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
Remote Control
ML-L7
使用说明书
User’s Manual
设备型号: N16F1
Jp Kr Sc
ὁ䒽⡫䒌
1
1
6
10
11
7
8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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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 2018 Nikon Corporation
Sc
使⽤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使⽤说明书。
通过
Bluetooth
®⽆线技术连接遥控器ML-L7
和照相机,可执⾏录制动画或拍摄照⽚等
遥控操作。可使⽤遥控器ML-L7执⾏的操作
因照相机⽽异。有关详细说明,请参阅照
相机的参考⼿册(PDF格式)。
可从我们的下载中⼼下载参考⼿册,⽹址
如下:
http://downloadcenter.nikonimglib.com
兼容照相机
请参阅尼康⽹站以了解有关遥控器ML-L7兼
容的照相机的信息。
安全须知
为预防对您或他⼈造成⼈⾝伤害或财产损
失,请在使⽤前仔细阅读“安全须知”,并
以正确的⽅法使⽤。
请在阅读之后妥善保管本说明书,以便随
时查阅。
危险
表⽰“极有可能造成⼈员死
亡或负重伤的内容”。
警告
表⽰“有可能造成⼈员死亡
或负重伤的内容”。
注意
表⽰“有可能造成⼈员负轻
伤或财产损失的内容”。
本节使⽤以下图⽰和符号对必须遵守的内
容作以分类。
表⽰不允许进⾏的⾏为。
表⽰必须进⾏的⾏为。
警告
禁止
切勿在⾏⾛或驾驶时操作。
否则将导致事故或受伤。
禁止
拆解
切勿⾃⾏拆解、修理或改装。
当产品由于跌落等原因⽽破损
使得内部外露时,切勿触碰外
露部分。
否则将导致触电或受伤。
执行
当发现产品变热、冒烟或发出
焦味等异常时,请⽴刻取出电
池。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起⽕或烫
伤。
禁止
切勿使产品被⽔淋湿。
切勿⽤湿⼿触碰产品。
否则将导致触电或起⽕。
禁止
切勿在有可能起⽕、爆炸的场
所使⽤。
若在有丙烷⽓、汽油、可燃性
喷雾剂等易燃性⽓体、粉尘的
场所使⽤产品,将导致爆炸或
⽕灾。
禁止
切勿在婴幼⼉伸⼿可及之处进
⾏保管。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受伤。
若误吞细⼩部件,将会对⾝体
造成伤害。
万⼀意外吞⼊⼝中,请⽴即接
受医⽣诊疗。
禁止
切勿将挂带等缠绕在颈部。
否则将会造成事故。
禁止
切勿使⽤⾮指定的电池。
否则将导致起⽕或触电。
注意
执行
在禁⽌使⽤本设备的场所,请
关闭电源。
在禁⽌使⽤⽆线通信的场所,
请关闭⽆线通信功能。
在医疗机构或飞机中,本设备
发出的电磁波可能会⼲扰周围
的设备。
执行
若您将在较长时间内不使⽤本
产品,请取出电池。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起⽕。
禁止
切勿放置于夏天封闭的车内或
直射阳光下等⾼温环境中。
否则将导致故障或起⽕。
遥控器
使⽤说明书
电池的危险事项
禁止
切勿错误使⽤电池。
使⽤时若不遵守注意事项,将
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
起⽕。
–
切勿将电池投⼊⽕中或对其
进⾏加热。
–
切勿拆解电池。
–
切勿将电池与项链、发夹等
⾦属物品接触⽽导致短路。
–
切勿对电池或其所在的照相
机施以强烈撞击或投掷电池、
照相机。
执行
电池漏液进⼊眼内时,请⽴即
⽤清⽔冲洗,并接受医⽣诊疗。
若置之不理,将会对眼睛造成
伤害。
电池的警告事项
禁止
切勿在婴幼⼉伸⼿可及之处保
管电池。
万⼀意外吞⼊⼝中,请⽴即接
受医⽣诊疗。
禁止
切勿将电池浸⼊⽔中,或者使
其被⾬⽔淋湿。
否则将导致起⽕或故障。
若电池被弄湿,请⽤⼲⽑⼱等
彻底擦⼲。
禁止
若发现电池变⾊、变形或其他
异常,切勿使⽤。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电池漏液、
发热、破裂或起⽕。
禁止
切勿弄错电池的正负极⽅向。
否则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
破裂或起⽕。
执行
将电池进⾏回收再利⽤或废弃
处理时,务必使⽤绝缘胶带等
将电极部分绝缘。
电极与其他⾦属接触会导致电
池发热、破裂或起⽕。
请将电池带去尼康售后服务中
⼼或资源再利⽤合作店,或者
按照您居住地的相关规定进⾏
处理。
执行
若电池漏液接触到⽪肤或⾐服,
请⽴即⽤清⽔冲洗。
若放任不管,将导致⽪肤发炎
等症状。
声明
• 未经尼康事先书⾯许可,对本说明书的任
何内容,不得以任何⽅式及任何形式进⾏
复制、传播、转录或存储在检索系统内,
或者翻译成其他语⾔。
• 本公司已竭尽全⼒确保本说明书中所述信
息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如果您发现任何错
误或遗漏,请致电尼康客户⽀持中⼼服务
热线反映,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使用注意事项
• 请勿使遥控器掉落、撞击⽯头等硬物,或
接触到⽔。
• 请勿将潮湿的电池插⼊遥控器。当遥控器
或⼿潮湿时,请勿拉出电池仓。否则可能
使⽔渗⼊遥控器并导致故障。
• 如果⽔滴等⽔分或异物附着于遥控器外部
或电池仓,请⽴即⽤柔软⼲布擦除。
• 请务必牢固插⼊电池仓。
• 请勿将遥控器长时间留在寒冷的环境或
40℃及以上的炎热环境中。
• 如果遥控器长时间处于极冷环境,请勿突
然将其置于⾼湿度环境。遥控器内部可能
会结露。
关于无线电波干扰
如果发⽣任何⽆线电波⼲扰,遥控器的反
应可能会延迟。
产品保养
• 如果⽔滴等⽔分或异物附着于遥控器,请
⽤柔软⼲布擦除。
• 切勿使⽤酒精、稀释剂或其它挥发性化学
物质。
遥控器的部件和功能(图1)
1 –按钮/+按钮:执⾏变焦控制等操作。
2 动画录制按钮:开始/停⽌动画录制。
3 多重选择器:与照相机上的多重选择器
的功能相似。可⽤于⼿动对焦调整或项
⽬选择。
4 电源按钮:按下按钮可开启遥控器并搜
索已配对的照相机。保持按住按钮(⾄
少3秒)可搜索当前未与遥控器配对的
照相机。遥控器开启期间,按此按钮可
将其关闭。
5 挂带孔(挂带不附送)
6 状态指⽰灯:根据指⽰灯的颜⾊和状
态,指⽰遥控器状态或拍摄⽚段状态。
请参阅“遥控器上的状态指⽰灯”以了解
更多信息。
7 快门释放按钮:与照相机上的快门释放
按钮的功能相似。
• 不具有半按和按住不放的操作功能。
• 当使⽤⾃拍时,可以在倒计时期间按此
按钮取消拍摄。
8 k(应⽤选择)按钮:与照相机上的k
按钮的功能相似。
9 w1按钮/w2按钮:可使⽤通过照相机
分配⾄遥控器上w1按钮/w2按钮的功
能。(这些按钮的功能不等同于照相机
上的w按钮功能。)
0 电池绝缘⽚:⾸次使⽤遥控器时,请取
下此绝缘⽚。
a 电池仓
C关于遥控器
可使⽤遥控器执⾏的功能因照相机⽽异。
请参阅照相机的说明书以了解更多详细信
息。
使用方法
配对遥控器和照相机
⾸次使⽤遥控器以前,必须与照相机配对。
* 在本说明书中,“配对”是指在Bluetooth设
备之间执⾏相互验证以建⽴连接的过
程。
• ⼀次只可将⼀台照相机与遥控器配对。当
另⼀台照相机与遥控器配对时,遥控器上
保留的配对信息会被新配对的照相机信息
取代。
1 在照相机上启⽤配对。
• 照相机上的⽹络菜单M选择连接M遥控
Mk按钮M照相机上的⽹络菜单M与遥
控的连接Mk按钮
2 按住(⾄少3秒)遥控器上的电源按钮。
• 遥控器和照相机配对开始。执⾏过程
中,遥控器上的状态指⽰灯快速闪烁
(约每0.5秒)。
• 配对完成后,遥控器和照相机即连接。
照相机的拍摄画⾯上显⽰Z图标。
• 如果显⽰配对失败信息,请从步骤1开
始重新操作。
• 若要关闭遥控器,请按遥控器上的电源
按钮。
由于操作可能因照相机⽽异,请参阅照相
机的说明书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连接已配对的照相机
如果照相机已与遥控器配对,只需按遥控
器上的电源按钮即可建⽴连接。
在这种情况下,请勿按住按钮不放。
• 建⽴连接前,请开启照相机并选择⽹络菜
单内选择连接中的遥控。
• 如果未正确建⽴连接,请检查照相机设
定,然后关闭遥控器并再重新开启。
• 如果另⼀台照相机已与遥控器配对,或重
设了照相机设定,则曾与遥控器配对的照
相机需要重新配对。
遥控器的⾃动关闭功能
在以下情况中,遥控器会⾃动关闭:
–1分钟未检测到配对设备
– ⽆线连接中断且未在1分钟内恢复
– 当在照相机上将另⼀台设备选择为配对
设备
按住电源按钮以尝试重新配对,或检查照
相机上的配对设定。
遥控器上的状态指⽰灯*
颜⾊ 状态 说明
绿⾊
约每秒闪
烁
遥控器正在搜索已
配对的设备。
绿⾊
快速闪烁
(约每
0.5秒)
正在执⾏配对过
程。
绿⾊
约每3秒
闪烁
已在遥控器和照相
机之间建⽴连接。
橙⾊ 闪烁⼀次
静⽌图像拍摄开
始。
橙⾊ 闪烁两次
静⽌图像拍摄结
束。
红⾊ 闪烁⼀次 动画录制开始。
红⾊ 闪烁两次 动画录制结束。
* 信息可能因照相机⽽异。
更换电池
如图2所⽰,拉出电池仓并更换电池,同时
确保电池的正负极⽅向正确。
技术规格
遥控器ML-L7
兼容电池
1
:3V CR2032(DL2032/5004L)锂
电池
电池持久⼒:约1年(每天200次遥控拍摄
操作)
2
Bluetooth (蓝⽛)
通信协议:Bluetooth技术规格4.1版
通信距离(视线):约10⽶
3
操作频率:2402–2480MHz
最⼤输出功率:4.17dBm(EIRP)
操作环境
温度:0℃–40℃
湿度:85%或更低(不结露)
尺⼨(宽×⾼×厚):约35.0 × 80.0 ×
7.3mm(不包括突出部分)
重量:约18g(包括电池)
1
附送的电池供试⽤。
2
因操作环境、操作条件和存放条件⽽异。
3
假定⽆⼲扰;范围可能因测位状态和有⽆
障碍物⽽异。
尼康公司保留可随时更改说明书内载之硬
件及软件技术规格的权利。
商标信息
Bluetooth
®⽂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是Bluetooth
SIG所有的注册商标。
关于无线通信功能的注意事项
关于⽆线设备的限制
本产品中安装的⽆线收发器符合销售国的
⽆线规定,不能⽤于其它国家(在欧洲联
盟EU或欧洲⾃由贸易联盟EFTA购买的产品
可以在欧洲联盟EU和欧洲⾃由贸易联盟
EFTA使⽤)。对于在其它国家的使⽤,尼
康不承担责任。如果不知道原销售国,⽤
户应咨询当地的尼康售后服务中⼼或尼康
特约维修店。此限制仅适⽤于⽆线操作,
不适⽤于产品的其它使⽤。
出⼝或者将本产品带往国外时的注意事
项
本产品受美国出⼝管理规定(EAR)管
控。除出⼝、再出⼝或是带出⾄受禁运或
特殊管控的国家(⽬前包括古巴、伊朗、
朝鲜、苏丹及叙利亚;该国家名单可能会
发⽣变更)时以外,将本产品出⼝、再出
⼝或是带出⾄其他国家时,均⽆需美国政
府的许可。
中国用户须知
根据《微功率(短距离)⽆线电设备管
理暂⾏规定》,使⽤⽆线局域⽹络产品
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 使⽤频率:2.4 - 2.4835 GHz
■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 < 10 dBi 时:≤ 100 mW 或
≤ 20 dBm
■ 最⼤功率谱密度:
天线增益 < 10 dBi 时:≤ 20 dBm / MHz
(EIRP)
■ 载频容限:20 ppm
■ 帯外发射功率(在 2.4 - 2.4835 GHz
頻段以外)
≤ -80 dBm / Hz(EIRP)
■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
(对应载波 ±2.5 倍信道带宽以外):
≤ -36 dBm / 100 kHz(30 - 1000 MHz)
≤ -33 dBm / 100 kHz(2.4 - 2.4835 GHz)
≤ -40 dBm / 1 MHz(3.4 - 3.53 GHz)
≤ -40 dBm / 1 MHz(5.725 - 5.85 GHz)
≤ -30 dBm / 1 MHz(其它1 - 12.75 GHz)
2. 不得擅⾃更改发射频率、加⼤发射功率
(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器),不
得擅⾃外接天线或改⽤其它发射天线;
3. 使⽤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线电通信
业务产⽣有害⼲扰;⼀旦发现有⼲扰
现象时,应⽴即停⽌使⽤,并采取措
施消除⼲扰后⽅可继续使⽤;
4. 使⽤微功率⽆线电设备,必须忍受各
种⽆线电业务的⼲扰或⼯业、科学及
医疗应⽤设备的辐射⼲扰;
5. 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标志
部件
名称
有害物质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VI))
多溴
联苯
(PBB)
多溴
⼆苯醚
(PBDE)
外壳 ○ ○ ○ ○ ○ ○
机械
元件
╳○○ ○ ○ ○
电⼦
元件
╳○○ ○ ○ ○
锂电
池
○○○ ○ ○ ○
本表格依据SJ/T11364的规定编制。
○: 表⽰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
料中的含量均在GB/T26572规定的限量
要求以下。
╳: 表⽰该有害物质⾄少在该部件的某⼀
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T26572规定
的限量要求。
但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要使照相机相关
产品完全不含有上述有害物质极为困难,
并且上述产品都包含在《关于电⽓电⼦设
备中特定有害物质使⽤限制指令2011/65/
EU》的豁免范围之内。
尼康客户⽀持中⼼服务热线:400-820-1665
(周⼀⾄周⽇9:00-18:00,除⼣下午休息)
http://www.nikon.com.cn/
进⼝商: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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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期2018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