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ILCE-5100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タイプ
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
4-543-701-52(1)
ILCE-5100
可換鏡頭數位相機
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
E-安裝座
E卡口系统
使用說明書 CT
使用说明书 CS
“說明指南”(網路說明書)
關於相機眾多功能的深入說明,請參考
“說明指南”
“帮助指南”(网络手册)
有关本相机的多种功能的详细说明,请参
“帮助指南”
http://rd1.sony.n e t/he lp/ilc/1430/h_zz/
CT
2
本相機配備內建的使用指南。
相機指南
相機顯示 MENU 目和設定值的說明
1 按下 MENU 按鈕
2 選擇所需項目,然後按 (相機指南)按鈕。
拍攝秘訣
相機顯示所選拍攝模式的拍攝秘訣。
1 在拍攝模式中,按下 (相機指南)按鈕
2 選擇所需的拍攝秘訣,然後按下控制滾輪上 z
拍攝秘訣顯示
您可以使用 v/V 捲動畫面並且使用 b/B 變更拍攝秘訣。
中文 (繁體字)
進一步瞭解相機 “說明指南”
“說明指南”是一部線上說明書。您可以閱讀電腦上或
智慧型手機上 “說明指南”
請參閱此說明書,以深入瞭解有關相機的眾多功能
URL:
http://rd1.sony.net/help/ilc/1430/h_zz/
檢視指南
相機指南
MENU
CT
3
CT
為減少發生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勿讓本機暴露於雨中或受潮。
重要的安全指示
-請保存這些指示危險
為了降低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小心遵守
這些指示
[ 電池
如果電池組處理不當,電池組可能會爆炸,造成火災,甚至化學灼傷。請遵
循以下注意事項
勿拆解。
勿擠壓,撞擊電池組或對電池組用力過度,如敲擊,跌落或踩踏在電池
組上。
勿短路或讓金屬物品接觸到電池端子。
勿暴露在超過 60 ℃的高溫下,例如直射陽光下,或停在太陽下的汽
內。
勿焚化或丟棄在火中。
勿處理損壞或洩漏的鋰離子電池。
必使用 Sony 廠的充電器或可對電池組充電的裝置來為電池組充電。
池組應放在幼兒不易觸及的地方。
使電池組保持乾燥。
僅使用與 Sony 建議的相同或相等的電池類型進行更換。
依照說明書中的說明正確丟棄舊電池組。
[ 電源供應器
使用電源供應器時,請使用附近牆上的電源插座。如果在使用設備時發生任
何故障,請立即將電源供應器從牆上的電源插座拔掉。
如果附帶電源線,則該電源線專為本相機設計,不能用於其他電子設備。
[ 通知
如果靜電或電磁導致資料傳送中斷 (失敗),請重新啟動應用程式或斷開連
接,並重新連接通信電纜 (USB 等)
警告
注意
CT
4
本產品已經過測試並確定符合 EMC 規定中所提出的使用連接電纜不得超過
3 公尺的限制。
特定頻率的電磁場可能會影響此機的畫面和聲音。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
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
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
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
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電纜上附有鐡芯時,這個鐵芯係抑制電磁波干擾用,請勿任意拆卸
生產國別:泰
製造廠商:SONY CORPORATION
進口商: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
地址:台北市長春路 145 5
諮詢專線:4499111
廢電池請回收
備考 1. “○”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 2. “-”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 附註
在相機螢幕上可確認相機所支援標準的某些認證標記。
選擇 MENU t (設定)5 t [認證標誌]
如果因相機故障等問題無法顯示,請聯絡 Sony 經銷商或當地授權的 Sony
務機構。
僅適用於台灣
設備名稱,型號 : 如說明書所示
單元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
(Pb)
(Hg)
(Cd)
六價鉻
(Cr
+6
)
多溴聯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電路板
○○○○
傳導端子
附屬品
從經營觀光客生意的日本商店購買相機的客
CT
5
CT
目錄
- 檢查隨附項目
- 認識各部件
-插
- 為電池組充電
- 裝/移
- 插入記憶卡 另售)
-設
- 拍攝靜態影像 / 動態影像
-觀
- 其他功能的介紹
- PlayMemories Home 的功能
- 將功能新增至相機
- 靜態影像的張數以及動態影像的可錄製時間
- 有關使用相機的注意事項
-規
準備相機 步驟 1 6
基本操作 步驟 2 18
播放功能 步驟 3 19
錄製功能 步驟 4 20
將影像匯入電腦 26
將功能新增至相 28
其他 28
本手冊涵蓋隨附不同鏡頭的多個機型。
視隨附的鏡頭,型號名稱各異。視國家 / 地區而定,可用的機型各異
型號名稱 鏡頭
ILCE-5100 非附件
ILCE-5100L E16 - 50 mm
ILCE-5100Y E55 - 210 mm E16 - 50 mm
CT
6
首先,請檢查您相機的型號名 (第 5 頁)。根據機型的不同,隨附的
附件各異。
括弧內的數字表示數量。
x
所有機型都隨附
相機 (1)
電源線 (1) * (美加地區不
供此附件)
*
相機可能隨附多條電源線。請視
國家 / 地區而定,使用適當的電
源線。
充電電池 NP-FW50 (1
微型 USB 電纜 1)
電源供應 AC-UB10C/UB10D
(1)
肩帶 (1)
使用說明 (本手冊)(1
Wi-Fi Connection/One-touch
(NFC)Guide
本指南解釋需 Wi-Fi 連接的功
能。
x
ILCE-5100
機身蓋 1)(裝在相機上
x
ILCE-5100L
E16 - 50 mm 變焦鏡頭 (1)(裝
在相機上)/ 頭前蓋 (1
(裝在鏡頭上
x
ILCE-5100Y
E16 - 50 mm 變焦鏡頭 (1)(裝
在相機上)/ 頭前蓋 (1
(裝在鏡頭上
E55 - 210 mm 變焦鏡 (1)/
鏡頭前蓋 (1)/ 鏡頭後蓋 1)
/ 鏡頭罩 (1)
檢查隨附項目
CT
7
CT
鏡頭卸下時
A 快門按鈕
B ON/OFF (電源)開關
C 肩帶掛勾
D (N 標記)
當您將相機連接到配備 NFC
能的智慧型手機時,碰觸此標
記。
NFC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是一種短距
離無線通訊技術的國際標準。
E 用來拍攝:W/T (變焦)桿
用於觀看: (索引)/
(播放變焦)
F AF 照明 / 自拍定時器燈
G 影像感應器位置標記
H 閃光
I 麥克
1)
J 鏡頭
K 鏡頭釋放鈕
L 安裝座
M 影像感應器
2)
N 鏡頭接點
2)
1)
錄製動態影像時請勿遮住此部
分。
2)
請勿直接觸摸此部件
A 幕/觸
您可以將螢幕調整到可以輕鬆
觀看的角度,並從任何位置拍
攝。
B (閃光燈彈出)按鈕
C Multi/Micro USB 端子蓋
D 卡/端
E 存取指示燈
F Wi-Fi 感應 (內建)
認識各部件
CT
8
G MOVIE (動態影像)按鈕
H MENU 按鈕
I 控制滾輪
J (相機指南)/ (刪除)按
K (播放)按鈕
L Multi/Micro USB 端子 *
支援相容於微型 USB 的裝置。
M 充電指示燈
N 記憶卡插槽
O HDMI 微型插孔
*
有關 Multi/Micro USB 子相容
配件的詳細資訊,請瀏覽 Sony
站或洽詢您的 Sony 經銷商或當地
授權的 Sony 服務處
A 電池
B 電池退出桿
C 電池插入槽
D 連接板蓋
使用 AC-PW20 電源供應器
售)時使用此蓋。將連接板插
入電池盒,然後如下圖所示,
將纜線穿過連接板蓋。
當您關閉蓋子時,請確認纜線
未被夾住。
E 喇叭
F 三腳架安裝孔
請使用螺絲長度 5.5 公釐以
下的三腳架。否則無法將相機
牢靠地固定住,而且可能會對
相機造成損壞。
CT
9
CT
x
鏡頭
有關鏡頭的規格,請參閱第 35
頁。
E PZ 16 - 50 mm F3.5 - 5.6
OSS (ILCE-5100L/ILCE-
5100Y 的附件)
A 焦/對
B 變焦
C 安裝座指標
D 鏡頭接點
1)
1)
請勿直接觸摸此部件。
E55 - 210 mm F4.5 - 6.3
OSS (ILCE-5100Y 的附件)
A 對焦環
B 變焦環
C 焦距刻度
D 焦距指標
E 鏡頭接點
1)
F 安裝座指標
1)
請勿直接觸摸此部件
CT
10
插入電池
1
打開蓋子。
2
插入電池。
如圖所示,在按下電池退出桿時插入電池。確保電池退出桿在插
入後鎖住。
在電池插入不正確的情況下闔上蓋子可能對相機造成損壞。
電池退出桿
CT
11
CT
如果相機上的充電指示燈在電源供應器連接到牆上的電源插座時閃爍,這
表示充電因為溫度超出建議範圍而暫時停止。當溫度恢復到適當範圍時,
便會再開始繼續充電。我們建議在介於 10 ℃至 30 ℃之間的周邊溫度下對
電池充電。
如果電池端子部份髒了,則電池無法有效充電。在這種情況下,用軟布或
棉花棒輕輕擦掉灰塵以便清潔電池的端子部份。
將電源供應器 附件)連接到最近的牆上電源插座。如果使用電源供應器
時發生故障,立即將插頭從牆上電源插座拔掉以便中斷電源。
充電完成時,將電源供應器從牆上的電源插座拔掉。
為電池組充電
1
用微型 USB 電纜 (附件)將相機連接到電源供應器 (附
件)上。
2
將電源供應器連接到電源插座。
充電指示燈亮起橘燈,開始充電
對電池充電時,關閉相機電源。
即使電池仍有部份充電,您也可以對其充電。
當充電指示燈閃爍且充電尚未完成時,取下電池並將其重新插入。
附註
電源線
針對美國和加拿大的顧客
針對美國和加拿大以外國家 /
區域的顧客
充電指示燈
點亮:充電中
熄滅:充電完成
閃光燈:
充電錯誤或由於相機非介於合適的溫度
範圍內而暫時停止充電。
CT
12
務必只使用原廠的 Sony 電池、微型 USB 電纜 (附件)以及電源供應器 (附
件)
如果相機以隨附的電源供應器連接到牆壁插座,在拍攝 / 播放期間電源不會
供電。如需電源在拍 / 播放期間供電,請使用 AC-PW20 電源供應器 (另
售)
x
充電時間 (完全充電)
使用電源供應 (附件)的充電時間大約為 310 鐘。
上述充電時間適用於在 25 的溫度下為電力完全耗盡的電池充電時。視使
用的情況與環境而定,充電時間可能更長。
x
連接到電腦充電
可以用微型 USB 電纜將相機連接到電
腦,然後為電池充電
當透過電腦充電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 若相機連接到未連接電源的筆記型電
腦,筆記型電腦的電量會降低。請勿長
時間充電。
- 當電腦與相機之間已建立 USB 線時,請勿開 / 關或重新啟動電腦,或從
睡眠模式叫醒電腦。這可能會造成相機故障。在開啟 / 關閉電源或是重新
啟動電腦或將電腦從睡眠模式喚醒之前,請中斷相機與電腦的連接
- 不保證可使用自組電腦、改裝電腦充電。
附註
附註
連接到 USB
插孔
CT
13
CT
x
電池壽命以及可以錄製和播放的影像數目
以上影像數目適用於電池完全充電時。視使用情況而定,影像數目可能減
少。
可以錄製的影像數目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使用 Sony Memory Stick PRO Duo (Mark2) (另售)
- 安裝 E PZ 16 - 50 mm F3.5 - 5.6 OSS 鏡頭時
- 電池在 25 ℃的環境溫度下使用。
-[螢幕亮度][手動][± 0]
“拍攝 (靜態影像)”的數目是根據 CIPA 標準,並且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
攝:
(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DISP 定為 [顯示所有資訊]
-[對焦模式][自 AF]
- 30 秒鐘拍一張
- 變焦在 W T 端之間輪流切換。
- 每拍攝兩次使用閃光燈一次。
- 每拍攝十次開啟和關閉電源一次。
動態影像拍攝的分鐘數是根 CIPA 標準,並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錄製設定]:60i 17M (FH)/50i 17M (FH)
- 典型的動態影像拍攝:根據反覆開始 / 停止拍攝、變焦、開啟 / 關閉電
等等的電池壽命
- 動態影像連續拍攝:根據不間斷的拍攝直到已達到上限 (29 分鐘,然
後再度按下 MOVIE 按鈕繼續的電池壽命。未操作其他功能 (例如變焦)
電池壽命 影像的數目
拍攝 (靜態影像) 大約 200 分鐘 大約 400 張影像
典型的動態影像拍 大約 75 分鐘
連續拍攝動態影像 大約 110 分鐘
觀賞 (靜態影像) 大約 340 分鐘 大約 6800 影像
附註
CT
14
安裝或移除鏡頭前,將相機的電源開關設 OFF。
安裝鏡頭時,不要按鏡頭釋放鈕。
安裝鏡頭時不要太用力。
使用 A- 安裝座鏡頭 (另售)時需要有卡口轉接器 (另售)。詳情請參考
口轉接器隨附的使用說明書。
使用配備有三腳架安裝孔的鏡頭時,請將鏡頭端的安裝孔安裝在三腳架上
以維持平衡。
安裝 / 除鏡頭
1
若相機上安裝了蓋子或包裝蓋,請將其自相機或鏡頭移除。
請在遠離灰塵或碎屑的地點迅速更換鏡頭,以防止灰塵或碎屑進
入相機內部。
2
將鏡頭和相機上的白色索引標示對齊以便安裝鏡頭。
手持相機正面朝下,以防止灰塵進入相機中。
3
將鏡頭往相機輕推時,請順時針轉動鏡頭,直到進入鎖定位
置為止。
務必筆直安放鏡頭
附註
CT
15
CT
x
移除鏡頭
如果灰塵或碎屑在您更換鏡頭時進入相機內,並附著在影像感應器表面
(將光源轉換為數位訊號的部分),可能會成為影像上的黑點,這點要視拍
攝環境而定。基於防塵功能,相機會在關閉時稍微震動,以避免灰塵附著
在影像感應器上。雖然如此,還是請在遠離灰塵的地方迅速安裝或移除鏡
頭。
如果異物黏附到影像感應器,使用噴氣球吹掉灰塵。
請勿在鏡頭移除的情況下閒置相機。
要使用機身蓋或鏡頭後蓋時,請購買 ALC-B1EM 機身蓋)或 ALC-R1EM
頭後蓋)(另售)
使用有電動變焦的鏡頭時,請在更換鏡頭之前將相機的電源開關設定為
OFF,並確認鏡頭已經完全縮回去。如果鏡頭還沒有縮回去,請勿用力按入
鏡頭。
將相機裝在三腳架上時,切勿在無意中觸摸變焦 / 對焦環。
1
將鏡頭釋放鈕壓到底,並將鏡頭逆時針方向轉到停住不動為
止。
附註
鏡頭釋放鈕
CT
16
x
可以使用的記憶卡
在此說明書中,表中的產品統稱如下:
A:Memory Stick PRO Duo
B:SD
錄製 XAVC S 格式的動態影像時,使用下列記憶卡:
- SDXC 記憶 (64 GB 或以上以 Class 10 或者更快)
- SDXC 記憶 (64 GB 或者更多以及與 UHS-I 相容)
- Memory Stick XC-HG Duo
本相機支援與 UHS-I 相容的 SD 卡。
插入記憶卡 (另售)
1
打開記憶卡 / 端子蓋。
2
插入記憶卡 (另售)
在缺角朝向圖示方向的情況下,將記憶卡插入直到卡入定位為止。
3
關閉記憶卡 / 端子蓋。
記憶卡 對於靜態影像 對於動態影像
A
Memory Stick XC-HG Duo
Memory Stick PRO Duo (僅 Mark2
Memory Stick PRO-HG Duo
B
SD 記憶卡 (Class 4
者更快)
SDHC 記憶 (Class 4
者更快)
SDXC 記憶 (Class 4
者更快)
確認缺角那頭朝向正確的
方向。
CT
17
CT
x
若要取出記憶卡 / 電池
記憶卡:按壓記憶卡一次以退出記憶卡。
電池組:滑動電池退出桿。確保勿讓電池掉落。
切勿在存取指示燈(第 7 頁)發亮時取出記憶卡 / 電池。可能會對記憶卡
中的資料造成損壞。
附註
設定時鐘
1
ON/OFF (電源)開關設定為 ON。
當您初次開啟相機電源時,會顯示日期和時間設定。
可能需要一點時間,電源才會開啟並開始運行。
2
確認畫面上選擇了 [進入],然後按下控制滾輪上的
z
3
按照畫面上的指示選擇所需的地理上的位置,然後按
z
4
設定 [日光節約時間][日期 / 時間]和 [日期格
式],然後按下 z
設定 [日期 / 時間]時,凌晨為 12:00 AM,中午為 12:00 PM。
5
確認選擇了 [進入],然後按下 z
控制滾輪
ON/OFF (電源)
選擇項目:v/V/b/B//
設定:
z
CT
18
拍攝靜態影像
拍攝動態影像
以相機的預設設定以及當環境溫度大約在 25 ℃時,一次最多大約可能連續
拍攝動態影像 29 分鐘 (可以錄製動態影像的時間長度會因為您開始錄製
(第 29 頁)之前的溫度環境、錄製格式 / 設定或相機的使用狀況而異)
動態影像錄製完成時,您可以透過再度按下 MOVIE 按鈕重新開始錄製。
相機或電池的溫度而定,錄製可能會停止以保護相機。
請勿以手動方式拉起閃光燈。否則可能會造成故障。
拍攝動態影像的同時使用變焦功能時,會錄下相機的操作聲音。當動態影
像錄製完成時,可能也會錄下 MOVIE 按鈕操作的聲音。
拍攝靜態影像 / 動態影像
1
將快門按鈕按下一半以便對焦。
當影像對焦時,會發出嗶聲,且指示器 z 發亮。
2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以拍攝影像。
1
按下 MOVIE (動態影像)按鈕以開始錄製。
使用 W/T (變焦)桿以變更變焦比例。
2
再按一次 MOVIE 按鈕以停止錄製。
附註
快門按鈕
MOVIE
W/T (變焦)桿
W:縮小
T:放大
CT
19
CT
x
選擇下一個 / 上一個影像
透過按下控制滾輪上的 B (下一個)/b (上一個)或轉動控制滾輪,
選擇一個影像。按下控制滾輪中央的 z 以觀賞動態影像。
x
刪除一個影像
1 按下 (刪除)按鈕。
2 用控制滾輪上 v 選擇 [刪除,然後按下 z
x
返回拍攝影像
半按下快門按鈕。
觀賞影像
1
(播放)按鈕。
(刪除)
控制滾輪
(播放)
W:縮小
T:放大
選擇影像:
B (下一個)/b (上一個)或
轉動控制滾輪
設定:z
CT
20
可以使用控制滾輪、MENU 按鈕等等操作其他功能。
x
控制滾輪
DISP 顯示內容:讓您變更螢幕顯示。
ISO (ISO):讓您根據亮度設定感光度。
(曝光補償:讓您補償整個影像的曝光和亮度。
(相片創造:讓您可以直覺地操作相機並且輕鬆地拍攝具有創
的影像。
(過片模式):讓您在各拍攝方法之間 (例如單張拍攝、連續拍
攝或包圍式拍攝)切換。
z (拍攝模式:讓您變更拍攝模式。
x
使用觸控操作拍攝
本相機配備觸控面板。透過碰觸螢幕上的被攝體,您可以拍攝靜態影像
(觸控快門)或使被攝體對焦 (觸碰對焦)。您也可以在 [自拍肖像自
拍定時器]拍攝時一起使用 [觸控快門]功能
有關詳細的操作以及觸控面板的可用特性,請參見 “說明指南
x
選單項目
拍攝設定
其他功能的介紹
拍攝模式 選擇拍攝模式。
影像尺寸 選擇靜態影像的大小。
長寬比 選擇靜態影像的長寬比。
影像品質 設定靜態影像的影像畫質。
全景 : 影像尺寸 選擇全景影像的大小。
全景 : 方向 設定全景影像的拍攝方向。
控制滾輪
MENU
觸控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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ユーザーマニュア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