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音樂
按鈕
按鈕
1 透過USB底座連接Walkman和執行中的電
腦,然後將音樂傳輸到Walkman。
2 按住右側()的按鈕3秒以開啟
Walkman。OPR指示燈會先閃爍橘燈,然
後再變成綠燈。
3 按下右側()的 按鈕。
提示
如需將音樂傳輸到Walkman,以及聆聽儲存在智慧型手機上之音樂的詳細指示,
請參閱說明指南。
若要關閉Walkman,請按住按鈕3秒。
使用遙控器(提供)
VOL +/–按鈕
按鈕
燈
按鈕
按鈕
天線
1 開啟Walkman。
2 開啟遙控器。
按住 按鈕2秒可開啟遙控器,開啟後指示燈會開始閃爍。當遙控
器與Walkman連接後,指示燈會熄滅。
3 按下需要的按鈕以操作Walkman。
疑難排除
若Walkman運作異常,請執行下列步驟解決問題。
1 請在說明指南(HTML文件)的“疑難排除”中找出問題的
症狀,然後執行所列的解決方法。
2 將Walkman連接至電腦並為電池充電。
3 用筆或迴紋針等,按下RESET按鈕。
症狀和解決方法
電腦無法辨識Walkman。
將Walkman妥善且穩固地裝上USB底座(提供)。即使連接不正
確,Walkman仍會充電(OPR指示燈亮起橘燈),但是電腦可能會無法辨識
Walkman。若是這種情況,請從USB底座取下Walkman,然後重新連接到USB
底座。
如果剩餘的電池電力過低或不足,請為電池充電。
第一次使用Walkman或長時間未使用Walkman時,即使充電已開始(OPR指
示燈亮起橘燈),電腦仍可能需要幾分鐘的時間才能辨識Walkman。請連
接Walkman和電腦,然後在大約10分鐘後查看電腦是否已辨識出來。
無法註冊(配對)Bluetooth裝置。
如果支援的設定檔不同,Walkman和Bluetooth裝置便無法配對。如需詳細
資訊,請參閱說明指南的“規格”一節。
無法使用Bluetooth功能進行連線。
檢查智慧型手機和Walkman上的Bluetooth功能是否已啟動。
請在智慧型手機的[設定] - [Bluetooth]畫面中檢查Walkman的型號名稱
是否顯示為連接中的裝置。如果尚未連接Walkman,請點選型號名稱。
症狀和解決方法
無法使用遙控器(提供)來操作Walkman。
確認遙控器已開啟。
確認Walkman已開啟。
重設遙控器和Walkman。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說明指南的“無法使用遙
控器來操作Walkman。”一節。
當遙控器潮濕時,請勿使用。請使用乾布將遙控器擦乾。
更換遙控器的電池。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說明指南的“更換遙控器的電
池”一節。
注意事項
關於入耳式耳機
耳塞可密合您的耳朵。因此,請注意如果將耳塞強力塞入,或者突然將耳塞從您
的耳朵拔出,則可能會有對您的耳朵或耳膜造成傷害的風險。使用後,請務必輕
輕地將耳塞從您的耳朵取出。
防止聽覺損害
避免以高音量使用耳機。聽覺專家建議,不要連續、高音量及長時間使用耳機。
如果發生耳鳴現象,請調低音量或暫停使用。
請勿突然將音量調高,特別是使用耳機時。
慢慢調高音量,以免高音量造成聽覺受損。
僅適用於台灣
廢電池請回收
關於耳機
避免長時間以高音量播放內容,如此可能會影響聽力。
由於過高的音量會掩蓋周遭環境的聲音。因此請避免在需要提高警覺的情
況下(如開車或騎乘單車)收聽裝置。
RESET按鈕
配對及連接智慧型手機
唯有當Walkman的Bluetooth模式已關閉時,您才能啟動配對作業。
1 使Walkman進入配對模
式。
按住左側()的 按鈕7秒。
位於左側()的Bluetooth指
示燈會快速地輪流閃爍藍燈和
紅燈。
從第二次起,只要按住
按鈕
2秒即可連接Walkman和智慧型
手機。
按鈕
2 開啟智慧型手機的Bluetooth功能,然後在Bluetooth設定
畫面中搜尋Walkman。
依照畫面上的指示完成設定。
當偵測到的裝置清單出現時,請選取[NWZ-WS613]或[NWZ-WS615]。
若需要輸入密碼金鑰,請輸入“0000”。
Walkman隨即會與智慧型手機互相註冊,並且會建立連線。
提示
您可以使用觸控(NFC)功能為Walkman和智慧型手機配對。如需詳細資料,請參
閱安裝在電腦上的說明指南,或前往本手冊封面“關於本手冊”一節提及的URL
以參閱說明指南。
如何將Walkman戴在耳朵上
1 檢查Walkman的左()右()部
件。
2 將後掛頸帶掛在耳朵上方及頭部後側。
3 將耳機部分置於耳內。
4 調整Walkman,直至感覺舒適為止。
由於耳機是設計成可在戶外使用的,聲音會透過耳機傳到外面來。請注意
不要打擾周圍的人。
如果日曬油或防曬乳滴到Walkman或遙控器上,請用微溫的水洗掉。否則,可能會
引起變色或損壞(如發生裂紋)。
實際可用容量將因後述原因而比標示者少:(i)因記憶媒體製造商和電腦計算容量
的方式不同,或/及(ii)必要的格式化,或/及(iii)個別產品功能需佔用部分容量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
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航安全及⼲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擾現象時,應立即
停用,並改善至無⼲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
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擾。
授權與商標須知
如需法律、規範與商標權利的資訊,請參閱隨附軟體中的“重要資訊”。
若要閱讀,請在電腦上安裝隨附的軟體。
Apple、Apple標誌、iPhone、iPod、iPod touch、iTunes、Mac、iOS和
OS X是Apple Inc.在美國及其他國家註冊的商標。
App Store是Apple Inc.的服務商標
“Made for iPod”與“Made for iPhone”代表該電子配件專為分別連接
iPod或iPhone而設計,且經過開發人員認證,符合Apple效能標準。對於本
裝置之操作或對於安全與法規標準之遵守狀況,Apple恕不負責。請注意,
本配件與iPod或iPhone搭配使用時,可能會影響無線效能。
相容於iPhone/iPod機型
Bluetooth技術適用於iPhone 5s、iPhone 5c、iPhone 5、iPhone 4s、
iPhone 4、iPhone 3GS與iPod touch(第4代與第5代)。
設計和規格若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