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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若與任何一方身為消費者的合法權利相反,皆不損害該合法權利。
15.技術支援。ESET 或 ESET 委託的第三方會酌情提供技術支援,不提供任何保證或聲明。在本「軟體」或
任何其功能達到 EOL 政策中定義的生命週期結束日期後,即不再提供任何技術支援。提供技術支援前,需要
「使用者」先備份所有現有資料、軟體與程式設備。對於因提供技術支援所導致任何資料、財產、軟體或
硬體的損壞或遺失,或利潤的損失,ESET 及/或 ESET 委任的第三方概不負責。ESET 及/或 ESET 委任的第三方
保留決定解決問題是否超過技術支援範圍的權利。ESET 保留酌情拒絕、暫停或終止提供技術支援的權利。
依照隱私權政策,可能需要授權資訊、「資訊」和其他資料,以便用於技術支援佈建。
16.授權轉讓。本「軟體」可在電腦系統間傳輸,除非違反本「合約」條款。本「軟體」可在電腦系統間傳
輸,除非違反本「合約」條款。如果未違反本「合約」條款,「使用者」是唯一具有權利的實體可在「提
供者」同意下,將因本「合約」產生的「授權」與所有權利永久轉讓給另一位「使用者」,但轉讓條件為:
(i) 原始「使用者」未保留本「軟體」的任何副本;(ii) 權利的轉讓必須是直接,亦即從原始「使用者」轉讓
給新「使用者」;(iii) 新「使用者」必須承擔原始「使用者」依本「合約」條款所承擔的所有權利與義務;(iv)
依照第 17 條規定,原始「使用者」必須提供給新「使用者」可驗證本「軟體」真實性的文件。
17.驗證軟體真實性。「使用者」可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證明使用本「軟體」的資格:(i) 透過「提供者」或
「提供者」所委任第三方核發的授權憑證;(ii) 透過書面授權合約 (若已訂立此類合約);(iii) 透過提交「提供
者」傳送的電子郵件,其中包含授權詳細資料 (使用者名稱與密碼)。依照隱私權政策,可能需要授權資
訊和使用者識別資料,以便用於本「軟體」真實性驗證。
18.美國公家機關與政府單位的授權。根據本「合約」所述的授權權利與限制,本「軟體」可提供給公家機
關,包括美國政府
19.貿易管制法規遵循。
a) 您將不得直接或間接以出口、再出口、移轉或其他方式將本軟體提供給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進行使用,
或涉及任何可能導致 ESET 或其所有公司、其附屬機構、任何其所有公司的附屬機構,以及其所有公司所掌
控之實體 (「附屬機構」) 違反以下貿易管制法律,或受到不利益結果的行為;這些法律包含
i. 由任何政府、美國各州或主管機關、新加坡、英國、歐盟或任何其會員國,或必須履行本協議中義務之
任何國家/地區,或 ESET 或任何其附屬機構所組成或營運所在區域針對出口、再出口、移轉商品、軟體、
技術或服務所發佈或採用予以管制、限制或強制授權要求的任何法律;以及
ii. 由任何政府、美國各州或主管機關、新加坡、英國、歐盟或任何其會員國,或必須履行本協議中義務之
任何國家/地區,或 ESET 或任何其附屬機構所組成或營運所在區域強制實施的任何經濟、金融、貿易或其
他、制裁、限制、禁運、進口或出口管制、禁止移轉資金或資產或執行服務或同等措施。
(上述第 i 和 ii. 點中提及的合法行為悉依「貿易管制法律」的規定)。
b) ESET 在下列情況中應有權暫停或終止其基於這些條款的義務且立即生效:
i.ESET 基於其合理意見的判斷,認為使用者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協議的第 19 a) 條;或
ii. 使用者和/或軟體變得受到貿易管制法律所約束,而導致 ESET 基於其合理意見的判斷,認為繼續履行其
基於本協議的義務可能會造成 ESET 或其附屬機構違反貿易管制法律,或受到不利益的結果。
c)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並非意指,同時不應解釋或闡釋為誘使或要求任意方以任何適用之貿易管制法律所
不允許、予以處罰或禁止的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 (或同意作為或不作為)。
20.通知。所有的通知與退回的「軟體」及「文件」必須遞送至:ESET, spol. s r. o., Einsteinova 24, 85101
Bratislava, Slovak Republic,不得損害 ESET 通知貴用戶關於本「合約」、「隱私權政策」、「EOL 政策」以及
「文件」中任何變更的權利。依本「合約」的第 22 條。ESET 可能會向貴用戶傳送電子郵件、透過本「軟
體」的應用程式內通知,或在我們的網站上張貼通訊。貴用戶同意以電子形式接收來自 ESET 的法律通訊,
包括有關本條款、特殊條款或隱私權政策變更的任何通訊、用於處理或通知的任何合約提出/接受或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