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SHQ7300OR/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

www.philips.com/support
使用手冊
隨時為您提供協助
請至以下網址註冊您的產品並取得支援:
SHQ7300
題?
Philips 聯絡
1ZH-TW
目錄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符合EMF標準 2
2 無線入耳式耳機 3
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無線耳機概覽 3
3 開始使用 4
為耳機充電 4
4 配對耳機與手機 5
手動配對 5
NFC配對 5
5 使用耳機 6
將耳機連接至藍牙裝置 6
管理通話與音樂 6
6 技術資料 7
7 注意 8
符合性聲明 8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8
商標 8
8 常見問題集 9
2 ZH-TW
1 重要安全性指
聽力安全
危險
若要避免損害聽力,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
時間,並將音量設定至安全音量。音量愈大,安
全聆聽時間愈短。
使用耳機時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音量適中,適時休息。
注意勿因聽覺適應而不斷調高音量。
勿將音量調高至聽不到週遭聲音的程
度。
在有潛在危險的環境應提高警覺或暫不
使用本產品。
長時間使用耳機並暴露在高分貝下可能
導致聽覺喪失。
在駕駛期間,不建議使用雙耳包覆式的
耳機;在某些地區,開車時戴耳機甚至
可能是違法行為。
為您的安全著想,在車流中或其他有潛
在危險的環境中,請避免分心聆聽音樂
或接聽來電。
一般資訊
若要避免損壞或故障情況發生
注意
請勿將耳機暴露於高溫環境。
請勿讓耳機掉落。
請勿將耳機置於滴水或濺水的環境。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酒精、氨水、苯或具磨蝕性的清
潔劑。
如果必須清潔,請使用軟布。必要時,用少量稀
釋過的溫和肥皂水沾濕軟布清潔產品。
內建電池請勿暴露在過度的熱源下,例如日照或
火焰等。
關於操作及存放溫度和濕度
操作或存放環境的溫度應介於-15ºC
(5ºF)至55ºC (131ºF);相對濕度最高
90%。
在高溫或低溫狀態下,電池壽命可能
會縮短。
符合EMF標準
本產品符合所有電磁波暴露的相關適用標
準和法規。
3ZH-TW
2 無線入耳式耳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使用Philips!請
至www.philips.com/welcome註冊您的產
品,以獲得Philips的完整支援。
本Philips無線入耳式耳機可讓您:
享受便利的無線免持通話;
以無線方式聆聽並控制音樂;
在通話與音樂之間切換。
內容物
Philips藍牙無線耳機SHQ7300
更換式橡膠耳塞
USB充電纜線(僅供充電用)
耳塞穩定裝置x2組
快速入門指南
其他裝置
支援藍牙且與耳機相容的手機或裝置(
例如:筆記型電腦、PDA、藍牙轉接
器、MP3播放機等)。
無線耳機概覽
a MicroUSB充電插槽
b LED指示燈
c 開/關、通話/音樂控制按鈕
d 音量/曲目控制按鈕
e 麥克風
f NFC偵測區域
4 ZH-TW
3 開始使用
為耳機充電
備註
首次使用耳機前,電池需充電5小時,以利電池
電量和壽命達到最佳狀態。
請僅使用隨附的USB充電纜線,以避免發生損
害。
請先結束通話,再為耳機充電;因為連接耳機進
行充電時,耳機電源會關閉。
充電期間可以正常操作耳機。
將隨附的USB充電纜線連接至:
耳機上的microUSB充電插槽及
充電器/電腦的USB連接埠。
» 在充電期間LED燈會亮白光,並
在耳機充滿電時熄滅。
秘訣
通常需要2.5小時才能充飽電。
5ZH-TW
4 配對耳機與手
首次搭配手機使用耳機前,請先進行配
對。配對成功後,即會在耳機和手機間建
立獨特的加密連結。耳機會將最後使用的
4個裝置儲存於記憶體內。如果您嘗試配
對4個以上的裝置,最早配對的裝置會被
最新的那個裝置取代。
有兩種方式可以為耳機與手機配對:
手動配對
NFC配對
手動配對
1 確認耳機充滿電並已關閉。
2 按住開/關按鈕,直到藍色和白色LED
燈交替閃爍。
» 耳機會維持配對模式5分鐘。
3 確認手機已開啟,且已啟用藍牙功能。
4 配對耳機與手機。如需詳細資訊,請
參閱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NFC配對
1 請務必開啟手機的NFC功能,且確認
手機螢幕維持正常運作。
2 將手機置於NFC偵測區域(請參見第3
頁的'無線耳機概覽')上方。
3 依照手機的配對指示操作。出現提示
時,請輸入密碼「0000」(4個零)。
備註
請確定您的手機具備NFC功能且為開啟狀態。
請確認手機並未處於待機模式。
NFC配對僅適用於Android行動作業系統4.2或
更高版本。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以識別其NFC偵測區
域。
下列範例顯示該如何配對耳機與手機。
1 啟動手機上的藍牙功能,選擇Philips
SHQ7300。
2 出現提示時,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4個零)。具備藍牙
2.1+EDR或更高版本的手機則不需要
輸入密碼。
Settings
Devices Found
Select
10:36
Settings Connectivity
Select
Back
10:37
Enter Password
****
0000
Settings
Bluetooth
Select
Back
10:35
Connectivity
Add
Bluetooth
device
Back
Philips SHB5800
6 ZH-TW
5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至藍牙裝置
1 開啟您的手機/藍牙裝置。
2 按住開/關按鈕,開啟耳機。
» 藍色LED燈會閃爍。
»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
手機/藍牙裝置。如果上次連線的
裝置無法使用,耳機會嘗試重新連
線到倒數第二個連線的裝置。
秘訣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動藍牙功能,則您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與手機/
藍牙裝置。
備註
如果耳機在5分鐘內無法與範圍內的任何藍牙裝
置連線,即會自動關閉電源,以節省電池壽命。
管理通話與音樂
開/關、通話/音樂控制按鈕
工作 操作 聲音或LED
指示燈
開啟耳機。 按住2秒
鐘。
電源開啟音
關閉耳機。 按住4秒
鐘。
電源關閉音
播放或暫停音
樂。
按一次。
接聽/掛斷來
電。
按一次。 1聲短嗶聲
拒絕來電。 按住 1聲短嗶聲
重撥上一個號
碼。
連按兩
次。
2聲短嗶聲
在通話中切換
來電者。
連按兩次 1聲短嗶聲
音量/曲目控制按鈕
調整音量。 按一次
向前跳。 按住
向後跳。 按住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耳機在待機模式或
正在聆聽音樂時,
耳機連接至藍牙
裝置。
藍色LED燈每6秒閃
爍一次。
耳機已準備好可
配對。
LED燈交替閃爍藍光
和白光。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
接至藍牙裝置。
藍色LED燈快速閃
爍。
有來電。 藍色LED燈每秒閃爍
一次。
電池電量不足。 白色LED燈閃爍。
電池已充飽電。 白色LED燈熄滅。
7ZH-TW
6 技術資料
音樂時間達5.5小時,或通話時間達
6小時
待機時間達150小時
充滿電通常需要2.5小時
充電式鋰離子電池(85mAh)
藍牙3.0,藍牙單一支援(耳機設定
檔-HSP、免持設定檔-HFP),藍
牙立體聲支援(進階音訊傳送設定
檔-A2DP;音訊視訊遙控設定檔-
AVRCP)
操作範圍:達10公尺(33呎)
數位回音與降噪
自動關機
備註
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ZH-TW
7 注意
符合性聲明
WOOXInnovations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1999/5/EC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相關條
款。您可在www.p4c.philips.com找到符
合性聲明。
本產品之設計、測試及製造,均依照
EuropeanR&TTE1999/5/EC法規。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用以設計和製造產品的高品質材料和元件
可供回收並重複使用。
產品上有此符號時,代表產品適用歐洲指
令(EuropeanDirective)2012/19/EU。
此符號表示產品含有適用歐洲指令
(EuropeanDirective)2013/56/EU的內建
充電式電池,不得與一般家用廢棄物一併
丟棄。強烈建議您將產品交至官方回收點
或Philips服務中心,由專業人員取出充電
式電池。
請取得當地電子與電器產品及充電式電池
分類收集系統的相關資訊。請根據當地法
規處理,切勿將產品及充電式電池與一般
家用廢棄物一併丟棄。正確處理廢棄產品
及充電式電池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
康帶來負面影響。
移除內建式電池
備註
確定已中斷耳機與USB充電纜線的連接,再取
出電池。
如果您所在國家/地區沒有電子產品收集/回
收系統,您可以先拆下並回收電池,再棄
置耳機,以保護環境。
環境保護資訊
所有非必要之包裝材料均已捨棄。我們嘗
試讓包裝可以輕易拆解成三種材質:厚紙
板(外盒)、聚苯乙烯泡棉(防震)以及聚乙
烯(包裝袋、保護性泡棉膠紙)。
產品本身含有可回收並重複使用的材質,
但是需由專業公司拆解。請根據各地法規
丟棄包裝材料、廢電池和舊機器。
商標
藍牙
Bluetooth文字標記及標誌均為Bluetooth
SIG,Inc.所有,WOOXInnovations
Limited對這些標記係經授權使用。
12
9ZH-TW
8 常見問題集
我的藍牙耳機未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為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藍牙已停用。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並在
開啟耳機前先開啟手機。
無法配對。
請確認耳機處於配對模式。
請依照此使用手冊(請參見第5頁的'
配對耳機與手機')中說明的步驟操作。
在釋放開/關按鈕之前,請先確定LED
燈交替閃爍藍光和白光。如果您只看
到藍色LED燈,請持續按住按鈕。
手機找不到耳機。
耳機可能連線至先前配對過的其他裝
置。關閉連線的裝置,或將其移至範
圍外。
配對可能會重設,或耳機先前已和其他
裝置配對。如使用手冊(請參見第5頁
的'配對耳機與手機')所述,請重新為
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至具備藍牙立體聲功
能的手機,但是音樂只在手機揚聲器上播
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請選擇要透過耳
機聆聽音樂。
音質不佳,聽到雜音。
藍牙裝置不在有效範圍內。請縮短耳機
與藍牙裝置間的距離,或移除之間的障礙
物。
從手機串流的速度很慢,或是音訊串流完
全無法運作時,音質便會不佳。
請確定您的手機不僅支援(單聲道)HSP/
HFP,也支援A2DP(請參見第7頁的'技
術資料')。
我的藍牙裝置會播放音樂,但無法加以控
制(例如播放/暫停/快轉/倒轉)。
請確定藍牙音訊來源支援AVRCP(請參見
第7頁的'技術資料')。
藍牙耳機是否防汗/防水?
藍牙耳機達IPX2防汗等級,但音訊輸出區
域不具防水設計。請勿於流動清水下清洗
耳機、將耳機浸於水中或在水底使用。
如需進一步支援,請造訪www.philips.
com/support
0890
當產品附有打叉的附輪回收筒標
籤時,代表產品適用於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2/96/EC
2015 ©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版權所有。
Philips 以及 Philips 盾牌標誌為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註冊商標
且經 Koninklijke Philips N.V. 授權供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使用
UM_SHQ7300_00_ZHT_V1.0
wk1510
  • Page 1 1
  • Page 2 2
  • Page 3 3
  • Page 4 4
  • Page 5 5
  • Page 6 6
  • Page 7 7
  • Page 8 8
  • Page 9 9
  • Page 10 10
  • Page 11 11
  • Page 12 12

Philips SHQ7300OR/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このマニュアルも適して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