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NC1/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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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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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H
目錄
1 重要安全指示 2
聽覺安全 2
一般資料 2
2 降噪蓋耳式耳筒 3
包裝盒內含物件 3
降噪耳筒概覽 3
3 開始使用 5
為耳筒充電 5
4 使用耳筒 6
啟用/停用降噪功能 6
連接至航空公司音效系統 6
5 技術資料 7
6 注意 8
符合性聲明 8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8
2 ZH
1 重要安全指示
聽覺安全
危險事項
為避免聽覺受損,請限制在高音量狀態下使用耳
筒的時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
高,安全收聽時間越短。
使用耳筒時務必遵守以下指南。
• 合理節制聆聽的音量及時間。
• 請勿於聽覺正在適應音量時不時調校
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而使自己聽不到
周圍的聲音。
• 身處有潛在危險的場所時,請小心或暫
停使用耳筒。
• 耳機和耳筒聲壓過大時會導致聽力損
失。
• 不建議駕車時兩邊耳朵均戴上耳機,而
且在某些國家這樣做可能屬違法行為。
• 基於安全考慮,在交通或其他潛在危
險環境下應避免受音樂或手機通話的
干擾。
一般資料
為避免本裝置損壞或故障
注意
請不要將耳筒暴露於過熱環境中。
請不要扔放耳筒。
耳筒不可暴露於液滴或液灑下。
請勿將耳筒浸沒於水中。
請不要使用含酒精、氨或苯的清潔劑或研磨劑清
潔耳筒。
如果需要清潔,請使用軟抹布,必要時沾些清水
或稀釋的中性肥皂水來清潔本產品。
內置電池不可暴露於過熱的環境中,例如陽光
下、火源或類似場所。
只可使用Philips航空公司適配器連接耳筒至飛機
座位插孔。不要使用其他航空公司適配器,因為
可能未能獲得適當的回應,或甚至因過熱而構成
個人損害,例如燒傷或財物損失。若您遭警告或
失去音效,請立即移除適配器及斷開連接。
不要插入任何插頭至飛機座的電源插孔,因為會
損害耳筒及導致個人損害。
在駕車、踏單車、於交通地點跑步或步行時,請
勿使用耳筒。這樣十分危險,並在許多國家都屬
違法行為。
操作及儲存溫度及濕度相關資訊
• 於-15ºC(5ºF)至55ºC(131ºF)之間
的溫度(相對濕度最多90%)使用或
存放本產品。
• 在高溫或低溫的情況下,電池的壽命可
能會縮短。
3ZH
2 降噪蓋耳式耳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並歡迎使用Philips產
品!請前往www.philips.com/welcome註
冊您的產品,以獲得Philips的完整支援。
包裝盒內含物件
Philips降噪蓋耳式耳筒NC1
帶咪高風及線控以用作免提通話的音訊線
航空公司適配器
USB充電纜線(僅用作充電)
旅行儲存盒
快速入門指南
降噪耳筒概覽
a 前饋式咪高風
b 3.5毫米音效輸入插孔
c 主動降噪(ANC)開/關按鈕
d 咪高風及線控以用作免提通話
e MicroUSB充電連接埠
a
d
b
c
h
e
g
f
4 ZH
f 充電顯示
g ANC電源指示燈
h 回應咪高風
5ZH
3 開始使用
為耳筒充電
提示
首次使用耳筒之前,需要為電池充電5小時,以
便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為避免有任何損壞,僅可使用原裝USB充電纜
線。
您可於充電期間正常地使用耳筒。
通常需要2小時才能充滿電。
電量不足時,將閃爍LED燈。
將隨附的USB充電線纜連接至:
• 耳筒上的Micro-USB充電連接埠,
及:
• 電腦的充電/USB連接埠。
» 於充電時,LED燈將轉為橙色,並
於耳筒充滿電時關閉。
» 當開啟主動降噪時,LED將轉為
白色。
6 ZH
4 使用耳筒
啟用/停用降噪功能
• 透過主動降噪開/關按鈕以啟用主動降
噪功能。
• 透過主動降噪開/關按鈕以停用主動降
噪功能。
• 當電量不足或毋需要主動降噪功能時,
關閉主動降噪開/關按鈕以繼續通話或
收聽音樂。
連接至航空公司音效系統
1 連接音訊線至航空公司適配器。
2 把適配器插入飛機座位的雙輸出插孔。
• 一個3.5毫米插孔
使用單一插頭。毋需適配器。
• 兩個3.5插孔
使用3.5毫米雙插頭航空公司適配器。
• 一個電源插頭及兩個3.5毫米插孔
使用3.5毫米雙插頭航空公司適配器。
確保您插入兩個3.5插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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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術資料
• 主動降噪:混合(4咪高風)
• 主動降噪播放時間:30小時
• 音樂及通話時間:無限
• 低電量警告:可用
提示
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ZH
6 注意
符合性聲明
WOOXInnovations在此聲明這項產品符合
指令2004/108/EC(EMC)的基本要求和其
他相關條款。您可以在www.p4c.philips.
com上找到符合性聲明。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您的產品是使用優質材料和元件所設計及
製造,均可回收和重複使用。
產品上的標誌代表產品適用於歐盟指令
2012/19/EU。
此標誌代表產品包含適用於歐盟指令
2013/56/EU的內置充電電池,不得與其他
一般家用廢棄物共同丟棄。我們強烈建議
您將產品交給官方收集點或Philips服務中
心,由專業人士取下充電電池。
請瞭解當地電子及電器產品與充電電池分
類收集系統的相關資訊。請遵守當地法
規,切勿將產品及充電電池與一般家用廢
棄物共同丟棄。正確處理廢棄產品及充電
電池,有助避免對環境和人體造成負面影
響。
移除內置電池
提示
移除電池時,請先斷開耳筒與USB充電纜線之
間的連接。
如果您所在國家或地區沒有提供電子產品
的收集/循環再用系統,請在廢棄耳筒前取
下電池以保護環境。
環境資訊
所有不必要的包裝已不作考慮。我們已嘗
試使包裝材料輕鬆分離成三種材料:紙板
(紙箱)、泡沫塑料(緩衝器)和聚乙烯
(包、保護性泡沫塑料板。)
如果由專門公司拆卸,您的系統由可循環
再利用的材料組成。請遵循有關於處理包
裝材料、廢棄電池和舊裝置的當地法規。
當產品附有打叉的附輪回收筒標
籤時,代表產品適用於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02/96/EC
2014 ©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版權所有。
Philips 以及 Philips 盾牌標誌為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註冊商標
且經 Koninklijke Philips N.V. 授權供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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