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TAPN402BK/93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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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hilips.com/support
TAPN402
4000 系列4000 系列
入耳式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入耳式蓝牙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6
6管理通话和音乐
5 技术数据 8
6 注意 9
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9
9
9拆除集成式电池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9
环保信息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10
10
7 商标 11
8 常见问题解答 12
目录
CN
关于工作和存放状态下的温度以及湿度
在温度介于 -15°C (5°F) 55°C (131 °F)
之间,以及相对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
境中操作和存放产品。
高温或低温环境会缩短电池寿命。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包含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
剂清洁产品。
如果需要,请使用软布清洁产品,可用少量的水
或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
处、明火或类似环境。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仅使用相同
或同等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音量。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周
围的声音。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暂
停使用。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佩戴耳机,而且
在某些地区这样做将涉嫌违法。
出于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其它存在潜
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通话
分散您的注意力。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
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
收听的时间越短。
重要安全说明
1
听力安全
危险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CN
支持蓝牙并与耳机兼容的手机或设备
(例如笔记本电脑、PDA、蓝牙适配器、
MP3 播放器等)(请参阅第 8 页的“技
术数据”)。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若要充分
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welcome 注册您的
产品。
使用这款 Philips 入耳式耳机,您可以: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欣赏并控制无线音乐;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轻松切换。
入耳式蓝牙耳机
2
包装盒内物品
Philips 入耳式蓝牙耳机
Philips TAPN402
2 对可互换橡胶耳盖
快速入门指南
其他设备
USB 插头的音频线
USB 充电线(仅用于充电)
CN
Micro USB 充电端口
(开机/关机/配对)
音量/曲目控制键
LED 指示灯
麦克风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CN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且已关闭。
确保手机已打开且其蓝牙功能已开启。
开启手机的蓝牙功能,选择 Philips
PN402
提示后,请输入耳机密码“0000
4 个零)。对于配备蓝牙 3.0 或更高
版本的手机,无需输入密码。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有关更多详细
信息,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
以下示例展示如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按住 5 秒,直到蓝色和红色 LED
示灯交替闪烁。
耳机将在配对模式下保持 2 分钟。
耳机首次与手机配合使用前,先将耳机与
手机蓝牙配对。成功配对后,耳机和手机
之间将建立唯一的加密链接。耳机将存储
最近配对的 8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
备超过 8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
早配对的设备。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连接至:
耳机的 Micro USB 充电端口;和
计算机的充电器/USB 端口。
LED 指示灯在耳机充电期间会变成红
色,充满电后熄灭。
3 使用入门
电池充电
充电盒
注意
提示
通常充满电需要 2 个小时。
Philips PN402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将耳机放入充电盒中,并
为电池充电 2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
量和寿命。
仅限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损坏。
连接耳机进行充电时会关闭耳机,因此请先结束
通话再为耳机充电。
CN
您也可以借助随附的音频线使用耳机。使
用音频线之前,请确保打开耳机。将随附
的音频线连接至耳机和外部音频设备。
4
任务
按钮
操作
控制音乐
任务
按钮
操作
按一次。
按一次。
长按。
长按。
调节音量。
下一曲目。
上一曲目。
通话控制
任务
按钮
操作
按一次。
按两次。
提示
提示
注意
使用音频线连接
使用耳机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按住打开/关闭按钮以打开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管理通话和音乐
蓝色 LED 指示灯亮 3 秒。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最后连接的
手机/蓝牙设备。如果上次连接的设
备不可用,耳机将进入配对模式。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蓝牙设备或启用
蓝牙功能,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
牙设备。
音频线接入时,功能键将无法使用。
如果耳机在 8 分钟内未能连接到任何蓝牙设备,
ANC 处于关闭或待机模式时,耳机将自动关闭
以节省电池寿命。
打开
耳机。
打开/关闭,
音乐/通话
控制
按住 3 秒钟。
关闭耳机。 打开/关闭,
音乐/通话
控制
接听/挂断
电话。
打开/关闭,
音乐/通话
控制
通话时切换
来电。
打开/关闭,
音乐/通话
控制
播放或暂停
音乐。
打开/关闭,
音乐/通话
控制
按住 5 秒钟。
蓝色 LED
指示灯闪烁
1 秒后渐暗。
CN
打开/关闭
耳机指示灯的其他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电池电量低。
耳机已连接至蓝牙
设备,同时耳机处
于待机模式或您正
在收听音乐。
蓝色 LED 指示灯
亮起。
蓝色和红色 LED
指示灯交替闪烁。
红色 LED 指示灯
熄灭。
红色 LED 指示灯每
2 秒闪烁一次,直
到电源耗尽。
耳机配对准备
就绪。
电池已充满电。
蓝色和红色 LED
示灯缓慢闪烁。如
果没有找到可连接
的蓝牙设备,耳机
将在 8 分钟内自动
关闭。
耳机已打开但未连
接至蓝牙设备。
CN
音乐播放时间:7 小时
通话时间:7 小时
待机时间:160 小时
充电时间:2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80 mAh
蓝牙版本:5.0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 HFP(免提配置协议 - HFP
• A2DP(高级音频传输协议)
• AVRCP(音视频远程控制协议)
支持的音频编解码器:SBC
频率范围:2.402-2.480 GHz
发射器功率:< 10 dBm
有效距离:最长为 10 米(33 英尺)
数字回声和降噪
自动关机
• Micro-USB 充电端口
支持 SBC
电量不足警告:可用
5 技术数据
注意
规格随时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CN
本产品符合有关电磁场暴露的所有适用
标准和法规。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
收集/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
和回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耳机已与充电盒
断开连接。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声
明,本产品符合指令 2014/53/EU 中的基本
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www.p4c.philips.com 找到符合性声明。
产品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组件设计和制造,
可以回收再利用。
产品上的此符号表示该产品受欧洲指令
2012/19/EU 的管制。
本符号表示本产品包含受欧盟指令
2013/56/EU 管制的内置充电电池,该
电池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强
烈建议您将产品送至官方回收点或飞利
浦服务中心,让专业人员拆除充电电
池。请自行寻找当地适用于电器和电子
产品以及充电电池的专门回收系统。请
遵守当地法规,切勿将本产品和充电电
池与普通家庭垃圾一起处理。正确处理
旧产品和充电电池将有助于避免对环境
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6 注意
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拆除集成式电池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CN
环保信息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FCC 规则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
装易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
塑料(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
板)。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
(如果由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
有关包装材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
规定。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
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
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
干扰。
本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
中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这些限制
规定旨在针对住宅设施中的有害干扰提供合
理的防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
能量,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
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但
是,无法保证在特定设施中不会发生干扰。
如果此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有
害干扰(可以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
定),则鼓励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
措施来消除干扰:
重新调整天线或将接收天线安装在其他
位置。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
的电路上的插座。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
术人员以寻求帮助。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射暴露限制。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
或发射器放置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告:
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改
或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作
权限。
加拿大:
该设备包含的免许可证发射器/接收器符合
“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的免许
可证 RSS 标准。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
件:(1) 此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包
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操作的干扰。
CAN ICES-3(B)/NMB-3(B)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辐
射暴露限制。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
或发射器放置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CN
蓝牙®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Inc. 的注册商标,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对此类标记的任何
使用均已获得许可。其他商标和商品名称
均为其各自所有者的商标和商品名称。
Siri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
的注册商标。
7 商标
蓝牙
Siri
CN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缩短耳机与蓝
牙设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
障碍物。
给耳机充电。
手机传输很慢时,或者根本无法进行音频传输
时,音质非常差。
确保您的手机不仅支持(单声道)HFP
而且还支持 A2DP,并且兼容 BT4.0x
(或更高版本)(请参阅第 8 页的“技术
数据”)。
可以收听音乐,但无法通过蓝牙设备控制音乐
(例如播放/暂停/快进/快退)。
确保蓝牙音频源支持 AVRCP(参见第 8
的“技术数据”)。
耳机音量太低。
某些蓝牙设备无法通过调节音量与耳机音量
同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单独在蓝牙设备
上将音量调节至合理的音量。
无法将耳机连接到另一台设备,该怎么办?
确保之前配对的设备的蓝牙功能已关闭。
对第二个设备重复配对操作(参见第 6
页的“首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耳机无法打开。
电池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打开蓝牙
设备并开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蓝牙设备无法找到耳机。
耳机可能连接至之前配对的设备。关闭已
连接的设备,或将其移出连接范围。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之前已与其他设
备配对。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说明将耳机与
蓝牙设备重新配对。(参见第 6 页的
“首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支持蓝牙立体声的手机,
但音乐只能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
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收听
音乐。
8
常见问题
若需获取更多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CN
UM_TAPN402_00_CN_V1.0
飞利浦和飞利浦盾牌微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使用已获许可。
本产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联属公司制造并负责销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为本产品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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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TAPN402BK/93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