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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 / 涂改 / 损坏 / 不可辨识。手机的保修标记被拆封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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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浸液 ( 如:入水 / 手汗 / 使用环境潮湿 )、摔掉、非法拆装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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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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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其他限制:本保证和三包凭证构成完整的协议书。除上述明确表明的保证内容以及法律和不
可排除的内容以外,产品制造商不提供其它任何保修。并且特此声明不保证任何适销性,也
不对某一特定用途做默认保修。
产品制造商对任何有关该产品的购买及使用而引起的无论何种类型、原因的损失、或及何种
形式与特点的索赔的全部赔偿额,只限于原始产品当时的购买金额。
然而,产品制造商将不负责任何因本产品的购买或使用而引发的惩罚性的、特别的、意外的、
间接的或相应而生的损害 (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损失、时间损失、各种不便、商业损失、利润损
失、商业机会损失、货物及服务的替换费用、投资损失、商誉信誉损害或数据丢失及第三方
索赔 )。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不论产品制造商是否已被告知这种损失的可能性,尽管任
何有限补偿的基本目的也无法实现,但这些限制依然有效。
本条例和三包凭证将构成客户与产品制造商之间就该移动电话机商品所达成的完整的唯一的
协议。它将取代之前各方的所有协议,包括口头或书面及来往与各方之间与此有限责任协议
有关事项的通讯。任何速递商、零售商、代理人、销售商、雇员,其中包括产品制造商的雇
员均不得对此有限责任协议做任何更改。您也不应将任何此类的修改作为依据。
本公司设有售后服务热线回答客户产品使用问题,国内维修网点咨询并接听客户投诉。
热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8:00,
非工作时间有语音信箱自动留言。
热线服务电话:4008 868 001
* 产品制造商对以上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
环保声明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
O: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11364-2014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X: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11364-2014 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 本产品符合欧盟 RoHS 环保要求;目前国际上尚无成熟的技术可以替代或减少电子陶瓷、光
学玻璃、钢及铜合金内的铅含量 )
该环保使用期限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手机 ( 不含电池 ) 及其附件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或元
素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
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 联苯醚
(PBDE)
手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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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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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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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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