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M9951B/05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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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hilips.com/support
附答錄機的
設計無線電話
(M775)
Monolith
重要安全性指示
警告
電子網路歸類為對人體有害。因此切斷充電器電
源的唯一方法,是從插座上拔下電源供應插頭。
請務必確認電源插座方便使用。
在使用產品之前請參閱安全資訊。
• Gibson Innovations
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2014/53/EU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相關條款。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源供應器。
僅限使用使用指示上所列的電池。
請勿讓產品接觸液體。
若更換不正確類型的電池,可能會有爆炸危險。
請根據指示處理廢電池。
當話機響起,或已啟動免持功能時,請將話機遠
離耳朵以避免聽力受損。
使用電話作為嬰兒監視器時
請勿讓孩童將產品當成玩具。
請確定嬰兒監視裝置和電線均位於嬰兒不易碰觸
到的距離之外
(
距離至少
1
公尺
/ 3
)
母裝置距離嬰兒監視裝置必須至少
1.5
公尺
/
5
呎,避免聲場回授現象。
請勿將嬰兒監視裝置放在嬰兒床或嬰兒護欄內。
請勿讓任何東西覆蓋母裝置和嬰兒監視裝置
(
如,毛巾或毛毯
)
。隨時確定嬰兒監視裝置的散
熱孔保持暢通。
基於安全考量,在缺乏監督及適當指示之下,本
產品不適用於孩童及任何身體、知覺、或心理功
能障礙者,或缺乏使用經驗及知識者。
如果您在母裝置旁邊放置任何發射裝置或其他
DECT
產品
(
例如,
DECT
電話或網際網路的無
線路由器
)
,您可能會因此失去與嬰兒監視裝置
的連線。此時,請將嬰兒監視器移到距離其他無
線產品遠一點的地方,直到連線恢復為止。
嬰兒監視器僅供作為輔助工具,它無法完全取代
一位盡責、合適的成人所能給予的監督效果,因
此不可完全仰賴其取代人力監督。
通話中
進入選項選單。
變更聲音設定檔。
/
調整音量。
重新撥打
(
因網路而異
)
結束通話。
輸入
p (
撥號停頓
) (
按住
)
開啟
/
關閉揚聲器。
/
麥克風靜音
/
解除靜音。
待機
存取主選單
(
當有新事件時按住
)
存取重撥清單。
電話簿
通話記錄
撥出和接聽電話。
存取網路語音信箱
(
依網路與國家
/
地區
而異
) (
按住
)
開啟或關閉話機
(
按住
)
進行對講通話
(
按住
)
鎖定
/
解除鎖定鍵盤
(
按住
)
撥打和接聽免持通話。
/
按下以從答錄機播放新訊息。
/
存取答錄
機選單。
選單中
確認
/
選擇
/
進入選項選單。
取消
/
返回
/
/
退出選單。
在文字輸入中
刪除文字。
輸入空格。
/
/
切換大小寫
(
按住
)
主選單圖示
鬧鐘 電話簿
服務 聲音
電話設定 嬰兒監視器
隱私模式 答錄機
觸控感應器
(
話機在機座上時
)
待機
透過揚聲器接聽電話
(
輕觸
後放開
)
通話中 結束通話
(
輕觸後放開
)
鬧鐘響起 貪睡功能
答錄機正在錄音。 中斷錄音並接聽來電。
顯示圖示
顯示話機和機座之間的連線狀態。顯示的格數
越多,代表訊號越強。
當有未接來電時會閃爍。瀏覽通話記錄中未讀
取的未接來電,或瀏覽通話記錄中已讀取的未
接來電時會持續亮起。
在您瀏覽通話記錄中的封鎖電話時會持續亮
起。
當有家用號碼來電時會閃爍。
當有辦公室電話號碼來電時會閃爍。
當有手機號碼來電時會閃爍。
鈴聲已關閉。
已設定靜音模式,且是在作用期間內
(
電話不
會發出鈴聲
)
答錄機
:
有新留言或記憶體已滿時會閃爍。電
話答錄機開啟時顯示。
語音留言指示燈:有新語音留言時會閃爍,若
為已檢視之留言則會持續亮起。
*
需視您使用的網路而定。
已設定靜音模式,但不是在作用期間內。
鬧鐘已啟動。
Eco
模式啟動。
ECO+
模式啟動。
您可搭配助聽器裝置使用電話,藉此放大音量
並降低雜音干擾。
1
閱覽
麥克風
聽筒
顯示圖示
LCD
顯示
尋找話機
/
註冊
(
底部
)
LED
指示燈
觸控感應器
(
揚聲器周圍的區域
)
揚聲器
2
連接
1
2
3
開始使用
裝入電池 為您的電話充電
充電
8
小時
請以其中任一方向將話機插上擴充底座,以
進行充電。
> 70%
40% - 70%
10% - 40%
閃爍:電池電量不足
設定您的電話
1
首次使用電話時,您會看到歡迎訊息
(
因國家
/
地區而異
)
2
出現提示時,請設定國家
/
地區和語言。
3
設定日期與時間。
如果時間使用
12
小時制,則請按
/
鍵以選擇
[am]
[pm] (
因國家
/
地區而
)
4
享受
電話簿
新增記錄
1
2
選擇
[
選項
] > [
新增
]
3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從電話簿撥號
1
2
選擇記錄,並按
從直接存取記憶號碼撥號
在待機模式中,按住按鍵。直接記憶號碼的功能因
國家
/
地區而異。
快速撥號
新增記錄
1
[
選單
] > > [
快速撥號
]
2
/
選擇一個空鍵位置。
3
選擇
[
指派
] > [
手動
]
4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從快速撥號撥打
1
按住一個快速撥號鍵
(
按鍵
3
9)
2
通話記錄
從通話記錄撥打
1
2
選擇記錄,並按
檢視記錄
1
> [
選項
] > [
儲存號碼
]
2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重撥清單
從重撥清單撥打
1
[
重撥
]
2
選擇記錄,並按
檢視記錄
1
[
重撥
]
2
選擇記錄,並選擇
[
確定
] > [
選項
] >
[
儲存號碼
]
3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電話答錄機
開啟或關閉答錄機
1
[
選單
]
2
/
以選擇
> [
開啟
/
關閉
]
3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
開啟
] > [
僅應答
]
表示答錄機開啟。僅能接
聽來電,不會錄製留言。
[
開啟
] > [
答錄
]
表示答錄機開啟。接聽來電
且錄製留言。
聽取來電留言
>
按鍵
2
註冊話機或其他話機
您可以向機座註冊額外的話機。
1
按下話機上的
[
選單
]
2
/
選擇
> [
註冊
]
,然後按
[
確定
]
確認。
3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備註
預設的
PIN
碼為
0000
話機和機座均符合
GAP
標準,表示它們可
提供最低功能
:
註冊話機、佔線、打電話和
接電話。若您搭配其他機型使用,可能無法
使用進階功能。若要將話機註冊到其他符合
GAP
的機座,請依照機座的註冊程序操作。
恢復預設設定
您可以將電話設定重設回原廠設定,並召回原始
PIN
/
密碼。
1
[
選單
]
2
/
選擇
> [
重設
]
,然後按
[
確定
]
確認。
3
依照螢幕上的指示。
5
進一步瞭解
靜音模式
設定時段內電話將不會響起。
> PIN
(
預設值:
0000) > [
靜音模式
]
MySound
自訂喜歡的語音聲音。
> [MySound]
Eco/ECO+
模式
降低傳輸功率和輻射
(
鈴聲延遲
2
秒,待機時間
縮短
50%)
> [Eco
模式
]/[ECO+
模式
]
撥話限制
避免撥出至所選號碼的不悅電話。
> PIN
(
預設值
0000) > [
封鎖撥出電話
]
封鎖來電
將某些不想接聽之號碼的鈴聲靜音。
> PIN
(
預設值:
0000) > [
封鎖來電
]
技術規格
電池
Philips: 2.4 V 550 mAh
鎳氫充電電池
請僅使用隨附的電池。
轉接器
Tenpao: S003EB06000302
輸入:
100-240 V
~
50/60 Hz 200 mA
輸出:
(i) 6 Vdc 300 mA;
(ii) 6 Vdc 200 mA
可容納
150
個項目的電話簿
可容納
50
個項目的通話記錄
通話時間:
18
小時
待機時間:
250
小時
RF
輸出功率:
<24dBm
頻率波段:
1880MHz
~
1900MHz
備註
您可在
www.p4c.philips.com
找到合規聲明。
常見問題集
我的話機顯示
[
正在搜尋…
]
[
無法提供
]
[
註冊您的話機
]
,該怎麼辦
?
請確認機座有電。
話機不在有效範圍內。將話機移近機座。
話機未與機座配對。將話機將註冊至機座。
如果無法向機座配對
(
註冊
)
此話機或其他話機,
該怎麼辦
?
您的機座記憶體已滿。存取
> >
[
取消註冊
]
以將不使用的話機取消註冊,然後
再試一次。
如果註冊失敗,請先拔掉機座的電源變壓器,然
後再重新插上。請稍待
15
秒,接著重複註冊程序。
誤選了自己不懂的語言,該怎麼辦
?
1
返回待機畫面。
2
進入主選單畫面。
3
/
以選擇 ,畫面上會顯示下列一項
文字:
[Language] [Langue] [Sprache]
[Lingua] [
語言
]
4
選擇該項目以存取語言選項。
5
選擇您所使用的語言。
話機與機座失去連線或通話期間聲音失真。
話機即將超出有效範圍。將話機移近機座。
請檢查
Eco
模式是否啟動。關閉以增加話機範
圍並享有最佳通話條件。
重新將話機將註冊至機座。
電池放電的速度太快。
電池未充飽電。請將話機放在充電架上至少
8
小時,或直到話機上的電池圖示停止捲動並顯
示電量指標列滿格。
電池老舊或損壞。請購買並更換成相同規格的新
充電式電池。
請檢查
ECO+
模式是否啟動。關閉以增加待機
時間。
音訊不良
(
有雜音、迴音等
)
話機即將超出有效範圍。將話機移近機座。
電話受到附近的電子產品干擾。請將機座移到離
這些電子產品遠一點的位置。
電話位在周圍有厚牆的位置。請將機座移到離這
些電子產品遠一點的位置。
電話受到
DSL (
數位用戶線路
)
連線干擾。安裝
DSL
濾波器可避免干擾所帶來的雜音。
DSL
波器的相關問題請洽詢服務提供者。
沒有來電顯示。
未啟動這項服務。請洽詢服務提供者。
來電者資訊已隱藏或無法提供。
www.philips.com/support
請利用機座底部產品標籤所列的參考型號來存取
線上使用說明。
當產品標有此符號,即表示此產品符合歐洲指令
(European Directive) 2012/19/EU
本產品由
Gibson Innovations Ltd.
製造並負責銷售作
業,且
Gibson Innovations Ltd.
為本產品的保證人。
Philips
以及
Philips
盾牌標誌為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註冊商標且經
Koninklijke Philips N.V.
授權
使用。
UMS_M770/775
90_ZH_V2.0
WK1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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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M9951B/05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その他のドキュメン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