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ORD2105B/93 取扱説明書

タイプ
取扱説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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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2105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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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H-CN
目录
1 安全 2
2 您的底座系统 3
产品简介
3
包装盒内物品
3
3 连接电源 4
4 设置时钟 5
5 使用闹钟定时 6
设置闹钟
6
激活
/
禁用闹钟定时
6
暂停闹钟
6
停止闹钟
6
6 使用底座 7
兼容的
iPod/iPhone
型号
7
欣赏音频
7
7 收听广播 8
8 从外部设备
播放 9
9 使用定时关机 10
10 调节音量 11
11 调节亮度 12
12 产品信息 13
一般信息
13
调谐器
(FM)
13
功放器
13
13 故障种类和处理方法 14
14 注意 15
合规性
15
爱护环境
15
商标声明
15
版权
15
目录
2
ZH-CN
1 安全
请在使用本产品之前阅读并理解所有说明
因未遵守说明而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内。
小心触电或发生火灾!
• 切勿拆下本产品的外壳。
• 切勿让本产品及附件与雨或水接触。切
勿将液体容器(如花瓶)置于产品旁
边。如果有液体溅到本产品表面或内
部,请立即断开其电源。请与飞利浦客
户服务中心联系,对产品进行检查后再
行使用。
• 切勿将本产品和附件放置在靠近明火或
其它热源的地方,包括阳光直射处。
• 切勿将物体插入本产品的通风槽或其
它开口。
• 将电源插头或设备耦合器用作断电设备
时,该断电设备应可以随时使用。
• 在雷电天气之前,应断开本产品的电
源。
• 拔出电源线时,应握紧插头,切勿拉
扯线缆。
小心短路或起火!
• 在将本产品连接到电源插座之前,请确
保电源电压和电流与印制在电源适配器
上的数值相匹配。如果电压不同,切勿
将产品连接到电源插座上。
• 切勿将本产品暴露在雨中、水中、阳光
下或过热环境中。
• 请避免电源插头产生拉力。松动
的电源
插头可能产生火花或者导致起火。
小心受伤或损坏本产品!
• 切勿将本产品暴露在漏水或溅水环境
下!
• 不要将任何危险源放在本产品上(例如
装有液体的物体、点燃的蜡烛)。
• 切勿将本产品或任何物体放在电源线或
其它电子设备上面。
• 如果在低于
5
°
C
的温度下运送了本产
品,请先拆开产品的包装并等待其温度
达到室温,再将其连接至电源插座。
小心过热!
• 切勿将本产品安装在封闭的空间内。务
必在产品周围留出至少
4
英寸的空间
以便通风。
• 确保窗帘或其它物体不会遮挡产品上的
通风槽。
额定输入电压和电流印制在电源适配器上。型号
和序列号印制在主装置的底部。
3
ZH-CN
2 您的底座系统
感谢您的惠顾,欢迎光临
Philips
!为了您能
充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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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支持,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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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注册您的产品。
产品简介
通过本产品,您可以:
• 欣赏
iPod/iPhone
或外部设备中的音频
•
iPod/iPhone
充电,
• 收听
FM
广播电台,以及
• 通过不同闹钟来源,轻柔地将您唤醒。
包装盒内物品
检查并识别包装中的物品:
User Manual
ORD21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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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连接电源
将电源适配器连接到交流电源插座。
» 产品切换至待机模式,并显示时钟
(如果已设置)。
• 要选择来源或将产品切换回待机模式,
请反复按旋钮。
• 如果超过
15
分钟未从
iPod/iPhone
或外
部设备传输音频输入,产品将自动切换
至待机模式。
5
ZH-CN
4 设置时钟
要手动设置时钟,请首先将产品切换到待机模式。
1 在待机模式下,按住产品背面的
SET
TIME
两秒钟。
» [12H]
12
小时时间格式)或
[24H]
24
小时时间格式)将开始
闪烁。
2 旋转旋钮以选择时间格式,然后按旋钮
进行确认。
» 小时位将开始闪烁。
3 旋转旋钮以设置小时,然后按旋钮进
行确认。
» 分钟数位将开始闪烁。
2 sec.
4 旋转旋钮以设置分钟,然后按旋钮进
行确认。
» 此时将显示设置的时钟。
提示
插接并识别
iPod/iPhone
后,产品会自动将时钟与
iPod/iPhone
同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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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闹钟定时
设置闹钟
确保您已正确设置时钟。
您可以设置两个闹钟。
1 按住
AL1/AL2
2
秒以上以激活闹钟设
置模式。
» 将显示当前闹钟时间(如果已设
置)。
» 小时位和闹钟图标将开始闪烁。
2 旋转旋钮以设置小时。
3 按旋钮进行确认。
» 此时分钟数字将会闪烁。
4 请重复步骤
2-3
以设置分钟,选择闹钟
来源([BUZZ][DOCK]
[FM]),
并调节闹钟音量。
» 相应的闹钟图标将亮起。
2 sec.
AL1
AL1
AL1
AL1
AL1
如果选择
iPod/iPhone
作为闹钟来源,但未连接
iPod/iPhone
,设备将切换至蜂鸣器。
轻柔唤醒功能适用于
[DOCK]
[FM]
来源。
激活/禁用闹钟定时
1
AL1(或
AL2)查看闹钟设置。
2 反复按
AL1(或
AL2)以选择
[ON]
[OFF]
• [ON]
:已激活闹钟定时。
• [OFF]
:已禁用闹钟定时。
» AL1
(或
AL2)在激活闹钟定时时
显示。
» AL1
(或
AL2)在禁用闹钟定时时
消失。
暂停闹钟
当闹钟响起时,按
SNOOZE
» 闹钟将在
9
分钟后重复。
停止闹钟
当闹钟响起时,按
AL1(或
AL2)。
» 闹钟停止响铃,并在第二天的同一
时间重复响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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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使用底座
您可以通过本产品从兼容的
iPod/iPhone
欣赏音频。
兼容的 iPod/iPhone 型号
本产品支持以下
iPod
iPhone
型号。
适用于:
•
iPod touch
(第
5
代)
•
iPod nano
(第
7
代)
•
iPhone 5
欣赏音频
1
反复按旋钮以选择
[DOCK]
模式。
2
iPod/iPhone
连接至底座。
» 插接的
iPod/iPhone
将自动开始充电
3 播放
iPod/iPhone
中的音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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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收听广播
使装置远离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受到无线电干扰。
为了获得更好的接收效果,收听广播时请勿插接
iPod/iPhone
。完全展开
FM
天线并调整天线位置。
1 反复按旋钮可将来源切换至
[FM]
2 手动或自动搜索电台。
要手动搜索电台:
• 旋转
TUNING
直至显示目标电台的
频率。
要自动搜索电台:
• 旋转
TUNING,然后在两秒内按下
旋钮。
» 收音机将自动调谐至信号较强的
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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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从外部设备
播放
连接音频输入电缆后,产品将自动切换至
AUX
模式。
1 使用带
3.5
毫米连接器的音频输入电
缆连接
• 本产品背面的
AUDIO IN
插孔和
• 外部设备的耳机插孔。
2 在外部设备上播放音频(请参阅设备的
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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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使用定时关机
反复按产品背面的
SLEEP
以选择时间段
(以分钟为单位)。
» 当定时关机激活时,将出现
» 在设定的时间段后,产品将切换至
待机模式。
• 要禁用定时关机,请反复按
SLEEP,直到
[OFF](关)出现。
15 30 60 90 120
off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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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调节音量
播放时,可旋转旋钮以调节音量。
当闹钟响起时,您无法调节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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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调节亮度
反复按
BRIGHTNESS
可调节显示面板的亮
度:高、中或低。
SNOOZE
BRIGH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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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产品信息
产品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一般信息
交流电源适配器 型号:
OH-
1015A0592000U-CCC
品牌名称:飞利浦
输入:约
100-240
伏,
50/60
赫兹,
350
毫安;
输出:
5.9
2
操作功耗
10
待机功耗
< 1
尺寸:
-
主装置
(宽
x
x
厚)
245 x 123 x 122
毫米
重量:
-
主装置
1.1
千克
调谐器 (FM)
调谐范围
87.5 - 108
兆赫
调谐栅
50
千赫
灵敏度
-
单声道,
26 dB
噪比
-
立体声,
46 dB
噪比
< 22 dBu
< 43 dBu
搜索选择
> 28 dBf
总谐波失真
< 2%
信噪比
> 55 dB
功放器
额定输出功率
4
RMS
信噪比
>67 dBA
总谐波失真
< 1%
音频输入
(MP3 Link)
0.6
RMS 20
千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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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故障种类和处
理方法
警告
切勿拆下本设备的外壳。
为保持保修的有效性,切勿尝试自行维修
本装置。
如果在使用设备时遇到问题,请在申请服
务之前检查以下事项。如果仍然无法解决
问题,请访问飞利浦网页
(www.philips.com/
support)
。联系飞利浦时,请确保将设备放
在身边并准备好型号和序列号。
不能通电
确保正确连接本装置的交流电源插头。
确保交流电插座正常供电。
没有声音
调节音量。
无线电接收质量差
拉开本装置与电视或录像机之间的距
离。
完全展开
FM
天线。
闹钟无法工作
正确设置时钟
/
闹钟。
时钟/闹钟设置已被清除
电源中断或电源插头已断开。
重置时钟
/
闹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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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注意
如果用户未经
Philips
优质生活部门的明确
许可而擅自对此设备进行更改或修改,则
可能导致其无权操作此设备。
合规性
II 类设备符号:
具有双重绝缘的
II
类设备,不提供保护接
地。
爱护环境
本产品采用可回收利用的高性能材料和组
件制造而成。
切勿将本产品与其它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请自行了解当地关于分类收集电子和电气
产品的规定。正确弃置这些产品有助于避
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关于您所在地区回收中心的更多信息,请
访问
www.recycle.philips.com
环境信息
已省去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
装易于分为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
塑料(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性泡
沫片)。
您的系统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由
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材
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的规定。
商标声明
Made for iPod
Made for iPhone
示电子附件专为连接
iPod
iPhone
而设
计,并经开发人员认证,符合
Apple
性能
标准。
Apple
对该设备的操作及其是否符合
安全和法规标准不负任何责任。请注意,
通过
iPod
iPhone
使用该附件可能影响无
线性能。
iPod
iPhone
Apple Inc.
在美国
和其它国
/
地区注册的商标。
版权
2013 ©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商标
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或其各
自所有者的财产。飞利浦保留随时更改产
品的权利,而且没有义务对较早前提供的
产品进行相应的调整。
Specifications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 2013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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タイ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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