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ZH-CN
注意
如果用户未经 Gibson Innovations 的明
确许可而擅自对此设备进行更改或修
改,则可能导致其无权操作此设备。
本产品由 Gibson Innovations Ltd. 负责
制造和销售,Gibson Innovations Ltd. 是
本产品相关事务的担保人。
飞利浦及飞利浦盾牌标志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 并在经
Koninklijke Philips N.V. 许可后方可使
用。
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Gibson Innovations 保留随时更改产品
的权利,而且没有义务对较早前提供
的产品进行相应的调整。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本产品采用可回收利用的高性能材料
和组件制造而成。
切勿将本产品与其它生活垃圾一起处
理。 请自行了解当地关于分类收集电
子、电气产品及电池的规定。 正确弃
置这些产品有助于避免对环境和人体
健康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本产品所含的电池不能与一般的生活
垃圾一同弃置。
请自行了解当地关于分类收集电池的
规定。 正确弃置电池有助于避免对环
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
关于您所在地区回收中心的更多信
息,请访问 www.recycle.philips.com。
“Made for iPod”、“Made for
iPhone”和“Made for iPad”表示电子
附件专为连接 iPod、iPhone 或 iPad 而
设计,并经开发人员认证,符合 Apple
性能标准。 Apple 对该设备的操作及
其是否符合安全和法规标准不负任何
责任。 请注意,通过 iPod、iPhone 或
iPad 使用该配件可能影响无线性能。
iPod 和 iPhone 是 Apple Inc. 在美国 和
其它国家/地区注册的商标。 iPad 是
Apple Inc. 的商标。
蓝牙® 字样和标识均为 Bluetooth SIG,
Inc. 所有的注册商标,Gibson 对这些字
样和标识的任何使用均属合法。 其它
商标和商品名称均属于它们各自的所
有者。
II 类设备符号:
具有双重绝缘的 II 类设备,不提供保
护接地。
注
• 型号铭牌位于本装置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