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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向兩側擺動手錶就能給手錶充電。但是通過這種方式使發電狀況顯示出來的話則需要一
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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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將被充滿電 (30 天的電能儲備 ) 的手錶戴在手腕上,一旦把它取下來,再佩帶時,手錶
將不能持續走行 30 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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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下手錶並長期擱置不戴的話,應確認指示針的位置,以掌握手錶的電能是否能保證其持續
走行到下次戴錶。若有必要 ( 應儲備額外電能,以保證手錶不停止操作 ) 轉動錶冠為手錶充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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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錶冠被反覆轉動後,指示針將停在最大刻度標記 (“M+1”) 上。
若在指示針停止在“M+1”位置後仍然轉動錶冠,手錶將繼續積累電能儲備,但是停止顯示發
電狀況。若想使之顯示發電狀況,停止轉動錶冠,在指示針回到電能儲備的顯示上後,再次轉
動錶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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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加快並加長轉動錶冠,則會使指示針加大運動,發出的電能也將大幅度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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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轉動手錶的間隔關係,指示針會出現不走動現象。此非本錶之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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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錶裝備了一個防止過度充電的系統。即使在指示針指向電能儲備的最大刻度值後仍然轉
動錶冠的話,也不會導致任何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