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TAH4205BL/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

访问以下网站注册您的产品并获取支持
www.philips.com/support
4000 系列4000 系列
头戴式
TAH4205
用户手册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头戴式蓝牙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6
管理通话和音乐 6
5 技术数据 8
6 注意 9
符合性声明 9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9
拆除集成式电池 9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9
环保信息 10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10
7 商标 11
8 常见问题解答 12
目录
CN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危险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
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
收听的时间越短。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
音量。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
周围的声音。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
暂停使用。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佩戴耳机,而
且在某些地区这样做将涉嫌违法。
出于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其它存在
潜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
通话分散您的注意力。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包含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剂
清洁产品。
如果需要,请使用软布清洁产品,可用少量的水或
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处、
明火或类似环境。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仅使用相同或
同等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
关于工作和存放状态下的温度以及湿度
在温度介于 -10 °C (14 °F) 60 °C
(140 °F) 之间,以及相对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操作和存放产品。
高温或低温环境会缩短电池寿命。
CN
2 头戴式蓝牙
耳机
包装盒内物品
Philips 头戴式蓝牙耳机 Philips TAH4205
快速入门指南
其他设备
支持蓝牙并与耳机兼容的手机或设备(例
如笔记本电脑、PAD、蓝牙适配器、MP3
播放器等)(请参阅“技术数据”)。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若要充
分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welcome 注册您的
产品。
使用这款 Philips 头戴式耳机,您可以: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欣赏并控制无线音乐;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轻松切换。
USB 充电线(仅用于充电)
CN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麦克风
音乐/电话/曲目控制键/音量
低音增强
(开机/关机/蓝牙配对)
USB C 型充电端口
1
2
3
4
5
6
6
LED 指示灯
CN
3 使用入门
电池充电
注意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将耳机放入充电盒中,并
为电池充电 3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
量和寿命。
仅限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损坏。
连接耳机进行充电时会关闭耳机,因此请先结束
通话再为耳机充电。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连接至:
耳机的 C USB 充电端口;和
计算机的充电器/USB 端口。
提示
通常充满电需要 2 个小时。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且已关闭。
确保手机已打开且其蓝牙功能已开启。
耳机将在配对模式下保持 5 分钟。
耳机首次与手机配合使用前,先将耳机与手
机蓝牙配对。成功配对后,耳机和手机之间
将建立唯一的加密链接。耳机将存储最近配
对的 8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备超过
8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早配对的
设备。
以下示例展示如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按住 6 秒,直到蓝色和白色 LED
示灯交替闪烁。
Philips TAH420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有关更多详细
信息,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
开启手机的蓝牙功能,选择 Philips
TAH4205
LED 指示灯在耳机充电期间会变成
白色,充满电后熄灭。
CN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按住打开/关闭按钮2秒钟可打开头戴式
耳机。
白色 LED 指示灯将亮起。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最后连接的
手机/蓝牙设备
提示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蓝牙设备或启用
蓝牙功能,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
牙设备。
如果耳机无法在 5 分钟内从有效范围内找到可
连接的蓝牙设备,它将切换至配对模式。如果
5 分钟后仍然无法连接至任何蓝牙设备,将自
动关闭。
如果耳机没有任何连接历史且在 5 分钟内未连
接任何蓝牙设备,耳机将自动关闭
注意
管理通话和音乐
打开/关闭
任务
按钮
操作
打开耳机。
打开/关闭
按住 2 秒钟。
关闭耳机。
打开/关闭
按住 3 秒钟。
白色 LED
示灯亮起并
渐弱。
控制音乐
任务
按钮
操作
音乐/
通话控制
播放或暂停
音乐。
按一次。
+/-
调节音量。
下一曲目。
上一曲目。
通话控制
任务
按钮
操作
接听/
挂断电话。
通话时切换
来电。
音乐/
通话控制
音乐/
通话控制
按一次。
+ 两次。
- 两次。
按住 2 秒钟。
CN
耳机指示灯的其他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耳机已连接至蓝牙
设备,同时耳机处
于待机模式或您正
在收听音乐
蓝色 LED 指示灯每
7.5 秒闪烁一次。
耳机配对准备就绪。 蓝色和白色 LED
示灯交替闪烁。
耳机已打开但未连接
至蓝牙设备。
蓝色 LED 指示灯缓
慢闪烁。如果没有
找到可连接的蓝牙
设备,耳机将在 5
分钟内自动关闭。
电池电量低。 白色 LED 指示灯每
秒闪烁4次,直到电
源耗尽
电池已充满电。
白色 LED 指示灯
熄灭。
CN
5 技术数据
注意
规格随时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耳机
音乐播放时间:29 小时(低音增强
关闭)
通话时间:21 小时
待机时间:166 小时
充电时间:2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250 毫安)
蓝牙版本:5.0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 HFP(免提配置协议)
• A2DP(高级音频传输协议)
• AVRCP(音视频远程控制协议)
支持的音频编解码器:SBC
频率范围:2.402-2.480 GHz
发射器功率:< 10 dBm
有效距离:最长为 10 米(33 英尺)
数字回声和降噪
自动关机
C USB 充电端口
支持 SBC
电量不足警告:可用
CN
拆除集成式电池
6 注意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
声明,本产品符合指令 2014/53/EU 中的
基本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www.p4c.philips.com 找到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产品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组件设计和制造,
可以回收再利用。
产品上的此符号表示该产品受欧洲指令
2012/19/EU 的管制。
本符号表示本产品包含受欧盟指令
2013/56/EU 管制的内置充电电池,该电
池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强烈建
议您将产品送至官方回收点或飞利浦服务
中心,让专业人员拆除充电电池。
请自行寻找当地适用于电器和电子产品以
及充电电池的专门回收系统。请遵守当地
法规,切勿将本产品和充电电池与普通家
庭垃圾一起处理。正确处理旧产品和充电
电池将有助于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
负面影响。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收
/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和回
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已耳机已与充电
盒断开。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本产品符合有关电磁场暴露的所有适用标准
和法规。
CN
环保信息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
易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塑料
(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板)。
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
由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
材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规定。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
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
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干扰。
FCC 规则
本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
中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这些限
制规定旨在针对住宅设施中的有害干扰提供
合理的防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
频能量,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
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
但是,无法保证在特定设施中不会发生干
扰。如果此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
产生有害干扰(可以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
来确定),则鼓励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
或多种措施来消除干扰:
重新调整或摆放接收天线。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的
电路上的插座。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
人员以寻求帮助。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射暴露限制。
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
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加拿大:
该设备包含的发射器/接收器符合“加拿大
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的免许可证 RSS
标准。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1) 此设
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
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
设备意外操作的干扰。
CAN ICES-3(B)/NMB-3(B)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辐
射暴露限制。
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
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警告: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
改或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
作权限。
CN
CN
7 商标
蓝牙®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注册商标,Top Victory Investment
Limited 对此类标记的任何使用均已获得许
可。其他商标和商品名称均为其各自所有者
的商标和商品名称。
蓝牙
8 常见问题解答
蓝牙耳机无法打开。
电池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打开蓝牙设
备并开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如何重置配对。
确保耳机处于配对模式(红色和蓝色指示灯交
替闪烁),将电源按钮 向上推至 + 并保
6 秒钟以上,直到紫色 LED 指示灯亮起。
可以收听音乐,但无法通过蓝牙设备控制音乐
(例如播放/暂停/快进/快退)。
确保蓝牙音频源支持 AVRCP(请参阅“技术
数据”)。
耳机音量太低。
某些蓝牙设备无法通过调节音量与耳机音量同
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单独在蓝牙设备上将
音量调节至合理的音量。
蓝牙设备无法发现耳机。
耳机可能连接至之前配对的设备。关闭已
连接的设备,或将其移出连接范围。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之前已与其他设
备配对。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说明将耳机与
蓝牙设备重新配对。(参见第 6 页的“首
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支持蓝牙立体声的手机,但
音乐只能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
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收听
音乐。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缩短耳机与蓝
牙设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
障碍物。
给耳机充电。
手机传输很慢时,或者根本无法进行音频传输
时,音质非常差。
确保您的手机不仅支持(单声道)HFP,而
且还支持 A2DP,并且兼容 BT4.0x(或更高
版本)(请参阅“技术数据”)。
若需获取更多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CN
飞利浦和飞利浦盾牌微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使用已获
许可。本产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联属公司制造并负
责销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为本产品的保证人。
UM_TAH4205_00_CN_V1.0
Este equipamento não tem direito à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 prejudicial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em sistemas devidamente autorizados.
Este produto está homologado pela ANATEL, de acordo com os procedimentos
regulamentados pela Resolução 242/2000, e atende aos requisitos técnicas
aplicados.Para maiores informações, consulte a site da ANATEL:
www.anatel.gov.br
06614-19-12451
  • Page 1 1
  • Page 2 2
  • Page 3 3
  • Page 4 4
  • Page 5 5
  • Page 6 6
  • Page 7 7
  • Page 8 8
  • Page 9 9
  • Page 10 10
  • Page 11 11
  • Page 12 12
  • Page 13 13
  • Page 14 14

Philips TAH4205BL/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