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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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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安全性指示
電源需求
本產品需使用
100-240
伏特的
AC
電源。
•
如果發生斷電,通訊可能會因此中斷。
根據
EN 60950
標準之定義,網路上的電•
壓歸類為
TNV-3 (
電信網路電壓
)
。
警告
電子網路歸類為對人體有害。
因此切斷充電器
•
電源的唯一方法,是從插座上拔下電源供應插
頭。
請務必確認電源插座方便使用。
避免損壞或故障情況發生
注意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源供應器。
•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池。
•
請勿讓充電接觸面或電池與金屬物體接觸。
•
當身處於高電壓環境中時,請勿開啟話機、機座
•
或充電器。
請勿讓充電器接觸液體。
•
若更換不正確類型的電池,可能會有爆炸危險。
•
請根據指示處理廢電池。
•
請務必使用產品隨附的纜線。
•
對於插電式設備,插座應位於設備附近,並應
•
方便使用。
啟用免持模式可能會導致聽筒音量突然變大聲,
•
因此請勿將話機太靠近耳朵。
本設備之設計不支援在斷電情況下撥打緊急電
•
話,
但提供撥打緊急電話的替代方式。
請勿將電話置於過熱的環境中,例如加熱設備或
•
直接日照等。
請勿丟擲電話或讓物體掉落在電話上。
•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苯或具磨蝕性的清
•
潔劑,因為其可能對話機造成損傷。
請勿在有爆炸危險的地點使用本產品。
•
請勿將小型金屬物體與本產品接觸,
因其可能
•
造成音質降低並損壞產品。
附近使用中的行動電話可能會造成干擾。
•
如果將金屬物體置於話機聽筒上或附近,可能會
•
阻礙收訊。
關於操作和存放溫度
請務必在溫度介於
0
°
C
至
+35
°
C (32
°
F
•
至
95
°
F)
之間的場所進行操作。
請存放在溫度介於
-20
°
C
至
+45
°
C (-4
°
•
F
至
113
°
F)
之間的場所。
在溫度條件太低的場所,電池壽命可能會•
縮短。
遵守宣告
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P&A
特此聲明
SE171
符合
1999/5/EC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
相關條款。
您可在
www.p4c.philips.com
找到
合規聲明。
本產品之設計、測試及製造,均依照
European
R&TTE 1999/5/EC
法規。
根據此法規,本產
品可在下列國家中使用:
符合
GAP
標準
GAP
標準保證,無論機型為何,所有
DECT™
GAP
話機和機座皆符合最低操作標準。
話機
和機座均符合
GAP
標準,表示它們可提供最
低功能:註冊話機、佔線、打電話和接電話。
若您搭配其他機型使用,可能無法使用進階功
能。
要將本話機搭配同樣符合
GAP
的其他機
型之機座進行註冊及使用時,請先依照製造商
指示中所述的步驟,再根據本手冊中所述的程
序註冊話機。
要向機座註冊不同機型的話機
時,請將機座進入註冊模式,再依照話機製造
商指示所述的程序進行。
符合
EMF
標準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製造銷售多
項消費性產品,這些產品就如同其他電器,通
常能收發電磁訊號。
Philips
的一大企業原則,就是針對自身的產品
進行必要的健康與安全檢測,以符合所有適用
的法律規定,以及在產品生產期間符合適用的
EMF
標準。
Philips
致力於開發、生產及銷售不危害健康的
產品。
Philips
保證,只要依照正確用途並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