
他相關條款。
ZH-TW 9
商標
商標為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所有
或其個別擁有者所有。藍牙文字標記及標誌
Bluetooth SIG, Inc.
所有,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係經授權
使用此類標記。
iPhone
iPad
iPod touch
Apple Inc.
在美
及其他國家
/
地區註冊的商標。
10 ZH-TW
7
常見問題集
我的藍牙耳機未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
為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藍牙已停用。
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並在開啟
耳機前先開啟手機。
無法配對。
請確認耳機處於配對模式。
請依照此使用手冊中說明的步驟操作
(
參見第
4
頁的
'
配對耳機與手機
')
在釋放通話
/
音樂按鈕之前,請先確定藍色
和白色
LED
燈交替閃爍。
如果您只看到
藍色
LED
燈,請持續按住按鈕。
手機找不到耳機。
耳機可能連線至先前配對過的其他裝置。
關閉連線的裝置,或將其移至範圍外。
配對可能會重設,或耳機先前已和其他裝
置配對。如使用手冊
(
請參見第
4
頁的
'
對耳機與手機
')
所述,請重新為耳機與手
機進行配對。
手機的語音撥號或重撥功能無法運作。
您的手機可能不支援此功能。
手機通話時,對方聽不到我的聲音。
麥克風被靜音。按一下音量
/
曲目控制按鈕,以
啟用麥克風。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至具備藍牙立體聲功能的
手機,但是音樂只在手機揚聲器上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請選擇要透過耳機聆
聽音樂。
音質不佳,聽到雜音。
藍牙裝置不在有效範圍內。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間的距離,或移除之間的障礙物。
從手機串流的速度很慢,或是音訊串流完全無
法運作時,音質便會不佳。
請確定您的手機不僅支援
(
單聲道
) HSP/HFP
也支援
A2DP (
請參見第
7
頁的
'
技術資料
')
我的藍牙裝置會播放音樂,但無法加以控制
(
例如播放
/
暫停
/
快轉
/
倒轉
)
請確定藍牙音訊來源支援
AVRCP (
請參見第
7
頁的
'
技術資料
')
連接音訊線時,我的耳機無法運作。
3.5
公釐音訊線連接至耳機時,麥克風功能會停
用。在這種情況下,您的耳機僅供聆聽音樂。
如何還原所有原始的耳機設定
?
按下音量
/
曲目控制按鈕與通話
/
音樂按鈕,直
到白色
LED
燈連續閃爍
5
次。
如需進一步支援,請造訪
www.p
hilips.com/support
0890
Specifications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 2013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All rights reserved.
UM_SHB8000_00_ZH-TW_V1.0
WK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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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