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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
在使用和操作设备前,请阅读并遵守下面的注意事项,以确保设备性能
最佳,并避免出现危险或非法情况。
·设备产生的无线电波或含有磁铁可能会影响植入式医疗设备或
个人医用设备的正常工作,如起搏器、植入耳蜗、助听器等。
若您使用了这些医用设备,请向其制造商咨询使用本设备的限
制条件。
·在使用本设备时,请与植入的医疗设备(如起搏器、植入耳蜗
等)保持至少 15 厘米的距离。
·请在温度 0℃~40℃ 范围内使用本产品,在 -40℃~+70℃
范围内存储本产品。
·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注意确保人体与设备天线之间保持 20 厘
米以上的距离。
·只能使用设备制造商认可且与此型号设备配套的配件。如果使
用其他类型的配件,可能违反本设备的保修条款以及本设备所
处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如需获取认可的配
件,请与华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电源插头作为断开装置,对可插式设备,插座应安装在产品附
近并应易于操作。
·当不使用本设备时,请断开电源与设备的连接并从电源插座上
拔掉电源插头。
·本产品铭牌在产品底部外表面。
环境保护
·请勿将本设备及其附件作为普通的生活垃圾处理。
·请遵守本设备及其附件处理的本地法令,并支持回收行动。
获取更多安全信息
若要查阅更多安全信息,请打开智慧生活 App ,进入设备页面,点击
> 法律信息 > 安全信息。或请访问路由器管理页面(管理地址详见
路由器铭牌),点击右下方的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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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手册以及本手册描述的产品中,出现的其他商标、产品名称、服
务名称以及公司名称,由其各自的所有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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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中的内容均“按照现状”提供,除非适用法律要求,华为对本
手册中的所有内容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
性或者适用于某一特定目的的保证。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华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因使用本手册
相关内容及本手册描述的产品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的、附带的、间接的、
继发性的损害进行赔偿,也不对任何利润、数据、商誉或预期节约的
损失进行赔偿。
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华为对您因为使用本手册
描述的产品而遭受的损失的最大责任(除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情况中根
据适用的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外)以您购买本产品所支付的价款为限。
数据安全
使用非授权第三方软件升级设备的固件和系统,可能存在设备无法使
用或者泄漏您个人信息等安全风险。建议您使用在线升级或者将设备
送至您附近的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升级。
版本更新
为增强本产品的安全性、以及为您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有重要新版
本时,我们会定期主动推送新版本升级消息。
隐私保护
为了解我们如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请访问
https://consumer.huawei.com/privacy-policy 阅读我们的隐私政
策。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在使用产品之前,请访问产品管理界面认真阅读并同意《最终用户许
可协议》。
路由器的速率数据来源于华为实验室,数据为理论速率(其中无线速
率为多频并发速率),实际速率视环境、终端类型而定。
法律声明
进入华为官网 https://consumer.huawei.com/cn/support,
查阅服务政策。
产品信息
购机信息
三包凭证
主机
适配器
线缆
天线
本表格依据 SJ/T 11364 的规定编制。
○: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且目前业界没有成熟的替代
方案,符合欧盟 RoHS 指令环保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铅 汞 镉 六价铬 多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
(Pb) (Hg) (Cd) (Cr(VI)) (PBB) (PBD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识内数字表示产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环保使用
期限为 20 年。某些部件也可能有环保使用期限标识,
其环保使用期限以标识内的数字为准。因型号不同,
产品可能不包括除主机外的以上所有部件,请以产品
实际销售配置为准。
有害物质
部件
名称
服务政策
CMIIT ID 详见路由器底部铭牌。
用户存根联
用户姓名:....................................................................
用户联系电话:.............................................................
用户通讯地址及邮编:....................................................
购机日期:....................................................................
发票号码:....................................................................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及邮编:.......................................................
销售商电话:................................................................
销售商
印章
产品型号:....................................................................
产品产地:....................................................................
序列号(SN):................................................................
注意:
客户服务热线:950800
客户服务网站:https://consumer.huawei.com/cn/support
华为终端官方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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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三包凭证只适用于上述所列序列号的产品的三包服务。
●
请妥善保管此三包凭证,享受三包服务时请出示此凭证及相关发票。
●
此凭证需由销售商盖章。
●
人为损坏属于非三包范围,具体三包范围请参见“服务政策”中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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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只能在购买地所在国家或者区域享受到三包服务。
官方服务渠道为您提供形式丰富、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体验。您可以
通过官方服务 APP、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官方客户服务网站了解更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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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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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能力说明(NFC)
本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
线电发射能力(NFC 功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 年第
52 号”的要求,现注明如下:
(一) 产品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第一条
通用微功率设备第 3 款 C 类设备的规定,内置环形 NFC 天线,通过
负载调制方式实现路由器一碰联网功能,不具备主动发射场景,用户可
根据产品说明书来使用此功能;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
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
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干
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
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
台、气象雷达站、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
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
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 5000 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
模型遥控器;
(八) 本产品 NFC 工作电压 2.2V~3.3V,工作环境温度 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