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安全說明
警告:務必閱讀所有安全須知與說明。未遵守安全須知與
說明可能會造成電擊事故、火災和 / 或嚴重的傷害保留所
有安全須知與說明以供日後參考。.
5.1 一般安全規範
a) 測量前請檢查機具準確度。
b) 未經訓練之人員錯誤的操作或操作時不按照指示,
機具和其輔助設備會發生危險。
c) 為避免傷害事故發生,僅可使用原廠Hilti配件與其他
設備。
d) 操作機器時,請提高警覺,注意進行中的工作並善
用常識。身體疲勞或使用麻醉劑、酒精或藥物之後,
請勿使用機器。操作機器時稍不留神就可能會造成嚴
重的人員傷亡。
e) 不允許修改機具。
f) 請閱讀操作手冊中有關機具操作、維護和保養說明。
g) 勿使用任何失效的安全保護裝置,勿刪除任何標示或
警告標誌。
h) 將雷射機具放置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i) 考量週遭環境可能造成之干擾。不可把機具曝露在雨
中或雪中,並且不要在潮溼的情形下使用。不可在有
可能發生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地方使用。
j) 請小心謹慎維護機器。請檢查移動性零件有無偏移或
黏合的情形、零件有無破損,以及任何會影響機器運
轉的狀況。如果機器受損,請先修理再使用。未妥善
維護是許多意外發生的原因。
k) 請將機具交給合格的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使用相同
的替代零件。這可確保維護機具安全。
l) 機具掉落或受到其他機械物體撞擊力後,使用者應檢
測其準確度。
m) 在將機具從很冷移到溫暖的環境中時,或是在將機具
從很熱移到冰冷的環境中時,使用前應先讓機具適應
溫度。
n) 如果變壓器或其他配件時,請確定機具已確實架好。
o) 保持雷射光束孔潔淨,以避免誤測。
p) 雖然本機具設計可在不良的工作環境中使用,但仍應
像其他光學器材(如雙目鏡、眼鏡、相機)般謹慎使
用。
q) 雖然本機具有防潮設計,但在放入攜帶盒前,應先將
機具擦乾。
r) 使用本機具時,應進行數次檢查測量值準確度。
5.2 適當的工作場所配置
a) 確保您正在進行工作的區域安全,並小心架立機具,
避免將雷射光束對著他人或自己。
b) 在梯子上作業時,應避免不良的操作姿勢。隨時確定
以安全的姿勢進行工作並保持身體平衡。
c) 穿過玻璃或其他物品所取得的測量值,可能不正確。
d) 確實將本機具架立在穩定、水平的表面上(不會晃
動)。
e) 僅可在指定的使用限制範圍內使用本機具。
f) 如果在同一個工地中使用多台雷射機具,請注意避免
光束混淆。
g) 磁場可能會影響機具的準確性。機具必須遠離磁性物
體。Hilti通用變壓器不會影響本機具。
5.3 電磁相容性
附註
僅適用於韓國:此為等級B裝置並通過可用於住宅區
的EMC規範認證。本裝置不限於住宅區,在其他所有區
域亦可使用。
雖然本機具符合應用指示的嚴格要求,但Hilti無法完全排
除本機具因巨大電磁輻射而受干擾的可能性,而這將導致
不正常運作。在工作狀況許可或是您不確定時,請使用其
他方法進行測量以檢測本機具的準確度。同樣地,Hilti亦
無法排除與其他裝置發生干擾現象的可能性(如航空器導
航設備)。
5.4 雷射等級2 / 等級II設備的雷射等級
依據所購買的產品版本而定,本機具根據IEC825-1:2007
/ EN60825-1:2007符合雷射等級2,根據CFR 21 §
1040(FDA)符合雷射等級II。本機具可在無其他保護措
施下安心使用。如果眼睛不小心注視到雷射光,眼皮的自
然閉闔反應即能保護眼睛。但服用藥物、酒精或毒品會減
弱眼皮閉闔的反應功能。然而,正如對太陽光般,請勿直
接注視光源。請勿將光束對準他人。
5.5 電力
a) 機具運送前,須將電池絕緣或取出。
b) 為避免環境污染,必須依照現行適用的國家法規對
本機具進行處置。如果不確定如何處理,請諮詢製造
商。
c) 將電池放置在兒童無法取得之處。
d) 不可讓電池過熱,且不可將電池暴露在火源附近。
電池可能會爆炸或釋出有毒物質。
e) 不可將電池充電。
f) 不可將電池焊入本機具內。
g) 不可用短路的方式為電池放電,因為這會使電池過熱
而導致人員受傷(燙傷)。
h) 不可嘗試打開電池,且不可讓電池受到過大機械應
力。
i) 不可使用受損電池。
j) 不可將新舊電池混合使用。不可將不同廠牌或不同型
號的電池混合使用。
5.6 液體
電池若不當使用可能會滲出液體。 請避免接觸該液體。
若不慎接觸,請以清水沖洗。若接觸滲出液體,請以大量
清水沖洗眼睛並就醫。 從電池中滲出的液體,可能會導
致疼痛或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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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ed: 08.07.2013 | Doc-Nr: PUB / 5130775 / 000 /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