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SE1712B/9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

SE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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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
使用手冊
3
ZHT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5
遵守宣告
5
符合
GAP
標準
5
符合
EMF
標準
5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6
2
您的
SE171
7
包裝盒內容
7
電話概覽
8
機座概覽
9
顯示圖示
9
3
開始使用
10
連接機座
10
將機座安裝在牆上
10
安裝話機
11
檢查電池電量
12
設定日期和時間
12
設定日期和時間格式
12
設定日期和時間
12
什麼是待機模式?
12
檢查訊號強度
13
開啟
/
關閉話機
13
4
通話
14
撥打電話
14
結束通話
14
接聽電話
15
調整聽筒
/
揚聲器音量
15
麥克風靜音
15
開啟或關閉揚聲器
15
撥打第二個電話
15
接聽第二通電話
15
在兩通電話之間切換
15
與外部通話者進行多方通話
15
5
對講和多方通話
16
與其他話機通話
16
轉接電話
16
進行多方通話
16
6
文字和數字
17
輸入文字和數字
17
7
電話簿
18
檢視電話簿
18
搜尋記錄
18
從電話簿撥打
18
在通話期間存取電話簿
18
新增記錄
18
編輯記錄
19
刪除記錄
19
刪除所有記錄
19
直接存取記憶號碼
19
8
通話記錄
20
檢視通話記錄
20
將通話記錄儲存到電話簿
20
刪除通話記錄
20
刪除所有通話記錄
20
回覆電話
20
9
重撥清單
21
檢視重撥記錄
21
重撥電話
21
將重撥記錄儲存到電話簿
21
刪除重撥記錄
21
刪除所有重撥記錄
21
10
自訂設定
22
個人化電話顯示
22
個人化聲音
22
11
通話功能
23
自動多方通話
23
自動掛斷
23
撥號模式
23
選擇重新撥打時間
23
管理區碼
24
網路類型
24
第一聲鈴聲
24
ECO
模式
24
目錄目錄
4
ZHT
12
額外功能
25
自動時鐘
25
鬧鐘
25
鍵盤鎖
25
找出話機位置
26
13
進階設定
27
提高音質
27
註冊話機
27
取消註冊話機
27
恢復預設設定
27
14
預設設定
28
15
技術資料
29
16
常見問題集
30
5
ZHT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電源需求
本產品需使用
100-240
伏特的
AC
電源
•
如果發生斷電通訊能會因此
根據
EN 60950
標準之定義網路上的電•
壓歸類為
TNV-3 (
信網路電壓
)
警告
子網路歸類為對人體有害
因此切斷充電
電源的唯方法是從插座上拔電源供應插
請務必確認電源插座方便使用
避免損壞或故障情況發生
注意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源供應器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池
請勿讓充電接觸面或電池與金屬物體接觸
身處於高電壓環境中請勿開啟話機
或充電器
請勿讓充電器接觸液體
更換不正確類型的電池能會有爆炸危險
請根據指示處理廢電池
請務必使用產品隨附的纜線
對於插電式設備插座應位於設備附
方便使用
啟用免持模能會導致聽筒音量突然變大聲
因此請勿將話機太靠近耳朵
本設備之設計支援在斷電情況下撥打緊急
但提供撥打緊急電話的替代方式
請勿將電話置於過熱的環境中例如加熱設備或
直接照等
請勿丟擲電話或讓物體掉落在電話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或具磨蝕性的清
潔劑因為其能對話機造成損傷
請勿在有爆炸危險的地點使用本產品
請勿將小型金屬物體與本產品接觸
因其
音質降低並損壞產品
附近使用中的行動電話能會干擾
如果將金屬物體置於話機聽筒上或附近能會
阻礙收訊
關於操作和存放溫度
請務必在溫度介
0
°
C
+35
°
C (32
°
F
•
95
°
F)
之間的場所進行操作
請存放在溫度介
-20
°
C
+45
°
C (-4
°
•
F
113
°
F)
之間的場所
在溫件太低的場所電池壽•
縮短
遵守宣告
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P&A
特此聲明
SE171
符合
1999/5/EC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
相關條款。
您可在
www.p4c.philips.com
找到
合規聲明。
本產品之設計、測試及製造,均依照
European
R&TTE 1999/5/EC
法規。
根據此法規,本產
品可在下列國家中使用:
符合
GAP
標準
GAP
標準保證,無論機型為何,所有
DECT™
GAP
話機和機座皆符合最低操作標準。
話機
和機座均符合
GAP
標準,表示它們可提供最
低功能:註冊話機、佔線、打電話和接電話。
若您搭配其他機型使用,可能無法使用進階功
能。
要將本話機搭配同樣符合
GAP
的其他機
型之機座進行註冊及使用時,請先依照製造商
指示中所述的步驟,再根據本手冊中所述的程
序註冊話機。
要向機座註冊不同機型的話機
時,請將機座進入註冊模式,再依照話機製造
商指示所述的程序進行。
符合
EMF
標準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製造銷售多
項消費性產品,這些產品就如同其他電器,通
常能收發電磁訊號。
Philips
的一大企業原則,就是針對自身的產品
進行必要的健康與安全檢測,以符合所有適用
的法律規定,以及在產品生產期間符合適用的
EMF
標準。
Philips
致力於開發、生產及銷售不危害健康的
產品。
Philips
保證,只要依照正確用途並妥善
6
ZHT
使用,根據現有的科學研究資料,使用本公司
產品並無安全顧慮。
Philips
積極參與國際
EMF
與安全標準的開
發,因此得以掌握標準化的發展,及早將標準
化與自身的產品整合。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您的產品是使用高品質材質和元件所設計製
造,可回收和重複使用。
當產品附有打叉的附輪回收筒標籤時,代表
產品適用於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2/96/EC
請取得當地電子產品分類收集
系統的相關資訊。
請根據當地法規處理,請勿將廢棄產品當作一
般家庭垃圾棄置。
正確處理廢棄產品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
康帶來潛在的負面影響。
您的產品包括了符合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6/66/EC
的電池,不得與其他一
般家用廢棄物一併丟棄。
請注意有關電池分類收集的當地法規,正確處
理廢棄產品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
負面影響。
當產品附有此標誌,即代表本公司已向相關國
家資源回收及再生系統提供財政捐助。
環境保護資訊
所有非必要之包裝材料均已捨棄。
我們嘗試讓
包裝可以輕易拆解成三種材質:厚紙板
(
外盒
)
、聚苯乙烯泡棉
(
防震
)
以及聚乙烯
(
包裝袋、
保護性泡棉膠紙
)
產品本身含有可回收並重複使用的材質,但是
需由專業公司拆解。
請根據各地法規丟棄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機器。
您的產品包括了適用於歐洲指導原則
(European Directive) 2006/66/EC
的電池,不
得與其他一般家用廢棄物共同丟棄。
請了解當地有關電池的垃圾分類相關法規。
確處理廢棄電池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
帶來負面影響。
7
ZHT
2
您的
SE171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使用
Philips
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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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您的產
品,以獲得
Philips
的完整支援。
包裝盒內容
機座
話機
**
充電器
**
電源變壓器
**
電話線
*
保證書
使用者手冊
快速入門指南
備註
*
在某些國家
/
地區必須將電話線轉接頭接上
電話線再將電話線插上電話插
備註
**
多話機套組隨附額外的話機充電器電源
變壓器
8
ZHT
電話概覽
a
聽筒
b
BACK
刪除文字或數•
取消操作•
c
向上捲動選•
提高聽
/
揚聲器音量•
進入通話記錄•
d
下捲動選•
降低聽筒
/
揚聲器音量•
進入電話簿•
e
結束通話•
結束選
/
操作•
按住開啟
/
關閉話機•
f
開啟
/
關閉揚聲•
g
REDIAL
進入重撥清單•
h
按住輸入
p (
撥號停頓
)
•
預撥電
(
請參閱通話一
節中撥打電話」
)
按住開啟
/
關閉鈴•
i
INT
進行對講通話•
按住進行方通話•
j
麥克
k
麥克風靜音
/
解除靜音•
l
按住鎖定
/
解除鎖定•
m
MENU
存取主選•
n
撥打和接聽電話•
傳送閃爍訊號•
o
OK
確認選擇•
進入選項選•
p
揚聲器
q
電池蓋
9
ZHT
機座概覽
按鍵 名稱 說明
a
尋找話•
進入註冊模式•
顯示圖示
在待機模式中,主螢幕上顯示的圖示會告訴您
話機上有哪些功能可以使用。
圖示 說明
話機機座
/
充電器上
電量格數會顯示電池電量
(
充飽
)
話機安置於機座
/
充電器時
電量格數會持續漸層顯示直到
充電完成為止
空電池圖示閃爍並發出警告
電池電力需進行充電
顯示話機和機座之間的連線狀
顯示的格數越多代表訊
號越強
通話進行中
鬧鐘已啟動
揚聲器開啟
鈴聲關閉
通話記錄
話簿
未聽取的語音留
/
向上
/
/
右捲動以顯其他選
ECO ECO
模式啟動
10
ZHT
3
開始使用
注意
請確認您在連接和安裝話機之前已詳讀重要
事項」一節中的安全性指示
連接機座
警告
產品能會損壞
請確認電源的電壓與電話背
面或底部所標示的電壓相符
僅限使用隨附的電源變壓器為電池充電
備註
若您透過電話線訂閱數位用戶
(DSL)
速網際網路服務請確定在電話線與電源插座
之間安
DSL
濾波器
濾波器避免
DSL
擾所帶來的雜音與來電顯示問題
如需更多關
DSL
濾波器的資請聯絡您的
DSL
服務
提供者
機型牌位於機座底部
1
將電源變壓器的兩端分別連接
機座底部的
DC
輸入插孔•
牆壁的電源插座•
2
將電源變壓器的兩端分別連接
(
適用於多
話機套組
)
額外話機充電器底部
DC
輸入插•
牆壁的電源插座•
3
將電話線的兩端分別連接
機座底部的電話插•
牆壁的電話插孔•
將機座安裝在牆上
警告
您必須按下列指示將機座安裝在牆上
1
支架從機座中移除
2
支架轉
11
ZHT
3
支架重新插回機座背
4
將螺絲
(
未附
)
插入牆中
5
將機座背面的壁掛孔對準牆上的螺絲
安裝話機
注意
能有爆炸的危險
電池應遠離熱照或火
請勿將電池丟入火
請僅使用隨附的電池
電池壽命會縮短
請勿混用不同品牌或類
型的電
備註
次使用前請先將電池充電
8
小時
警告
請先查看電池電極插入電池插槽
電極
能導致產品受損
12
ZHT
1
話機中已預先裝好電池
充電請先
電池蓋上的電池膠帶
2
話機置於機座上進行充電
話機正
確放在機座上時機座會發出擴充底座
話機會開始充電。
»
備註
如果電池充電時話機變熱是正常現
檢查電池電量
電池圖示顯示目前的電池電量。
話機機座
/
充電器上下時
格數會顯示電池電量
(
充飽
)
話機安置於機座
/
充電器時
格數會持續漸層顯示直到充電
完成為止
電池圖示閃爍
電池電力
需進行充電
若電池電量耗盡,話機將關閉。
如果您正在通
話中,當電池快沒電時,您會聽見警告音。
出警告音之後,通話就會切斷。
設定日期和時間
1
請按
MENU
2
選擇
[CLOCK-ALARM] > [DATE/
TIME]
再按
OK
確認
3
按數字按鈕輸入再按
OK
確認
話機會顯示時間設定選單。
»
4
按數字按鈕輸入時間
如果時間格式為
12
小時制則請按
•
/
以選擇
[AM]
[PM]
5
請按
OK
確認
設定日期和時間格式
1
請按
MENU
2
選擇
[CLOCK-ALARM] > [SET
FORMAT]
再按
OK
確認
3
選擇
[DATE FORMAT]
[TIME
FORMAT]
4
選擇
選擇
[DD/MM]
[MM/DD]
作為期顯示格式以及
[12 HOURS]
[24 HOURS]
作為時間顯示格
再按
OK
確認
儲存設定。
»
設定日期和時間
1
在待機模
OK
2
再按
OK
顯示話機名稱
什麼是待機模式?
當您的電話閒置時,會進入待機模式。
待機螢
幕會顯示話機名稱與號碼
/
日期和時間、訊號圖
示,以及電池圖示。
13
ZHT
檢查訊號強度
顯示話機和機座之間的連線狀
顯示的格數越多代表訊號
越強
在您撥打或接聽電以及執行電話特•
和功能之前請先確認手機已和機座連線
當您在通話中聽警告音時代表話機•
快沒電或是話機不在有效範圍
電池充電或話機移到機座附近
開啟
/
關閉話機
按住
•
關閉話機
話機螢幕即關閉
備註
當話機關閉時您將無法接收來電
按住
•
以開啟話機
開啟話機電源需
幾秒的時
14
ZHT
4
通話
備註
斷電時電話無法存取緊急服務
秘訣
在您撥打電話之前或通話中請檢查訊號強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一節
檢查訊號強度」
撥打電話
您可以下列方式撥打電話:
快速撥•
一般撥•
重撥最一通撥過的電話號碼•
從重撥清單撥打•
從電話簿清單撥•
從通話記錄撥•
快速撥號
1
請按
2
撥打電話號碼
撥出電話號碼。
»
顯示目前通話的持續時間。
»
一般撥號
1
撥打電話號碼
要清除數字請按
•
BACK
要輸
p (
撥號停頓
)
•
2
撥出號碼
重撥最近一通撥過的電話號碼
1
請按
2
請按
REDIAL
3
隨即撥出最近一通電話號碼。
»
從重撥清單撥打
重撥單撥打電話
秘訣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重撥清單一節中
撥電話」
從電話簿撥打
從電話簿清單撥打電
秘訣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電話簿一節中從電
話簿撥打
從通話記錄撥打
以回接聽或未接聽通話記錄中的通
秘訣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通話記錄一節中
回覆電話
備註
通話計時器顯示您前通話的通話時間
備註
如果您聽見警告音代表話機已快沒電或是話
機不在有效範圍內
請將電池充電或將話機移
到機座附近
結束通話
您可以下列方式結束通話:
•
•
[AUTO HANG-UP]
設為
[ON]
則請將話機放在機座或充電架上
15
ZHT
接聽電話
當電話響起時,按
接聽電話。
警告
當話機響起或已啟動免持功能時請將話機遠
離耳朵以避免聽力受
備註
如果您已向服務提供者註冊來電顯示服務則可
使用這項服務
秘訣
有未接來電時話機會顯示通知訊息
關閉所有來電的鈴聲
兩種方式以關閉鈴
1
在待機模
螢幕上會顯示
»
2
電話響起時
BACK
調整聽筒
/
揚聲器音量
在通話期間,可按
調整音量。
聽筒
/
揚聲器音量調整完後,電話會返回通話
螢幕。
麥克風靜音
1
在通話期間
話機會顯示
»
[MUTE ON]
來電者聽不見您的聲音,但您還是可
»
以聽見對方的聲音。
2
再按一
解除麥克風靜音
您現在可與來電者通話。
»
開啟或關閉揚聲器
撥打第二個電話
備註
這項服務需視您使用的網路而定
1
在通話期間
保留第一通電話。
»
2
撥打第二個電
撥出螢幕上顯示的號碼。
»
接聽第二通電話
備註
此設定會因國家
/
地區而異
當出現規律的嗶聲通知您有來電時,您可以使
用下列方式接聽:
1
接聽電
保留第一通電話,您現在已接通第二
»
通電話。
2
結束前通接聽第
在兩通電話之間切換
1
保留目前通話,您現在已接通另一
»
通電話。
與外部通話者進行多方通話
備註
這項服務需視您使用的網路而定
請洽詢服
提供者瞭解是否需支付其他費用
當您接通兩通電話時,按
然後
這兩通電話結合,可進行多方通話。
»
16
ZHT
5
對講和多方通話
對講通話是指與共用同一個機座的其他話機通
話。
多方通話是指您、其他話機使用者及外部
來電者之間的對話。
與其他話機通話
備註
如果機座只註冊兩個話機
INT
可與其
話機通話
1
請按
INT
顯示可進行對講的話機。
»
2
選擇話機號碼再按
OK
確認
您選擇的話機隨即響起。
»
3
在選擇的話機上按
即可進行對講。
»
4
取消或結束對講通
備註
如果選擇的話機正在通話中您會聽見忙線音
當您正在通話中
在通話期間移至其他話機
1
請按
INT
2
前的來電保留
3
選擇話機號碼再按
OK
確認
等待對方接聽您的電話。
»
在通話之間切換
INT
在外部通話和對講通話之間切換
轉接電話
1
在通話期間
INT
2
選擇話機號碼再按
OK
確認
3
對方接聽您的電話時
通話轉接到選擇的話機上。
»
進行多方通話
三方通話是指您、其他話機使用者和外部來電
者之間的通話。
這項功能需有兩個話機共用同
一個機座才能進行。
在與外部通話期間
1
INT
起始內部通
顯示可進行對講的話機。
»
外部來電者已保留。
»
2
選擇話機號碼再按
OK
確認
您選擇的話機隨即響起。
»
3
在選擇的話機上按
即可進行對講。
»
4
按住話機上的
INT
您現在可與外部來電者和所選話機進
»
行三方通話。
5
結束方通
在多方通話期間
1
INT
保留外部通話返回內部通話
保留外部電話。
»
2
INT
在外部和內部通話之間切換
3
按住
INT
再次建立多方通
備註
如果其中一個話機在多方通話期間掛斷另一個
話機仍與外部通話保持通話
17
ZHT
6
文字和數字
您可為話機名稱、電話簿記錄和其他選單項目
輸入數字和文字。
輸入文字和數字
1
按一或多下字母數字按鍵以輸入選擇
字元
2
BACK
刪除字
/
左右移動游
按鍵 字元
0 0
1
空格
- 1
2 A B C 2
3 D E F 3
4 G H I 4
5 J K L 5
6 M N O 6
7 P Q R S 7
8 T U V 8
9 W X Y Z 9
* ? / \ ( )
#
, - . &
按鍵 字元
(
挪威文
/
丹麥
)
0 0 Ø
1
空格
- 1
2 A Æ B C 2
3 D E F 3
4 G H I 4
5 J K L 5
6 M N O 6
7 P Q R S 7
8 T U V 8
9 W X Y Z 9
按鍵 字元
(
希臘文
)
0 0
1
空格
- 1
2 A B
Γ
2
3
Δ
E Z 3
4 H
Θ
| 4
5 K
Λ
M 5
6 N
Ξ
O 6
7
Π
P
Σ
7
8 T Y
Φ
8
9 X
Ψ
Ω
9
按鍵 字元
(
波蘭
)
0 0
1
空格
- 1
2 A B C 2
3 D E F 3
4 G H I 4
5
J K L
Ł
5
6 M N O 6
7 P Q R S 7
8 T U V 8
9 W X Y Z 9
18
ZHT
7
電話簿
此電話的電話簿最多可儲存
50
筆記錄。
可從話機存取電話簿。
每筆記錄的名稱長度
最多可為
12
個字元,而號碼最多可有
24
數字。
檢視電話簿
備註
您一次只能檢視個話機上的電話簿
1
或按
MENU > [PHONEBOOK] >
[LIST]
存取話簿清單
2
選擇聯絡人並檢視用資
搜尋記錄
您可以下列方式搜尋電話簿:
捲動聯絡清單•
輸入聯絡人姓名一個字元•
捲動聯絡人清單
1
或按
MENU > [PHONEBOOK] >
[LIST]
存取話簿清單
2
捲動電話簿清
輸入聯絡人姓名的第一個字元。
1
或按
MENU > [PHONEBOOK] >
[LIST]
存取話簿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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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字元對應的字母數字按鍵
即顯示以該字元為開頭的第一筆記
»
錄。
從電話簿撥打
1
或按
MENU > [PHONEBOOK] >
[LIST]
存取話簿清單
2
在電話簿清單中選擇聯絡
3
撥打電
在通話期間存取電話簿
1
OK
選擇
[PHONEBOOK]
然後
OK
確認
2
選擇連絡
OK
確認
號碼即可供檢視。
»
新增記錄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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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PHONEBOOK] > [NEW
ENTRY]
再按
OK
確認
3
輸入姓名
OK
確認
4
輸入號
OK
確認
儲存新記錄。
»
秘訣
按住
插入
p (
撥號停頓
)
備註
電話簿會儲存新號碼
秘訣
如需有關如何編輯號碼和姓名的更多資請參
「文字和號碼一節
19
ZHT
編輯記錄
1
請按
MENU
2
選擇
[PHONEBOOK] > [EDIT
ENTRY]
再按
OK
確認
3
選擇連絡
OK
確認
4
編輯姓
OK
確認
5
編輯號碼再按
OK
確認
儲存記錄。
»
刪除記錄
1
請按
MENU
2
選擇
[PHONEBOOK] > [DELETE]
OK
確認
3
選擇連絡
OK
確認
話機即顯示確認請求。
»
4
請按
OK
確認
刪除記錄。
»
刪除所有記錄
1
請按
MENU
2
選擇
[PHONEBOOK] > [DELETE
ALL]
再按
OK
確認
話機即顯示確認請求。
»
3
請按
OK
確認
所有記錄
(
除了
2
個直接存取記憶號
»
碼記錄外
)
均會刪除。
直接存取記憶號碼
您有
2
個直接存取記憶號碼
(
按鍵
1
2)
若要自動撥打已儲存的電話號碼,請於待命模
式中按住按鍵。
按鍵
1
2
會根據您的所在國家
/
地區而個別
預設為
[1_VOICEMAIL] (
語音信箱號碼
)
和網
路業者的
[2_INFO SVC] (
資訊服務號碼
)
編輯直接存取記憶號碼
1
MENU > [PHONEBOOK] > [EDIT
ENTRY]
然後按
OK
確認
2
個直接存取記憶號碼記錄會顯示於
»
聯絡人清單上方。
2
選擇直接記憶號碼存取記錄
3
編輯姓
(
1_
2_
)
然後按
OK
確認
4
編輯號碼再按
OK
確認
儲存新記錄。
»
20
ZHT
8
通話記錄
通話記錄會儲存所有未接聽或已接聽通話的記
錄。
來電通話記錄包含來電者姓名和號碼、通
話時間和日期。
如果您已向服務提供者註冊來
電顯示服務,則可使用這項服務。
您的電話最多可儲存
10
筆通話記錄。
話機上
的通話記錄圖示會閃爍,提醒您有未接聽的來
電。
如果來電者允許顯示身分,您就能檢視其
姓名和號碼。
通話記錄是依照時間順序顯示,
最近接聽的通話會顯示在清單最上方。
備註
在您直接從通話清單回撥之前請先確認通話清
單中的號碼有效
檢視通話記錄
1
來電通話記錄隨即顯示。
»
2
選擇記錄
OK
然後選擇
[VIEW]
更多資訊
將通話記錄儲存到電話簿
1
請按
來電通話記錄隨即顯示。
»
2
選擇記錄
OK
確認
3
選擇
[SAVE NUMBER]
再按
OK
確認
4
輸入和編輯姓
OK
確認
5
輸入和編輯號碼
OK
確認
儲存記錄。
»
刪除通話記錄
1
請按
來電通話記錄隨即顯示。
»
2
選擇記錄
OK
確認
3
選擇
[DELETE]
再按
OK
確認
話機即顯示確認請求。
»
4
請按
OK
確認
刪除記錄。
»
刪除所有通話記錄
1
請按
來電通話記錄隨即顯示。
»
2
OK
進入選項選
3
選擇
[DELETE ALL]
再按
OK
確認
話機即顯示確認請求。
»
4
請按
OK
確認
刪除所有記錄。
»
回覆電話
1
請按
2
選擇清單上的記錄
3
撥打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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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SE1712B/9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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