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安全高效率使用準則
請閱讀下列簡要原則。若未遵守這些原則可能會違反法令或造成危險。
如發生錯誤,裝置內建的軟體工具會收集錯誤記錄。此工具只會收集
與該錯誤相關的數據,例如訊號強度、通話突然中斷時的基地台位置
(cell ID position) 及載入的應用程式。記錄僅用於判斷錯誤的起因。
這些記錄已加密,若您需要送回裝置以進行維修,只有獲得授權的
LG 維修中心可以存取這些記錄。
曝露於無線電頻率能量
無線電波輻射和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 (SAR) 資訊。
本裝置的設計符合有關的無線電波輻射安全要求。此要求根據科學原
則而制定,並具有一定的安全範圍,可確保不同年齡和健康狀況之
人體安全。
• 無線電波輻射標準所採用的計算單位稱為「電磁波能量吸收比
值」(Specific Absorption Rate,SAR)。測量 SAR 所採用的是標準
方式,即測量裝置在所有可用波段中以最高認可發射功率操作時
的 SAR。
• 也許不同型號 LG 裝置的 SAR 等級會有所差異,但所有裝置的設
計均符合無線電波輻射的相關標準。
• 根據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ICNIRP) 的建議,在 10 公克人體
組織上計算出的平均 SAR 限制為 2 瓦特/公斤。
• 經政府認可的實驗室測試後,SAR 標準值 2.0 W/Kg (10g),
送測產品實測值為 0.282 W/Kg (10g)。
• 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
•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
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
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
用。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
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
電機設備之干擾。
•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 使用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
• 未滿 2 歲幼兒不看螢幕,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