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0-696-72(1)
PERSONAL AUDIO SYSTEM
使用說明書
©2012 Sony Corporation Printed in China
ZS-BTY52
* /ENTER
有一個觸覺點。
照明
把手上的照明有以下兩種特色。
表示功能變更(
)
當您切換至四種功能之一時,照明強度會增
加,讓使用者知道功能改變了。Bluetooth的照
明是藍色的,而其他功能則是白色的。
音頻輸出的燈光效果(
)
所創造的紅色燈光效果會與音樂來源同步。
您可以視需要開啟或關閉這個功能(請參閱“關
閉燈光同步功能”)。
注意
使用授權與商標注意事項
MPEG Layer-3音頻編碼技術和專利由Fraunhofer
IIS和Thomson授權。
Windows Media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國
和/或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或商標。
本產品採用受Microsoft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技術。
除了本產品之外,在未獲Microsoft的適當授權之
前,不得使用或散佈此技術。
Bluetooth字樣與商標為Bluetooth SIG, Inc.所
擁有;Sony Corporation針對此類標示的使用已
獲得授權。
N字標示為NFC Forum,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
商標或註冊商標。
Android為Google Inc.的商標。
所有其他商標和註冊商標各屬於其所有者。本說
明書中並未標明和
標記。
基本操作
使用本機之前
若要開啟或關閉電源
按POWER(或OPERATE)
。您也可以用直接開機
功能(請看下文)開啟本機電源。
在本說明書中,主要是以直接開機功能解說操
作。
若要使用直接開機功能
本機關閉時按USB
、BLUETOOTH
、RADIO
FM/AM
或AUDIO IN
。電源就會直接以所選的
功能開啟。
若要調整音量
順時針(+)或逆時針()轉動VOLUME控制
。
本機的音量等級可以從0至31級進行調整。到了
第31級時,“VOL MAX”會顯示出來。
若要透過耳機聆聽
將耳機連接到(耳機)插孔
。
若要強化低頻
按MEGA BASS
。
“MEGA BASS”會在顯示屏上點亮。
若要恢復為一般的聲音,再按一下這個按鈕。
關閉自動展示(僅限於拉丁
美洲機型)
由於展示模式預設為啟動,展示會在下列情況下
自動開始:
本機關機時。
USB功能沒有音頻輸出時。
沒有在Bluetooth功能中建立起Bluetooth連線時
(“NO BT”顯示出來時)。
若要關閉自動展示,請按PLAY MODE
直
到“DEMO MODE OFF”出現在顯示屏上為止。
註
以電池操作時,展示模式沒有作用。
關閉燈光同步功能
本機的燈光同步功能會創造與音樂來源同步的燈
光效果。根據預設值,這個功能是開啟的,但是您
可以視需要將其關閉。
按LIGHT SYNC
直到“LIGHT SYNC OFF”出現
在顯示屏上為止。
若要打開功能,再度在音樂來源以任何功能輸出
時按此按鈕,直到“LIGHT SYNC ON”出現為止。
聆聽USB裝置上的音樂
您可以聆聽儲存於USB裝置(數位音樂播放器或
USB儲存媒體)上的音頻檔案。
MP3、WMA以及AAC格式的音頻檔案*可以在本機上
播放。
* 採用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
理))版權保護或者從線上音樂商店下載的檔案不能
在本機上播放。如果您企圖播放這類檔案,本機會播
放下一個未受保護的音頻檔案。
相容的USB裝置
USB裝置的相容性要求如下。以本機使用之
前,請確認您的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USB 2.0(Full Speed)標準
支援Mass Storage模式*
* Mass Storage是一個允許USB裝置變成可讓主機
裝置存取以便進行檔案傳輸的模式。大部分USB
裝置都支援Mass Storage模式。
1 將USB裝置連接到
(USB)連接埠
。
2 按USB
以開啟USB功能。
如果USB裝置沒有磁碟標籤*
“STORAGE DRIVE”會在顯示屏上捲動一次,
然後“xxxFLDR”**會出現在顯示屏上。
如果USB裝置有磁碟標籤
磁碟標籤*會在顯示屏上捲動一次,然
後“xxxFLDR”**會出現在顯示屏上。
* 磁碟標籤是一個可以指定給資料儲存媒體或裝置
的名稱。
** “xxx”是資料夾的總數。
3 按
以便開始播放。
檔案編號
資料夾名稱與歌名顯示出來之後,會出現檔
案編號與播放時間*。
* 如果播放時間超過100分鐘,會在顯示屏上
以“--:--”顯示。
本機符合1.0、1.1、2.2、2.3與2.4版的ID3標籤格式
的標準。檔案具有ID3標籤資訊時,“歌名”、“演
出者名稱”以及“專輯名稱”就會顯示出來。如果檔
案沒有ID3標籤資訊,本機會顯示下列資訊:
以檔名取代歌名。
以“NO ARTIST”訊息取代演出者名稱。
以“NO ALBUM”訊息取代專輯名稱。
ID3標籤資訊最多可以用32個字元顯示。
以無線方式聆聽Bluetooth
裝置上的音樂
利用Bluetooth連線,您便可以從以無線方式連
線的Bluetooth裝置如行動電話、智慧型手機、音樂
播放器等聆聽音樂。
本機支援非NFC相容的Bluetooth裝置(下文稱之
為“Bluetooth裝置”)與NFC相容智慧型手機。
相容的Bluetooth裝置
裝置的相容性要求如下。以本機使用之前,請確
認您的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裝置必須符合3.0版的Bluetooth標準。
裝置必須支援A2DP(Advanced Audio
Distribution Profile(進階音頻分配標準
集))與AVRCP(Audio/Video Remote
Control Profile(音頻/視頻遙控標準
集))。
NFC功能(只有在使用本機的NFC配對功能時才
需要)。
關於相容Bluetooth裝置(包括NFC相容智慧型手
機在內)的最新資訊,請查看下列網站。
歐洲與俄國的用戶:
http://support.sony-europe.com/
拉丁美洲的用戶:
http://www.sony-latin.com/index.crp
其他國家/地區的用戶:
http://www.sony-asia.com/support
配對
Bluetooth裝置必須事先與彼此“配對”。除非
配對資訊被清除,否則Bluetooth裝置一旦配對之
後,就不需要再配對。本機最多可以為9個
Bluetooth裝置配對。
如果您的裝置是NFC相容智慧型手機,就不需要
再動手進行配對。請用“若要以輕觸一下的方式與
智慧型手機連線(NFC)”底下描述的程序以本機使
用智慧型手機。
使用Bluetooth功能時,要注意顯示屏上的
Bluetooth狀態指示燈(
),這個指示燈會顯示本
機與您的裝置之間的網路狀態。
Bluetooth的功能指示
狀態
Bluetooth指示燈(
)
Bluetooth連線
關閉
關閉
正在進行配對或
通訊
閃爍
已經建立連線 持續亮著
若要與Bluetooth裝置配對
進行這項操作時,Bluetooth裝置與本機之間的
距離要保持在1公尺以內。
1 按BLUETOOTH
以開啟Bluetooth功能。
2 按住BLUETOOTH PAIRING
以啟動本機的
配對模式。
配對模式啟動時,會發出兩個-嗶聲,而且
Bluetooth指示燈(
)會在顯示屏上閃爍。
如果啟動失敗,請再度按住BLUETOOTH
PAIRING
,嘗試再度啟動配對模式。
若要在啟動之後取消配對模式,請按住
BLUETOOTH
PAIRING
至少2秒鐘。
3 在Bluetooth裝置上執行配對程序。
打開Bluetooth裝置,並啟動您裝置上的
Bluetooth功能。詳細資訊請參考Bluetooth裝置
的使用說明書。
您的裝置的Bluetooth功能啟動之後,會搜尋
可以配對的裝置,並將偵測到的裝置清單顯示於
裝置顯示屏上。從清單選取本機。本機會顯示
為“ZS-BTY50/52/55”。
如果“ZS-BTY50/52/55”沒有顯示出來,從步
驟2開始重複執行這個程序。
如果需要通行碼
有些Bluetooth裝置可能需要一個4位數的通行
碼。
如果您的裝置需要通行碼,請輸入“0000”。
裝置配對完成,而且Bluetooth連線建立起來
時,Bluetooth指示燈(
)會停止閃爍,而
且“BT AUDIO”會出現在顯示屏上。
如果您要與另一個Bluetooth裝置配對,請重
複進行步驟1至3。
關於與Bluetooth裝置配對的注意事項
如果您在建立起Bluetooth連線之前關閉本機或者關
閉Bluetooth裝置的電源,配對資訊不會被儲存起
來,而且無法完成配對。
配對模式會在大約5分鐘之後取消。如果配對模式被
中途取消,請從步驟2重新開始。
操作與顯示可能會因為Bluetooth裝置或所安裝的
Bluetooth軟體版本而異。
“通行碼”可能被稱為“通行密碼”、“PIN碼”、
“PIN號碼”或“密碼”等等,要視Bluetooth裝置而
定。關於通行碼的詳細資訊,請參考您的裝置的使用
說明書。
若要以輕觸一下的方式與智慧型手機連線
(NFC)
以NFC相容智慧型手機輕觸本機,本機便會自動
開啟,然後自動去完成配對與Bluetooth的連線。
相容的智慧型手機
內建NFC功能的智慧型手機
(作業系統:Android 2.3.3或者更新的版本,
不包括Android 3.x)
“NFC”是什麼?
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場通訊))是
一種可以在各種裝置如行動電話與IC標籤之間進行小範
圍無線通訊的技術。有了NFC功能,只要輕觸一下NFC相
容裝置上指定的觸碰點,便可以輕鬆的進行資料通訊。
其他操作
要 請這樣做
暫停播放 播放時按
。若要恢復播
放,再按一下按鈕*。
停止播放 按
以暫停播放,然後按
POWER(或OPERATE)
、
BLUETOOTH
、RADIO FM/AM
或AUDIO IN
。
選擇一個資料夾 按
(資料夾)+或
。
跳過檔案 按
或
一下。您
可以逐一跳過檔案。
倒轉/快速前進 按住
或
。檔案
會被連續跳過,直到您放開按
鈕為止。
尋找檔案中的一
個點
播放時按住
或
,
然後在您要的點上放開按鈕。
取下USB裝置 按
以暫停播放,然後按
POWER(或OPERATE)
、
BLUETOOTH
、RADIO FM/AM
或AUDIO IN
以關閉USB功
能。然後取下USB裝置。
* 播放VBR MP3/WMA/AAC檔案時,本機可能會從不同點
恢復播放。
提示
播放會從上次播放的音頻檔案開始(恢復播放)。暫
停時(恢復停止),目前音頻檔案的檔案編號與播放
時間會顯示出來。
讀取處理完成與USB裝置連接後停止時,或者從其他
功能切換至USB功能之後,資料夾總數會顯示出來。
所有音頻檔案播放結束而且USB裝置停止時,只有檔
案編號會顯示出來。
若要取消恢復播放,(若要從第一個MP3/WMA/AAC檔
案的開頭處開始播放),請按
以暫停播放,然
後按POWER(或OPERATE)
、BLUETOOTH
、RADIO
FM/AM
或AUDIO IN
。然後按
以便開始播
放。
註
取下USB裝置之前,一定要暫停播放,並且按
POWER(或OPERATE)
或者USB
以外的功能按鈕,
以關閉USB功能。取下USB裝置而不執行這個程序,可能
會損壞USB裝置上的資料或者損壞USB裝置本身。
若要變更播放模式
USB裝置播放或暫停時,反複按PLAY MODE
。
您可以選擇一般播放模式(按照USB裝置上所有
檔案的順序播放)、資料夾播放模式(“
”表示
USB裝置上指定資料夾中的所有檔案)、重複播放模
式(“
”表示重複所有檔案/“ 1”表示重複一
個檔案)、或隨機播放模式(“SHUF”)。詳情請
參閱背頁上的“選擇播放模式”。
關於USB裝置的注意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可能要很長時間之後才會開始播放:
資料夾結構很複雜。
USB裝置接近其容量限制。
連接USB裝置時,本機會讀取裝置上的所有檔案。如
果裝置上的資料夾或檔案很多,本機可能要花很長時
間才能讀取完畢。
請不要透過USB集線器將USB裝置連接到本機。
有些連接的USB裝置在經過操作之後,在以本機執行
之前可能會有一些延遲現象。
不保證一定能夠操作,即使USB裝置符合相容性要求
也一樣。
本機可能不支援連接的USB裝置提供的所有功能。
本機上的播放順序可能與連接的USB裝置上的播放順
序不一樣。
請不要將非MP3/WMA/AAC檔案或不必要的資料夾儲存
到含有MP3/WMA/AAC檔案的USB裝置上去。
進行播放時,不包含MP3/WMA/AAC檔案的資料夾會被
跳過去。
本機支援的音頻格式如下:
MP3:副檔名為“.mp3”
WMA:副檔名為“.wma”
AAC:副檔名為“.m4a”與“.mp4”
請注意,即使檔案有正確的副檔名,如果實際的檔案
是以別的音頻格式建立的,本機也可能會產生噪音或
者可能會故障。
不支援MP3 PRO格式。
以WMA DRM、WMA Lossless與WMA PRO格式編碼的WMA
檔案不能播放。
以版權保護AAC格式編碼的AAC檔案不能播放。
本機支援AAC-LC(AAC Low Complexity)標準集。不
支援HE-AAC(High Efficiency AAC)標準集。
本機不能在下列情況下播放USB裝置上的音頻檔案:
一個資料夾中的音頻檔案總數超過999個時。
一個USB裝置上的音頻檔案總數超過65535個時。
一個USB裝置上的資料夾總數超過256個(包
括“ROOT”資料夾在內)時。
目錄層級(資料夾深度)超過8個(包括“ROOT”
資料夾在內)時。
這些數目可能因為檔案和資料夾結構而異。
不保證能夠與所有編碼/寫入軟體相容。如果USB裝置
上的音頻檔案原來是以不相容的軟體編碼的,這些檔
案可能會產生噪音或中斷的聲音,或者完全不能播
放。
資料夾名稱與檔案名稱最多可以用32個字元顯示,包
括引號在內。
可以顯示的字元有大寫字母(A到Z)、數字(0到9)
以及下標字元(_)。其他字元會以“_”顯示。
為了降低火災或觸電的危險,切勿讓本裝置暴露
於雨中或潮濕處。
為了降低火災或觸電的危險,請不要讓本裝置被
水滴到或濺到,而且不要在裝置上擺設花瓶之類裝
滿液體的物體。
由於電源插頭要用來將本機和電源斷開,請將本
機連接到易於接近的交流電源插座。萬一發現本機
有異常情況,請立即將電源插頭從交流電源插座拔
掉。
只要連接在牆上的插座上,即使本機已經關閉,
也不會與交流電源中斷連接。
請勿將本機安放在書櫥或壁櫥等狹窄封閉處。
耳塞式耳機或頭戴式耳機的音壓太大可能會造成
聽力損失。
請不要讓電池(安裝的電池組或多顆電池)長時
間暴露於陽光、火焰之類過熱的環境中。
銘牌位於底部外殼上。
警告
本電池如果更換不正確會有爆炸的危險。
請依製造商說明書處理用過之電池。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
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
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
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
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
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
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
電機設備之干擾。
電源
1 下載與安裝“NFC快速連線”應用程式。
“NFC快速連線”是一個可以從Google Play免
費取得的Android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請
用“NFC快速連線”在網站上搜尋應用程式,或
者直接讀取底下的二維條碼以進入下載網站。
請注意,“NFC快速連線”是免費的,但是下
載時的資料通訊費要另外收費。
用來直接存取的二維條碼*
* 請使用二維條碼讀取器應用程式。
註
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能無法下載此應用程式。
2 起動智慧型手機上的“NFC快速連線”應用
程式。
確認應用程式畫面有顯示出來。
3 用智慧型手機輕觸裝置上的N標記部分
,
直到智慧型手機震動起來為止。
本機辨識出智慧型手機時,
會提供震動提示。
被本機辨識出來之後,按照智慧型手機螢幕上
顯示的指示進行,然後完成Bluetooth的連線程
序。
建立起Bluetooth連線時,Bluetooth指示燈
(
)會停止閃爍,“BT AUDIO”訊息會出現在
顯示屏上。
提示
如果配對與Bluetooth連線失敗,請採取下列行動:
重新啟動“NFC快速連線”,並將智慧型手機在N
標記部分
上方緩緩移動。
如果有使用市售的智慧型手機袋,請將袋子從手
機上取下來。
若要聆聽音頻
讓Bluetooth裝置(或NFC相容智慧型手機)與本
機間的距離保持在10公尺以內,然後在操作之前檢
查下列事項。
裝置的Bluetooth功能已經啟動。
配對與Bluetooth連線已經正確的完成。否則請事
先執行配對程序。(請參閱“若要與Bluetooth裝
置配對”或“若要以輕觸一下的方式與智慧型手
機連線(NFC)”)。
Ą對於Bluetooth裝置
1 按BLUETOOTH
以開啟Bluetooth功能。
上次連線的裝置會自動連線。
2 開始播放裝置上的音頻來源,例如音樂、視
頻、遊戲等等。
關於播放操作的詳情,請參考您裝置的使用說
明書。
Ą對於NFC相容智慧型手機
開始播放智慧型手機上的音頻來源,例如音樂、
視頻、遊戲等等。
關於播放操作的詳情,請參考您的智慧型手機的
使用說明書。
註
Bluetooth功能會在下列情況下關閉:
您按POWER(或OPERATE)
關閉本機。
您切換至Bluetooth功能以外的功能。
提示
如果音量很低,請先調整本機的音量。如果音量還
是太低,請在連線的Bluetooth裝置或智慧型手機上調
整音量。
關於Bluetooth裝置的提示
如果上次連線的裝置沒有自動連線,請在按下POWER
(或OPERATE)
、USB
、RADIO FM/AM
或AUDIO
IN
之後按BLUETOOTH
,以便重新選擇Bluetooth
功能。如果還是沒有連線,請從裝置清單選擇本機的機
型名稱(執行“若要與Bluetooth裝置配對”中的步驟
3)。
若要終止Bluetooth連線
您可以用下列操作之一終止Bluetooth連線。
Ą對於Bluetooth裝置
關閉本機。
關閉裝置。
按POWER(或OPERATE)
、USB
、RADIO FM/AM
或AUDIO IN
。
停用裝置上的Bluetooth功能。
Ą對於NFC相容智慧型手機
再度以智慧型手機輕觸N標記部分
。
關閉本機。
關閉裝置。
按POWER(或OPERATE)
、USB
、RADIO FM/AM
或AUDIO IN
。
停用智慧型手機上的Bluetooth功能。
若要清除儲存於本機中之配對裝置資訊
1
按BLUETOOTH
以開啟Bluetooth功能。
2 同時按FM MONO
、DISPLAY
與TUNE
。
“BT RESET”出現在顯示屏上。
3 按ENTER
以便重設並清除配對裝置資
訊。
配對裝置資訊清除之後,“COMPLETE”會出現
在顯示屏上。
若要取消重設操作,請再按FM MONO
、
DISPLAY
和TUNE
,然後按ENTER
。
使用交流電源線
連接交流電源線
,或者將六顆R14(C大小)電池(非附件)插入電池艙
。
連接到牆上的電源插座
連接到AC IN
交流電源線(附件)
或者
註
請在OPR/BATT指示燈
變暗或者本機變得無法操作時更換電池。將所有電池換成新的。更換電池之前,務必要將所有
USB裝置與選購組件從本機中斷連接。
若要以電池使用本機,請將交流電源線從本機和牆上的電源插座拔掉。
若要使用電源管理功能(僅限歐洲機型)
本機配備有自動待機功能。有了這個功能,大約20分鐘內沒有操作或者沒有音頻訊號輸出時,本機就會自動
進入待機模式。
若要開啟或關閉待機模式,請同時按DISPLAY
與/ENTER
。您每按一下按鈕,“AUTO STANDBY ON”
或“AUTO STANDBY OFF”就會出現在顯示屏上。
註
“AUTO.STBY”訊息開始在顯示屏上閃爍大約2分鐘,然後才進入待機模式。
在待機模式中,在連接交流電源線的情況下,“STANDBY”會出現在顯示屏上。
自動待機功能不能用於FM/AM功能。
收聽廣播
1 反複按RADIO FM/AM
以選擇波段。
您每按一下按鈕,指示就會按下列方式改變:
“FM”“AM”
2 按住TUNE +或
直到顯示屏上的頻率數
字開始改變。
本機會自動掃瞄無線電頻率,並在找到清晰的
電台時停止。
如果用自動調諧模式無法調整到某個電台,可
以反複按TUNE + 或
,以便逐級變更頻
率。
接收FM立體聲廣播時,“ST”會在顯示屏上點
亮。
提示
如果立體聲FM接收很吵雜,可以按FM MONO
,直
到“MONO”出現在顯示屏上。您會失去立體聲效果,但
是廣播會改善。
若要變更FM/AM調諧間隔
如果有需要,可以用下列程序變更FM/AM調諧間
隔。
請注意,這個功能不能用於歐洲、澳洲、台灣與
拉丁美洲機型,但烏拉圭、巴拉圭、秘魯以及智利
機型除外。
1 反複按RADIO FM/AM
以選擇波段。
2 按
或
以選擇“MANUAL”,然
後按ENTER
。
“FM-xx”出現在顯示屏上。
3 按住RADIO FM/AM
直到目前的調諧等級出
現。
4 按
或
以選擇要使用的調諧等
級。
FM波段中有“FM 50K”(代表50 kHz的間隔)
或“FM 100K”(代表100 kHz的間隔)、AM波段
中則有“AM 9K”(代表9 kHz的間隔)或“AM
10K”(代表10 kHz的間隔)可以選擇。
5 按ENTER
。
變更調諧間隔會刪除儲存於本機中的所有FM/AM
預設電台。請在變更調諧間隔之後重設您的預設電
台。
若要改善無線電收音機的接收情形
調整天線的方向以改善FM的接收情形。
調整本機的方向以改善AM的接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