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TAN1207BK/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 こんにちは!Philips 1000 TAN1207 Bluetoothイヤホンの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の内容を読み込みました。このデバイスの機能、使用方法、トラブルシューティングなど、ご質問にお答えできます。バッテリー持続時間やペアリング方法など、気になる点があればお気軽にご質問ください。
  • イヤホンが電源が入らない場合、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すか?
    Bluetoothデバイスとペアリングできない場合、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すか?
    音質が悪く、ノイズが入る場合は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すか?
    イヤホンをリセットするにはどうすれば良いですか?
访问以下网站注册您的产品并获取支持
www.philips.com/support
耳机
1000 系列
TAN1207
用户手册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耳塞式蓝牙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无线蓝牙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6
管理通话和音乐 6
5 技术数据 7
6 通知 8
符合性声明 8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8
拆除集成式电池 8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8
环保信息 8
合规声明 9
7 商标 10
8 常见问题解答 11
2CN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危险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
时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
安全收听的时间越短。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
音量。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
周围的声音。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
暂停使用设备。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佩戴耳机。这样
做在有些地区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出于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其它存在潜
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通话
分散您的注意力。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请参考特定产品的 IP 等级)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在连接器或插座潮湿时为耳机充电。
切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
清洁剂清洁产品。
使用干净的湿布定期清洁耳机,尤其是声导管和
麦克风孔,避免堆积汗水或耳垢等物质。
如果声导管、气孔或麦克风孔中留有汗水或水
滴,音量将暂时下降或声音完全中断。这并非
故障。使用柔软的湿布彻底擦干耳机。或者,
取下耳塞,向下转动声导管,然后放在干布上
轻轻敲击五次左右,去除耳机内部积聚的水。
充电和使用之前,请确保耳机完全干燥。避免
使用一次性酒精棉或其他物质进行清洁。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
处、明火或类似环境。
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请务必使用相同
或等效的电池进行替换。
要达到特定的 IP 等级,必须盖上充电端口的
盖子。
将电池投入火中或热烤箱中,或将其机械压碎或
切割,会导致爆炸。
将电池放在极高温环境中,会导致爆炸或易燃
液体或气体泄漏。
将电池放在极低气压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爆炸或
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
更换型号不正确的电池可能会严重损坏耳机和
电池(例如,某些类型的锂电池)。
如果长时间不使用耳机,可充电电池的电量将会
开始损耗。为避免这种损耗,请至少三个月将
电池充满电一次。
为避免火灾危险,设备仅由外部电源供电,其输
出应符合 PS1 的要求(输出容量小于 15W)。
操作以及存放温度和湿度
在温度介于 -20 50 之间、相对
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存放产品。
在温度介于 0 45 之间、相对湿
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操作产品。
高温或低温环境可能会缩短电池寿命。
3CN
2 耳塞式
蓝牙耳机
欢迎购买并使用飞利浦产品!若要充分
享受飞利浦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注册您的
产品。
使用这款飞利浦真无线耳机,您可以:
享受便捷的无线免提通话;
以无线的方式欣赏并控制音乐;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切换。
包装盒内物品
飞利浦耳塞式蓝牙耳机
Philips TAN1207
3 对可互换橡胶耳塞套
USB-C 充电线(仅用于充电)
快速入门指南
全球保修单
其他设备
支持蓝牙并与耳机兼容的手机或设备
(例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蓝牙
适配器、MP3 播放器等)
(请参阅第 7 页的“技术数据”)。
4CN
无线蓝牙耳机概述
a (开机/关机/配对)
b 上一曲目/调低音量
c LED 指示灯
d 充电插槽
e 下一曲目/调高音量
f 音乐/通话控制
5CN
3 使用入门
电池充电
注意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为电池充电 2 个小时,
这样做可以确保最佳的电池电量和寿命。
只能使用原装 USB-C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
损坏。
为耳机充电之前,请先结束通话,因为连接耳机
进行充电将让耳机关机。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连接至耳机上的充电
插槽和充电器/电脑的 USB 端口。
LED 指示灯在充电过程中变为白色,在耳
机充满电时熄灭。
提示
通常,充满电需要 2 小时。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耳机与手机首次搭配使用前,请先配对。
配对成功后,会在耳机与手机之间建立独
有的加密链接。耳机内存可存储最后连接
4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备超过
4 个,则最早配对的设备将被最新配对的
设备替掉。
1 确保耳机充满电且已关机。
2 按住开机/关机键(6 秒以上),蓝色
和白色 LED 指示灯交替闪烁,表示耳机
进入蓝牙配对模式。耳机保持配对模式
5 分钟。
3 务必开启手机且启用其蓝牙功能。
4 将您的耳机与手机配对。详情请参考
手机的用户手册。
提示
如果提示,输入耳机密码“0000”(4 个零)。
对于搭载蓝牙 3.0 或更高版本的手机,无需输入
密码。
6CN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1 开启您的手机/蓝牙设备。
2 按住开机/关机键(2 秒以上)将耳机
开机。
»耳机自动重新连接到上次连接的
设备。如果最后一次连接的设备
不可用,耳机将尝试重新连接至
倒数第二次连接的设备。
提示
如果您在开启耳机后再开启手机或启用蓝牙功
能,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
如果耳机在 5 分钟内未能连接到范围内的任何蓝
牙设备,耳机将自动关机以节省电池寿命。
管理通话和音乐
开机/关机
任务 按键 操作
开机 按住(2 秒以上)
关机 按住(4 秒以上)
音乐控制
任务 按键 操作
播放或暂停
音乐
按一下
调节音量 +/- 按一下
下一曲目 +按住(1 秒以上)
上一曲目 -按住(1 秒以上)
通话控制
任务 按键 操作
接听/挂断
电话
按一下
拒接来电 按住(2 秒以上)
触发语音助手 (Android/iOS)
任务 按键 操作
触发语音助手 按住(2 秒以上)
恢复出厂设置
任务 按键 操作
恢复出厂设置 播放/暂停 在配对状态下,
快速点击播放/
暂停键 6
LED 指示灯概述
耳机状态 指示灯
耳机已连接到手机 蓝色 LED 指示灯
5 秒闪烁一次
耳机已与手机
断开连接
蓝色 LED 指示灯
4 秒闪烁两次
耳机配对准备就绪 蓝色和白色 LED
指示灯交替闪烁
5 分钟
电池电量低 白色 LED 指示灯
10 秒闪烁三次
充电中 白色 LED 指示灯亮
起直到电池充满电
7CN
5 技术数据
音乐播放时间:15 小时
待机时间:60 小时
充满电通常所需时间:2 小时
电池: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 (150 mAh)
蓝牙版本:5.0 或以上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HFPA2DPAVRCP
操作范围:最远 10
扬声器驱动单元:12.2 mm
发射器功率:< 10 dBm
频率响应:20–20,000 Hz
阻抗:32 ohm
灵敏度:108 dB/1 mW/1000 Hz
失真:<3%@1kHz THD
最大输入功率:10 mW
USB-C 充电端口
电量不足警告:提供
注意
规格随时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8CN
6 通知
符合性声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
声明,本产品符合无线电设备 RED 指令
2014/53/EU 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SI 2017 No 1206 的基本要求和
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www.philips.com/support 找到
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产品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组件设计和制造,
可以回收再利用。
产品上的此符号表示该产品受欧洲指令
2012/19/EU 的管制。
此符号表示本产品包含受欧盟指令
2013/56/EU 管制的内置充电电池,该电池
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强烈建议您将
产品送至官方回收点或飞利浦服务中心,
让专业人员拆除充电电池。
请自行寻找当地适用于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
充电电池的专门回收系统。请遵守当地法规,
切勿将本产品和充电电池与普通家庭垃圾一起
处理。正确处理旧产品和充电电池将有助于
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拆除集成式电池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
收集/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和
回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耳机已与充电盒
断开连接。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本产品符合有关电磁场暴露的所有适用标准
和法规。
环保信息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
易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塑料
(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板。)
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由
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材料、
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规定。
9CN
合规声明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作
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本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
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干扰。
FCC 规则
本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
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这些限制规定
旨在针对住宅设施中的有害干扰提供合理的
防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能量,
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会
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
但是,无法保证在特定设施中不会发生干扰。
如果此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有害
干扰(可以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定),
则鼓励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
消除干扰:
重新调整或摆放接收天线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的
电路上的插座。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
人员以寻求帮助。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辐射
暴露限制。
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在
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警告: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改或
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作权限。
加拿大:
本设备包含的免许可证发射器/接收器符合“
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的免许可证
RSS 标准。操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 本设备不会造成干扰。(2) 本设备必须能够
接受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
的干扰。
Lémetteur/récepteur exempt de licence
contenu dans le présent appareil est
conforme aux CNR dInnovation, Sciences
et Développement économique Canada
applicables aux appareils radio exempts de
licence.
Lexploitation est autorisée aux deux
conditions suivantes : (1) Lappareil ne
doit pas produire de brouillage ; (2)
Lappareil doit accepter tout brouillage
radioélectrique subi, même si le brouillage
est susceptible den compromettre le
fonctionnement.
CAN ICES-003(B)/NMB-003(B)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辐射
暴露限制。
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在
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10 CN
7 商标
蓝牙
Bluetooth®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Inc. 的注册商标,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对此类标记的任何使用均
已获得许可。其他商标和商品名称均为其
各自所有者的商标和商品名称。
Siri
Siri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
的注册商标。
11CN
8 常见问题解答
蓝牙耳机无法开机。
电池电量不足。为耳机充电。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先打开
蓝牙设备并开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
缩短耳机与蓝牙设备之间的距离,
或移开两者之间的障碍物。
为耳机充电。
如何进入配对模式?
将耳机关机。
按住“开机/关机”键(4 秒以上)进入
蓝牙配对模式。
如何重置耳机。
将耳机开机。
同时按住音量 + 和音量 - 两个键 4
以上。
定期清洁您的耳机。
使用干净的湿布定期清洁耳机,尤其是
声导管和麦克风孔,避免堆积汗水或
耳垢等物质。
如果声导管、气孔或麦克风孔中留有
汗水或水滴,音量将暂时下降或声音
完全中断。这并非故障。
使用柔软的湿布彻底擦干耳机。
或者,取下耳塞,向下转动声导管,
然后放在干布上轻轻敲击五次左右,
去除耳机内部积聚的水。
充电和使用之前,请确保耳机完全
干燥。避免使用一次性酒精棉或其他
物质进行清洁。
定期为耳机充电。
如果长时间不使用耳机,可充电电池的
电量将会开始损耗。为避免这种损耗,
请至少三个月将电池充满电一次。
要获得更多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Philips Philips 盾牌标志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使用已获
许可。本产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附属公司制造并负责
销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为本产品的保证人。
UM_TAN1207_00_CN_V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