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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TAPN505BK/93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ブランド
Philips
モデル
TAPN505BK/93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入耳
式耳
机
5000
系列
T
APN505
用户手册
在以下网站上注册产品并获得支持:
www
.philips.
com/
suppor
t
1
CN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蓝牙入耳式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为耳机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6
连接到
ANC
(主动降噪)
6
连接到航空音频系统
7
管理通话和音乐
7
5
技术数据
8
6
注意
9
一致性声明
9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9
符合
EMF
9
环境信息
10
合规通知
10
7
商标
1
1
蓝牙
11
Siri
11
8
常见问题解答
1
2
2
CN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危险
为避免听力受损,
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间,
并将音量设
定在安全级
别。音量越大,安
全聆听的
时间就越短。
使用耳机时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听力适应后,
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音量。
请勿将音量
调得太高,以致
无法听见周
围的声音。
在有潜在危险
的情况下应谨慎
使用或暂
停使用。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不要在
驾车时双耳佩
戴耳机,并且
这在某些地区也可能是违法的。
为您的安全
考虑,在驾车时
或在其它存
在潜在危险
的环境下,应避
免让音乐或
通话分散您的注意力。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勿将耳机置于过热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漏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让耳机浸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
何含有酒精、
氨水、苯或研磨
剂的清洁
剂清洁耳机。
如需使用软
布清洁耳机,
可用少量的水
或稀释的中
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不可将集成
电池置于高
温环境,如阳光
直射处、明
火或类似环境。
电池更换不
当有爆炸的
危险。只能用相
同或相当的
型号更换。
关于工作和存放温度以及湿度
在温
度介于
-
20
°
C
(-4
°
F)
和
50
°
C
(12
2
°
F)
之间
(相
对湿
度最
高
90
%)
的地
方存
放。
在温
度介于
-
10
°C
(
14
°F
)
和
5
0
°C
(
122
°F
)
之间
(相对
湿度最高
90
%
)
的地方工作
。
高温或低温环境会缩短电池寿命。
3
CN
2
蓝牙入耳式耳
机
感
谢
您
的
惠
顾,
欢
迎
光
临
飞
利
浦!
为
了
您
能充分享受飞利浦提供的支持,请在
www.
philips.com/welcome
上注册您的产品。
使用这款飞利浦入耳式耳机,您可以: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无线欣赏并控制音乐;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切换。
包装盒内物品
飞利浦蓝牙入耳式耳机
Philips TAPN505CN
可更换的橡胶耳罩
x 3
对
USB
充电线缆(仅限于充电)
带
Micro USB
插头的音频线缆
快速入门指南
其他设备
支持蓝牙并兼容耳机
(请参阅第
8
页的
“
技
术数据
”
)的手机或设备(如笔记本电脑、
PDA
、蓝牙适配器、
MP3
播放器等)。
4
CN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7
8
语音助手按钮
Micro USB
充电接口
ANC
开
/
关
/
环境音按钮
ANC
开
/
关
/
环境音
LED
指示灯
音量
/
曲目控制按钮
LED
指示灯
(电源开
/
关
/
配对)
麦克风
5
CN
3
使用入门
为耳机充电
注
首次使用耳
机之前,将耳
机放在充电盒
中并为电池
充电
2
小时,这样可确保电池电量和寿命最佳。
仅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缆以免造成损坏。
给耳机充电
前请先结束
通话,因为连接
耳机进行充
电会关闭耳机电源。
充电盒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缆连接至:
耳机上的
Micro USB
充电接口;以
及
充电器或电脑
USB
接口。
LED
指
示灯在
充电
期间会
变成
红色
并在耳机充满电后熄灭。
提示
通常需要
2
小时才能充满电。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首次用于手机之前,先将耳机与手机进行配
对。配对成功后,耳机和手机之间将建立一
种
独
特
的
加
密
连
接。
耳
机
内
存
可
存
储
最
近
的
8
个设备。
如果要配对的设备超过
8
个,
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早配对的设备。
1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并已关闭。
2
按住
5
秒钟直到蓝色和红色
LED
指
示灯交替闪烁。
耳机在配对模式保持
2
分钟。
3
确
保
手
机
已
打
开
并
且
其
蓝
牙
功
能
已
激
活。
4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更多详细信息,
请
参阅您手机的用户手册。
以下示例为您展示如何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1
打
开
手
机
蓝
牙
功
能,
选
择
Phi
lips
PN5
05
CN。
2
如
有
提
示
输
入
耳
机
密
码,
请
输
入
“
0000
”
(
4
个
0
)。手
机
蓝
牙
版
本
为
3.0
或更高时,不必输入密码。
Philips PN505CN
6
CN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1
打开手机
/
蓝牙设备。
2
按住开
/
关按钮打开耳机。
蓝色
LED
指示灯亮
3s
。
耳
机
会
自
动
重
新
连
接
至
上
次
连
接
的
手
机
/
蓝
牙
设
备。
如
果
上
次
连
接
的
设
备
不
可
用,
则
耳
机
将
处
于
配
对
模
式。
提示
如果在
打开耳机
后打开手
机
/
蓝牙设
备或激活
蓝牙
功能,
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
/
蓝牙设备。
注
8
分钟
内,如果耳
机在有
效范围内
没有连接
到任何
蓝牙
设备,
则在
ANC
关闭
或在
空
闲模
式时,
它将
自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连接到
A
N
C
(主动降噪)
启用
A
N
C
按一次
ANC
按钮以启用降噪。
按一次
ANC
按钮以停用降噪。
提示
当不需要
ANC
功能时,请关闭
ANC
按钮以继续
通话或聆听音乐。
启用环境音模式
按一次
ANC
按钮以启用环境音。
按一次
ANC
按钮以停用环境音。
ANC
功能将
自动在
开
/
关
/
环境音
之间切换。
注
只有当
ANC
也被启用时才能启用环境音。
A
N
C
LE
D
指示灯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ANC
已开启
白色
LED
指示灯将
点亮。
ANC
已关闭
白色
LED
指示灯将
熄灭。
环境音
白色
LED
指示灯缓
慢闪烁。
有线连接
也
可以
将
耳
机
与随
附
的
音
频
线缆
一
起
使
用。
使用音频线缆之前,请确保耳机已打开。将
随
附
的
音
频
线
缆
连
接
到
耳
机
和
外
部
音
频
设
备。
提示
使用输入模式时,功能键将被禁用。
7
CN
连接到航空音频系统
1
将音频线缆连接到飞机适配器。
2
将适配器插入飞机座椅的双输出插孔。
3
将音频线缆连接到耳机。
注
连接到航空音频系统时,需要打开耳机。
管理通话和音乐
开
/
关
任务
按钮
操作
打开耳机。
开
/
关、
音乐
/
通
话控制
按住
3
秒钟。
关闭耳机。
开
/
关、
音乐
/
通
话控制
按住
5
秒钟。
蓝色
LED
指示灯闪
烁
1s
,然
后熄灭。
音乐控制
任务
按钮
操作
播放
/
暂停
音乐。
开
/
关、
音乐
/
通
话控制
按
1
下。
调节音量。
+/-
按
1
下。
下一曲。
+
长按。
上一曲。
-
长按。
通话控制
任务
按钮
操作
接听来电
/
挂
断电话。
开
/
关、
音乐
/
通
话控制
按
1
下。
通话时切换来
电。
开
/
关、
音乐
/
通
话控制
连按
2
下。
其他耳机指示灯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在耳
机
处于
待
机模
式
或您
在
聆
听音
乐
时,
耳机
已
连接
至
蓝牙
设
备。
蓝
色
LED
指
示
灯
将
亮起。
耳
机
已
做
好
配
对
准
备。
蓝
色
和
红
色
LED
指
示灯交替闪烁。
耳机
已
打
开,但
未
连
接至蓝牙设备。
蓝
色
和
红
色
LED
指
示灯
缓
慢
闪烁。
如
果
无法
建
立
连接,
耳
机
将在
8
分钟内自动关
闭。
电池电量过低。
红
色
LED
指
示
灯
闪
烁,直
至
电
池电
量
耗
尽。
电池已充满电。
红色
LED
指示灯熄
灭。
语音助手
任务
按钮
操作
触发语音助手
语音助手
长按
8
CN
5
技术数据
音乐时间
—
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
9
小时
|
蓝牙模式下禁用
ANC
:
14
小时
通话时间
—
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
9
小时
|
蓝牙模式下禁用
ANC
:
14
小时
待机时间
—
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
160
小时
|
蓝牙模式下禁用
ANC
:
160
小时
充电时间
2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
(180 mAh)
蓝牙版本:
5.0
可兼容的蓝牙配置文件:
HSP
(免提配置文件
- HFP
)
A2DP
(高级音频分配配置文件)
AVRCP
(
音
视
频
远
程
控
制
配
置
文
件)
支持的音频编解码器:单板计算机
频率范围:
2.505 - 2.480 GHz
发射器功率:
< 10 dBm
工作范围:高达
10
米(
33
英尺)
数字回声和降噪
自动关机
Micro USB
充电接口
支持单板计算机
低电量警告:可用
注
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9
CN
6
注意
一致性声明
特
此
声
明,
MMD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声
明
该
产
品
符
合
2014/53/EU
指
令
的
基
本
要
求
及
其
他
相
关
条
款。
您
可
以
在
www.p4c.
philips.com
上找到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本
产
品
采
用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高
性
能
材
料
和
组
件设计和制造。
产
品
上
的
该
符
号
表
示
产
品
符
合
欧
盟
指
令
2012/19/EU
。
此
符
号
表
示
产
品
包
含
符
合
欧
洲
指
令
2013/56/EU
的内置充电电池,
该电池不能
与一般的生活垃圾一同弃置。强烈建议您携
带
产品
前
往
官
方收
集
点
或
飞
利浦
服
务
中
心,
让专业人员取下充电电池。
请熟悉当地针对电子、电器产品及充电电池
制订的分门别类的收集机制。遵循当地规章
制度,不要将产品和充电电池与一般的生活
垃圾一同弃置。正确弃置旧产品和充电电池
有
助
于
避
免
对
环
境
和
人
类
健
康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取走集成电池
如
果
您
所
在
的
国
家
没
有
专
门
的
电
子
产
品
收
集
/
回收机制,则可以在丢弃耳机之前将电
池取出并进行回收,为环保事业尽一份力。
取出电池之
前,请确保已将
耳机与充电
盒断开连接。
符合
E
M
F
本
产
品
符
合
有
关
暴
露
于
电
磁
场
的
所
有
适
用
标准和法规。
10
CN
环境信息
已省去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
易于分为三种材料
:
纸板
(盒)
、
泡沫塑料
(缓
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性泡沫片)。
您的系统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由专
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材料、
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的规定。
合规通知
该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操作符合
以下两个条件:
1
.
该设备可能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2.
该设
备必须接受任
何收到的干
扰,包括
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F
C
C
规定
本设备已通过测试,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
分
B
类
数
字
设
备
的
限
制。
这
些
限
制
旨
在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护,
防
止
住
宅
安
装
中
的
有
害
干
扰。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能量,
如果不按照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
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
但
是,
不
能
保
证
在
特
定
安
装
中
不
会
造
成
干
扰。
如
果
此
设
备
确
实
对
无
线
电
或
电
视
接
收
产生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
定),建议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措
施纠正干扰:
重新定位或安置接收天线。
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
与接收器连接的
电路不同
的电路插座上。
请咨询经
销商或有
经验的无
线电
/
电视
技术人员以获取帮助。
F
C
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
备符
合
为非
受控
环
境设
定的
FCC
辐射
暴露限制。
此
发
射
器
不
得
与
任
何
其
他
天
线
或
发
射
器
共
同放置或操作。
警告:用户应注意,未经合规负责方明确批
准
的
更
改
或
修
改
可
能
会
使
用
户
无
权
操
作
设
备。
加拿大:
本设备含有符合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
展部免许
可
RS
S
的免
许可发射器
/
接收器
。
操
作
符
合
以
下
两
个
条
件:(
1
)
此
设
备
不
会
产
生有
害
干
扰。(
2
)
此
设
备必
须
接
受
任
何
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操作的
干扰。
CAN ICES-3(B)/NMB-3(B)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
设
备
符
合
为
非
受
控
环
境
设
定
的
加
拿
大
辐
射暴露限制。
此
发
射
器
不
得
与
任
何
其
他
天
线
或
发
射
器
共
同放置或操作。
11
CN
7
商标
蓝牙
蓝
牙
字
样
和
徽
标
均
为
Bluetooth
®
SIG,
Inc.
所有,
MMD
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对这些字样
和徽标的任何使用均已获得许可。其他商标
和商标名称是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
S
i
r
i
Siri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
/
地区
注册的商标。
12
CN
8
常见问题解答
无法打开蓝牙耳机。
电池的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无法将蓝牙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已被禁用。在打开耳机之后,请先打开
蓝牙设备并启用蓝牙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无法进行配对。
将两个耳机均放入充电盒中。
确保已禁用任
何以前连接的蓝
牙设备的
蓝牙功能。
在您的蓝牙
设备上,从蓝牙
列表中删除
“
Philips PN505CN”.
配对耳机(请参阅第
5
页
“
将耳机与手
机配对
”
)。
如何重置配对。
将两个耳机均从充电盒中取出。在两个耳机
上均连按
2
下多功能按钮,直到
LED
指示
灯变
成白色,
等待
大约
10
秒钟。配
对成
功
后,
您将听到
“
已连接
”
、
“
左声道
”
、
“
右
声道
”
。
蓝牙设备无法找到耳机。
耳机可能已
连接到先前配
对的设备。关
闭已连接的设备,
或将其移出有效范围。
配对可能已
重置,或耳机先
前已与其他
设备配对。
按照用户手册中所述的步骤,
将耳机与蓝
牙设备重新配
对。(请参阅
第
5
页
“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
)。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蓝牙立体声手机,但却只
能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音乐。
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聆听音
乐。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
出范围。缩短耳
机与蓝牙设
备之间的距
离,或移开两者
之间的障碍
物。
给耳机充电。
当手机传输速率非常慢时,音质会非常差,
或导致音频流完全不工作。
确
保
您
的
手
机
不
仅
支
持(
单
声
道
)
HSP/
HFP
,而
且
支
持
A2DP
,
与
BT4.0x
(或
更
高
版
本)
兼
容(
请
参
阅
第
8
页
的
“
技
术
数
据
”
)。
飞利浦和
飞利浦盾
牌徽标是
K
oninklijke
Philips
N.
V
.
的
注册商
标,许可
后方可
使用。本
产品由
MMD
香港控股
有限公
司或其
附属
公
司之
一
负责
生
产
和销
售,
MMD
香港
控股
有
限公
司
对
本
产品负有责任。
UM_T
APN505_9
3
_EN_V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Philips TAPN505BK/93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ブランド
Philips
モデ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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