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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声明
制造商:InFocus Corporation, 13190 SW 68th Parkway, Portland, Oregon
97223-8368,美国
在我们的全权责任下,特此声明,本投影机符合以下指令和规范:
EMC 指令 2004/108/EC
ErP 指令 2009/125/EC
EMC:EN 55022: 2010
EN 55024: 2010
EN 61000-3-2:2006+A2:2009
EN 61000-3-3:2008
低电压指令 2006/95/EC
安全性:IEC 60950-1:2005 ; EN 60950-1:2006+A12:2011
商标
Apple、Macintosh 和 PowerBook 是苹果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IBM 是国
际商用机器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Microsoft、PowerPoint 和 Windows 是
微软公司的商标或
注册商标。Adobe 和 Acrobat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DLP® 和 DLP 标志是德州仪器公司的
注册商标,BrilliantColor ™ 是德州仪器公司
的商标。InFocus、In Focus 和
INFOCUS (美术化)是 InFocus 公司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
标。
注意:本产品属于欧盟 “ 报废电气电子设备 (WEEE) 指令
(2002/96/EC)” 范围内的电气电子设备产品。根据 “ WEEE 指令
” 的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应将该
令指规定范畴内的设备与居民
生活垃圾分开进行收集和管理。有关废物收集或回收事宜,请遵
循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南或咨询您购买商品的商店。
FCC 警告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中第 15 部分的规定。该设备的操作受以下两个条件的
约束:
(1)本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并且 (2)本设备必须能够承受所接
收的可能会导致意外操作的任何干扰。
注意:本设备经测试,确认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B 级数字设备的限制
规定。这些限制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居住环境中运行设备时提供合理的保
护,
防止产生有害干扰。本设备产生、使用且可以发出射频能量。若不按照
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用,则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然而不能
保证在特定的安装中不会产生干扰。如果本设备会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
项有害干扰 (这可通过关闭和开启本设备来确定),则用户可以尝试采用下
列一或多项措施排除干扰:
-- 调整或重新安置接收天线。
-- 增加该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将该设备插入与接收器不在同一回路上的电源插座。
-- 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 / 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得帮助。
未经 InFocus 公司明确认可自行篡改设备可导致操作设备的权限无效。
加拿大
本 B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 ICES-003 标准。Cet appare
il numé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à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
机构认证
UL、cUL、TUV-GS、SASO、SABS、KC、NOM、PCT、PSB、UL-S
(阿根廷 )、C-tick、FCC 以及 CE
也可能取得了其他特定国家的认证。请参见产品认证标签。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型号 IN5552L、IN5554L、IN5555L、IN5852L、IN5854L
和 IN5
855L 。
输入额定值:AC 110-240V、9-4A, 50-60Hz
InFocus 保留随时更改所提供产品和规格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