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SHQ8300LF/00 は、BluetoothとNFC接続に対応したワイヤレスイヤホンです。
ワイヤレスでハンズフリー通話ができ、音楽の再生や一時停止、曲のスキップなどの音楽操作も可能です。音楽共有機能を使えば、二つのイヤホンで同時に同じ音楽を楽しむことができます。
1回の充電で最大7.5時間の音楽再生と最大6時間の通話が可能で、待機時間は最大170時間なので、長時間の外出でも安心です。
また、デジタルエコーキャンセリングとノイズリダクション機能を搭載しているので、クリアな通話と音楽を楽しむことができます。
さらに、わずか2時間の充電で満充電でき、充電中はイヤホンを使用することもできるので、忙しいビジネスマンにもおすすめ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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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Q8300
1ZH
目錄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您的藍牙入耳式耳機 3
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藍牙入耳式耳機概覽 3
3 開始使用 4
為耳機充電 4
配對耳機與手機 4
4 使用您的耳機 5
將耳機連線至藍牙裝置 5
管理通話與音樂 5
分享音樂 6
5 技術資料 7
6 注意 8
符合性聲明 8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8
符合EMF標準 8
商標 8
7 常見問題集 10
2 ZH
1 重要安全性指
示
聽力安全
危險
• 若要避免損害聽力,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
時間,並將音量設定至安全音量。音量愈大,安
全聆聽時間愈短。
使用耳機時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音量適中,適時休息。
• 注意勿因聽覺適應而不斷調高音量。
• 勿將音量調高至聽不到週遭聲音的程
度。
• 在有潛在危險的環境應提高警覺或暫不
使用本產品。
• 長時間使用耳機並暴露在高分貝下可能
導致聽覺喪失。
• 在駕駛期間,不建議使用雙耳包覆式的
耳機;在某些地區,開車時戴耳機甚至
可能是違法行為。
• 為您的安全著想,在車流中或其他有潛
在危險的環境中,請避免分心聆聽音樂
或接聽來電。
一般資訊
若要避免損壞或故障情況發生:
注意
• 請勿將耳機暴露於高溫環境。
• 請勿讓耳機摔到地上。
• 請勿將耳機置於滴水或濺水的環境。
•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 請勿使用任何含酒精、氨水、苯或具磨蝕性的清
潔劑。
• 如果必須清潔,請使用軟布。必要時,用少量稀
釋過的溫和肥皂水沾濕軟布清潔產品。
• 內建電池請勿暴露在過度的熱源下,例如日照或
火焰等。
• 未能正確更換電池將造成電池爆炸的危險。限換
用同型或通用類型。
關於操作及存放溫度和濕度
• 操作或存放環境的溫度應介於-15ºC
(5ºF)至55ºC (131ºF);相對濕度最高
90%。
• 在高溫或低溫狀態下,電池壽命可能
會縮短。
3ZH
2 您的藍牙入耳
式耳機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使用Philips!請
至www.philips.com/welcome註冊您的產
品,以獲得Philips的完整支援。
本Philips無線入耳式耳機可讓您:
• 享受便利的無線免持通話;
• 以無線方式聆聽並控制音樂;
• 在通話與音樂之間切換。
內容物
Philips藍牙入耳式耳機SHQ8300
更換式橡膠耳塞
USB充電纜線(僅供充電用)
快速入門指南
其他裝置
支援藍牙功能並與本耳機相容(請參見第7
頁的'技術資料')的手機或裝置(例如:筆
記型電腦、PDA、藍牙轉接器、MP3播放
機等)。
藍牙入耳式耳機概覽
a 麥克風
b 音量/曲目控制按鈕
c LED指示燈
d MicroUSB充電插槽
e 開/關、通話/音樂控制按鈕與NFC偵
測區域
b
a
c
e
d
4 ZH
3 開始使用
為耳機充電
備註
• 首次使用耳機前,電池需充電5小時,以利電池
電量和壽命達到最佳狀態。
• 請僅使用隨附的USB充電纜線,以避免發生損
害。
• 請先結束通話,再為耳機充電;因為連接耳機進
行充電時,耳機電源會關閉。
• 充電期間可以正常操作耳機。
將隨附的USB充電纜線連接至:
• 耳機上的microUSB充電插槽及
• 充電器/電腦的USB連接埠。
» 充電期間會亮起白色LED燈,並
在耳機充飽電時熄滅。
秘訣
• 通常需要2小時才能充飽電。
配對耳機與手機
首次搭配手機使用耳機前,請先將其與手
機配對。配對成功後,耳機和手機之間即
會建立獨特的加密連結。此耳機會將最後
使用的4個裝置儲存於記憶體內。如果您
嘗試配對4個以上的裝置,最早配對的裝
置會被最新的那個裝置取代。
為耳機與手機配對的方式有兩種:
• 手動配對
• NFC配對
手動配對
1 確認耳機充滿電並已關閉。
2 按住開/關按鈕,直到藍色和白色LED
燈交替閃爍。
» 耳機會維持配對模式5分鐘。
3 確認手機已開啟,且已啟用藍牙功能。
4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如需詳細資訊,
請參閱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NFC配對
1 確認耳機電源開啟。
2 請務必開啟手機的NFC功能,且確認
手機螢幕維持正常運作。
3 將手機置於耳機上方,如此各個裝置的
NFC偵測區域才會相互接觸。
4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如需詳細資訊,
請參閱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備註
• 請確定您的手機具備NFC功能且為開啟狀態。
• 請確認手機並未處於待機模式。
• NFC配對僅適用於Android行動作業系統4.2或
更高版本。
•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以識別其NFC偵測區
域。
下列範例顯示該如何配對耳機與手機。
1 啟動手機上的藍牙功能,選擇Philips
SHQ8300。
2 出現提示時,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4個零)。具備藍牙3.0或更
高版本的手機則不需要輸入密碼。
Settings
Devices Found
Select
10:36
Settings Connectivity
Select
Back
10:37
Enter Password
****
0000
Settings
Bluetooth
Select
Back
10:35
Connectivity
Add
Bluetooth
device
Back
Philips SHQ8300
5ZH
4 使用您的耳機
將耳機連線至藍牙裝置
1 開啟您的手機/藍牙裝置。
2 按住開/關按鈕,開啟耳機。
» 藍色LED燈會閃爍。
»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
手機/藍牙裝置。如果上次連線的
裝置無法使用,耳機會嘗試重新連
線到倒數第二個連線的裝置。
秘訣
•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動藍牙功能,則您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與手機/
藍牙裝置。
備註
• 如果耳機在5分鐘內無法與範圍內的任何藍牙裝
置連線,即會自動關閉電源,以節省電池壽命。
管理通話與音樂
開啟/關閉
工作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音樂/通
話控制
按住2秒鐘。
關閉耳機。 音樂/通
話控制
按住4秒鐘。
» 白色LED燈
亮起,然後
漸漸變暗。
音樂控制
工作 按鈕 操作
播放或暫停音
樂。
音樂/通話控制 按一次。
調整音量。 +/- 按一次。
向前跳。 + 長按。
向後跳。 - 長按。
通話控制
工作 按鈕 操作
接聽/掛斷
來電。
音樂/通
話控制
按一次。
» 1次嗶聲。
拒絕來電。 音樂/通
話控制
按住2秒鐘。
» 1聲長嗶聲。
在通話中
切換來電
者。
音樂/通
話控制
連按兩次。
» 1次嗶聲。
在通話中將
麥克風靜
音/解除靜
音。
+和- 按一次。
» 1次嗶聲。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耳機在待機模式
中或在您聆聽音
樂時,耳機連線
至藍牙裝置。
藍色LED燈每8秒閃爍
一次。
耳機已就緒可進
行配對。
LED燈交替閃爍藍光和
白光。
耳機已開啟,但
未連線至藍牙裝
置。
藍色LED燈快速閃爍。
如果無可用連線,耳機
會在5分鐘內自行關
閉。
電池電力不足。 白色LED燈每10秒
閃3次,直到完全沒電
為止。
電池已充滿電。 白色LED熄滅。
6 ZH
分享音樂
用MusicChain™建立一系列的歌曲,並於
兩款相同耳機之間分享音樂。
A耳機 B耳機
連線至A手機。 連線至B手機,並放
在A耳機附近。
開始分享音樂至
B耳機。
1 按兩下音樂/通
話按鈕。
» 您會聽到2
聲嗶聲。
» 隨即交替閃
爍藍白光。
2 靜待B耳機連
線。
» 您會聽到
"Pairing,
please
wait."等候
時間介於
15秒至60
秒之間。
開始從A耳機分享音
樂。
1 按3次音樂/通話按
鈕。
» 您會聽到3次嗶
聲。
» 隨即交替閃爍藍
色、白色與關閉
指示燈。
2 靜待A耳機連線。
可能需時1分鐘,1
分鐘後連線即逾時。
» 您會聽到"Pair-
ing,please
wait."等候時間
介於15秒至60
秒之間。
要中斷B耳機的
連線,連按兩下
音樂/通話按鈕。
要中斷A耳機的連
線,連按兩下音樂/通
話按鈕。
秘訣
• 音樂分享的等待時間介於15秒至60秒之間。
• 務請將A耳機靠近B耳機,以讓連線過程更順
利,時間持續更久。
• 在音樂串聯模式下,如果B耳機連線至B手機,
在A手機停止播放音樂後,您可以從B手機分
享音樂。
7ZH
5 技術資料
• 音樂時間達7.5小時,或通話時間達
6小時
• 待機時間達170小時
• 充滿電通常需要2小時
• 充電式鋰聚合物電池(125mAh)
• 藍牙4.1,藍牙單聲道支援(耳機設
定檔-HSP、免持設定檔-HFP),
藍牙立體聲支援(進階音訊傳送設定
檔-A2DP;音訊視訊遙控設定檔-
AVRCP)
• 操作範圍:達10公尺(33呎)
• 數位回音與降噪
• 自動關機
備註
• 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ZH
6 注意
符合性聲明
GibsonInnovations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1999/5/EC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相關條
款。您可在www.p4c.philips.com找到符
合性聲明。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用以設計和製造產品的高品質材料和元件
可供回收並重複使用。
產品上有此符號時,代表產品適用歐洲指
令(EuropeanDirective)2012/19/EU。
此符號表示產品含有適用歐洲指令
(EuropeanDirective)2013/56/EU的內建
充電式電池,不得與一般家用廢棄物一併
丟棄。強烈建議您將產品交至官方回收點
或Philips服務中心,由專業人員取出充電
式電池。
請取得當地電子與電器產品及充電式電池
分類收集系統的相關資訊。請根據當地法
規處理,切勿將產品及充電式電池與一般
家用廢棄物一併丟棄。正確處理廢棄產品
及充電式電池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
康帶來負面影響。
移除內建式電池
備註
• 確定已中斷耳機與USB充電纜線的連接,再取
出電池。
如果您所在國家/地區沒有電子產品收集/回
收系統,您可以先拆下並回收電池,再棄
置耳機,以保護環境。
符合EMF標準
本產品符合所有電磁波暴露的相關適用標
準和法規。
環境保護資訊
所有非必要之包裝材料均已省略。我們嘗
試讓包裝可以輕易拆解成三種材質:厚紙
板(外盒)、聚苯乙烯泡綿(防震)以及聚乙
烯(包裝袋、保護性泡綿膠紙)。
產品本身含有可回收並重複使用的材質,
但是需由專業公司拆解。請根據地方法規
丟棄包裝材料、廢電池和舊器材。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及標誌為Bluetooth
SIG,Inc.的註冊商標,GibsonInnovations
Limited對這些標記的使用均已獲得授權。
其他商標與商品名稱為其各自擁有者所
有。
9ZH
N-Mark
N-Mark為NFCForum,Inc.在美國及其他
國家/地區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10 ZH
7 常見問題集
我無法開啟藍牙耳機。
電池電量不足。請幫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藍牙已停用。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並在
開啟耳機前,先開啟手機電源。
無法配對。
請確定耳機進入配對模式。
• 請依照此使用手冊中說明的步驟操作(
請參見第4頁的'配對耳機與手機')。
• 在釋放通話/音樂按鈕之前,請先確
定LED燈交替閃爍藍光和白光。如
果您只看到藍色LED燈,請持續按住
按鈕。
手機偵測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是連線至之前配對過的其他
裝置。關閉連線的裝置,或將其移至
範圍外。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耳機之前已與
其他裝置配對。請按照使用手冊(請參
見第4頁的'配對耳機與手機')所述方
式,重新為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線至具備藍牙立體聲功
能的手機,但是音樂只在手機揚聲器上播
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請選擇要透過耳
機聆聽音樂。
音質不佳,聽到雜音。
藍牙裝置不在有效範圍內。請縮短耳機與
藍牙裝置間的距離,或移除兩者之間的障
礙物。
從手機串流的速度很慢,或是音訊串流完
全無法運作時,音質便會不佳。
請確定您的手機不僅支援(單聲道)HSP/
HFP,也支援A2DP(請參見第7頁的'技
術資料')。
我的藍牙裝置會播放音樂,但無法加以控
制(例如播放/暫停/快轉/倒轉)。
請確定藍牙音訊來源支援AVRCP(請參見
第7頁的'技術資料')。
如需進一步支援,請造訪www.philips.
com/support。
2015 © Gibson Innovations Limited. 版權所有。
本產品由GibsonInnovationsLtd.製造並負責銷售作
業,且GibsonInnovationsLtd.為本產品的保證人。
Philips以及Philips盾牌標誌為KoninklijkePhilips
N.V.的註冊商標且經KoninklijkePhilipsN.V.授權
使用。
UM_SHQ8300_00_ZH_V1.0
WK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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